党员标准_党员条件标准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党员标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党员条件标准”。

新时期发展党员要做到坚持党员标准,关键在于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来衡量要求入党的同志。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员标准是不是应该有所降低呢?我们说,党员标准是根据党的性质、宗旨和任务来确定的。而确定我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的。这是两个不同的题。明确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为了更准确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对党的现段的任务和路线、方针、政策有更加深刻的了解。所以,不论我国处于什么社会阶段,管是处于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还是处于社会主义阶段,或者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都应该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一共产党的根本标准任何时候都不能降低。

新时期发展党员要做到坚持党员标准,还要体现时代的要求。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共产党员的要求会因为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任务而有所不同,新时期对党员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员保先进性,要体现时代的要求,做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各项政策。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不怕困难,不怕挫折;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吃苦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作贡献;刻苦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努力创造一流的成绩;在危急的时刻挺身而出,为维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决同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作斗争。”这是在新历史时期,对共产党员要求的具体体现,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这实质上是新时期衡量产党员是否合格、是否保持先进性的最基本条件,是每一名共产党员都应该努力做到的 发展党员要做到坚持党员标准,就要看入党积极分子的实际表现,看他的工作实绩用党员标准去衡量,而不能只看他的言辞。要认真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格履行入党手续,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党员标准就是党章对党员提出的条件和要求。党章的第一、二、三、四条规定了党员的标准。党员标准由三个方面的内容构成。

第一,申请入党的条件。即党章第一条规定的:“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也是对党员的起码要求,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能申请加人中国共产党。

第二,党员的基本条件。即党章第二条规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即党章第三、四条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享有的八项权利。

党章对党员标准的规定是全面的、完整的,必须全面、正确地认识和理解。坚持党员标准,就必须全面地坚持上述规定。不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更不能以偏概全。任何将这些方面的规定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做法,强调某些方面而否定其他方面的做法,各取所需、任意解释的做法,都是对党员标准整体内容的破坏,必须坚决纠正。

注重培养 坚持标准 发展党员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组织永葆蓬勃生机的根本保证,也是一项事关党的兴衰成败、关系党的战斗力和生命力的重要工程。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注重质量、优化结构,改进发展党员工作”,为各级党组织在新形势下和新的任务面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责任意识不够强。在新党员的发展工作中,少数党支部仍然存在着忽视质量、应付了事、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特别是少数党务工作人员存在责任意识不强、业务知识不熟、操作程序不懂的现象。有的措施不力,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流于形式;有的把关不严,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政治表现缺乏必要的考察,致使一些发展的新党员的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未能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入党热情不够高。部分群众对入党存在模糊认识,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性不高,个别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很少。一是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形势下,部分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薄弱,部分群众价值观出现偏差,无私奉献的精神弱化。甚至极少数人错误认为:“入党不但不能带来实惠,而且还要时时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不受政策优惠”。二是由于少数党员模范作用发挥差,甚至以权谋私,搞不正之风,使党的形象受到影响;少数党员搞近亲发展,把发展党员变成拉帮结派或培植个人势力的手段,使一些群众产生失望和困惑情绪,最终导致争取入党的热情不高。

(三)党员后备资源缺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一些企业、农村等领域入党积极分子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少数地方甚至出现了断层现象。在农村发展对象资源缺乏的问题尤为突出,大量有文化、有能力、经济意识较强的年轻人都外出打工,留在家中的大多是年老体弱、综合素质一般的同志,造成部分村入党积极分子后备无源。在“两新”组织中,员工流动性很大、跳槽屡见不鲜,给发展党员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对策

(一)优化设置,扩大影响。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推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基地、专业协会、产业链和经济社建立党组织的模式,探索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等组织设置新模式,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健全党组织。凡有3名党员以上的,单独建立党组织;不足3名的,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便于活动的原则联合建立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同时,根据形势发展和党员分布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党组织设置,整合党建资源,着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撤销“空壳”党支部,撤并“瘫痪”党支部,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奠定组织基础。

(二)积极引导,注重培养。党组织要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积极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让党员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尽力解决党员生产和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提高党组织对广大群众的吸引力,为发展党员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要在发展党员上变被动等待为主动培养,解决党组织后继乏人问题,在培养教育上,做到培养对象、联系人员、工作制度落实;在培训学习上,做到组织形式、内容、时间落实;在考察上,做到考察材料、内容、跟踪谈话落实。坚持实行预备党员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的做法,采取集中谈话、个别教育和专题学习、有意识地让预备党员承担一些急、难、险、重任务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了预备党员的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让他们在实践锻炼中增长才干。

(三)突出重点,改善结构。各级党组织要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避免发展党员的盲目性。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解决发展党员工作的薄弱环节,继续加大在生产一线、高知识群体和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力度,特别是要把农村中的青年农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非党村组干部、致富能手列为重点培养对象,把“两新”组织中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生产经营骨干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予以优先发展。在加大发展力度的同时,要把严把入口放在突出的位置上来抓,及时调整充实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体现优胜劣汰,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反映好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进一步改善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知识结构,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四)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严把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关,做到发展党员工作的标准不降低、程序不走样。一是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二是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全面衡量发展对象,不降低标准;三是严格入党手续,对没有经过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培训的、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手续不完备、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或有争议的坚决不发展。严格党员发展工作程序,把好入党培养教育关、考察关、审批关,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杜绝发展党员的不正之风。在发展党员中,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推优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用制度来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健康进行。

(五)加强领导,强化督查。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责任制要求,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把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切实把发展党员工作抓紧抓好。各级组织部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的一个重要方面,不断增强党组织发展党员的责任性,促进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落实到位。同时,注重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预防发展党员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纪发展,或打击报复、压制积极分子入党等现象的发生。对不重视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委,给予通报批评;对当年未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或两年内未发展党员的党支部,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连续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村,除党支部及其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外,还要派驻工作队帮其查找问题原因、研究对策措施。(作者单位: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

党课思想汇报: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敬爱的党组织:

这两节党校学习课分别由陈x老师和蒋xx老师分别为我们讲授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党组织的制度和党的纪律这里个部分的内容。权利、义务、制度、纪律无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的永恒话题。党的权利、义务、制度与纪律更是中国共产党建设的关键因素,更是中国稳步建设的坚强后盾。要争取发展为党员的我们必须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都做到严格要求自己配合党的章程办事,提升自觉自律意识。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权利和义务是辨证统一的,只有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才能切实有党员的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是共产党员的天职,是向党组织所做的庄严承诺。不讲义务就是不讲责任,不讲义务,党员的权利也就成了一张白纸。要准确把握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争做合格党员,就必须做到正确履行党员义务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正确履行党员义务,首先要求我们做到: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更是党员全面履行党员义务的基础。首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的行动指南。认真学习,提高自我素质,才能更好地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而课上陈老师最为强调的党员义务是为人民服务。我们必须清楚认识到,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员一切言论和行动的出发点和最高标准,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阶级政党的显著标志。其次,增强组织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党员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保证。

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一样,都是一个合格党员必须做到的。党员要在党的教育和监督下,一切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坚持原则,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神圣权利。首先我们必须要树立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共产党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党员的一切权利都必须用于更好地为党工作,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更好地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共产党员要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必须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问题,辩明是非,认清本质。行使党员权利,既要有正确的动机和出发点,又要有明晰的是非观和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以求达到良好的效果。

关于党组织的制度和纪律,蒋老师为我们讲述了三点重要内容:为什么要强调加强党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的纪律;自觉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增强纪律观。

其中,老师强调了组织性和纪律性的重要性。组织化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一种内在需要,个体力量的增强并不意味着可以抛弃组织,相反,现代社会的人们更赖于组织与团队的力量。而现代政党的发展历史表明,良好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要求是党团结致胜的重要保证。老师引用了苏共亡党20祭和国民党丢失政权两个反面事例以及中国共产党的90年的真实例子为我们分析纪律性对于一个政党和国家来说的重要性。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的确,从组织的角度观察失败的例子,条分缕析,可以对我党现实予以关照,反思,警醒。正如老师所说,尤其是在执政的条件下,党的建设依然任重道远,须臾不可松懈,不可小觑。通过党校的学习,我了解到了更多关于党员的必备知识,更加意识到了提升自身素质的重要性与迫切性,无论在学习中还是生活中,我都必须跟为严格地要求自己以达到成为一名党员的要求。

以上是我在这两次党校学习后的思想汇报,请党组织给予批评指正。

尊敬的党组织:

第六与第七次的堂课分别是xxxx教授讲解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xxxx老师讲解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辅导报告》。

党员拥有八项权利及义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行使权利的时候,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党员在尽义务的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没有一定的民主权利做保障是不行的。党员如果没有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权利,党员就无法揭露和批评任何有害于党的事业的言论和行为;党员如果没有向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党员的才干就不能发挥,党内的民主科学决策就成了一句空话;党员如果没有在党的组织对他做出处理时的辩护权、申诉权,党员就可能被错误处理,党组织的失误就不可能得到及时纠正。由此可见,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党员言论行为准则不可缺少的部分,对于增强党性,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保障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保证党的组织的巩固和行动的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的正确领导,完成党的历史任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xxx书记给我们讲解的是关于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报告。在上课之前,许多学员对十七届四中的了解还很浅薄,书记就为我们详细介绍这个会议的历史,还嘱咐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改善和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群众基础。

党课已经接近尾声,但我仍然希望可以有机会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我希望自己能够从中得到更大的锻炼,希望组织可以继续教育我!

如何履行党员的权利及义务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同时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党员能否忠实地履行应尽的义务和正确地行使享有的权利,也是判断这个党员合格不合格的重要标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相互统一和相辅相成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义务是权利的基础,不履行党员的义务,不能享有党员的权利;权利是义务是保证,不享有一定的权利,就不可能出色地履行党员的义务。可见,只有义务和权利兼顾,既要求党员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的义务,又保证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才能使党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我们党内,每个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都是平等的,无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都必须履行同样的义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决不允许在党内有搞特殊化的只享有权利不尽义务的党员,也不允许因职务低、资历浅或者是普通党员而只让其尽义务,不让其行使权利。党员义务是党员基本条件具体化。一个党员是否真正符合党章所规定的条件,能否充分履行党员的义务,将成为他是不是一个合格的党员的根本标准。党章规定的党员的义务,是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党员的义务体现了党员的标准,对党员的言行具有规范力、约束力。只有全体党员履行党员的义务,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高度一致,增强党的团结和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

党的十五大通过的新党章第三条中具体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根据改革开放以来的新情况,党章对党员义务的具体内容作了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对党员提出了新的更严格的要求,最突出的有两点:一是要求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二是要求党员带头参加改革开放的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党的十五大报告根据党章的规定和要求,对新时期党员先进性要求做出了明确的概括,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要体现时代的要求,做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政策,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不怕困难,不怕挫折;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刻苦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努力创造一流的成绩;在危急的时刻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决同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作斗争。”江泽民同志在 2000 年年初,又提出了“三个代表”的要求,这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共产党员要带头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全面深刻地理解党员标准 的基本内容,按照党员标准,保持先进性,体现时代要求,做一名新时期合格的共产党员。

第一,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定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我们党的思想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对于共产党员来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保持工人阶段先锋战士先进性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经受各种考验,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根本途径。所以,共产党员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学习。我们党建设 80 年来,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有两次历史性飞跃,产生了两大理论成果。第一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被实践是证明了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它的主要创立者是毛泽东同志,我们党把它称之为毛泽东思想。第二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它的主要创立者是邓小平同志,我们党把它称为邓小平理论。改革开放 20 多年的实践已经证明,作为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的邓小平理论,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我们党形成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只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才能取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断胜利。作为共产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就是要抓住这个重点,提高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这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和使命。

第二,站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列,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党章在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中特别强调党员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这是党章根据现阶段党的任务,对党员提出的新的要求,也是党员在新的历史时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主要内容。为了履行好这个义务,还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把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统一起来,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纲领而努力。二是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谋利益,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三是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第三,自觉增强党性,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做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的模范。

二是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三是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模范。

四是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做密切联系群众的模范。

五是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做发杨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模范。党章在规定了党员的义务的同时,还明确规定了党员的权利。党员的权利,首先是党员履行义务的保证。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没有权利保证,也就不可能使义务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其次,规定和保证党员的权利,是发杨党内民主,保障民主集中制和党委集体领导的需要。

总之,都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需要。党员的八项权利,是发杨党内民主的保证,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的保证,是党的事业健康发展、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保证。共产党员不仅要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而且要关于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权利。这样,才能更好地为我们党的事业、为共产主义而奋斗。

党校的第六次课的内容是关于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学院请来历史与环境学院的彭伟忠书记给我们上课,彭书记授课条理清晰,脉络分明,令人印象深刻

权利和义务的本质都是按照一定原则所指定的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是人的社会本质的表现形式,是社会本质的表现形式,是社会团体主流需要和主导势力意志的集中体现,其功能在于规范人民行为,维系社会稳定。因此,共产党员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也享有自己的权利,这是党组织发挥功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实现最终奋斗目标的根本保证。

既然权利与义务如此的重要,所以我们要熟知党员的权利与义务,首先,根据党章第一章第三条,党员要履行的八大义务如下: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的学习义务);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干义务)。我们作为大学生,就要尽可能多学习,能把自己担当的学生工作和社会工作做好;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奉献义务)。中国载人航天首飞航天员杨利伟,在他受命的那一刻,他的生命不再属于自己,已经是党和国家的了,所以要认清自身的价值取向;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组织义务,党的团结是党的生命,因此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守纪义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净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治党义务);密切联系群众(宗旨义务);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道德义务)。

党员的八大权利,包括商讨党的政策问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有根据地批评党组织和党员,揭发、检举党内违法乱纪的事实,对党纪处分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和控告,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的权利,行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所以,充分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的义务,胸怀远大理想,坚决带头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学习本领,钻研业务,立足本职工作,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成绩,大学生的本职是以自身成才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全面提高自身的身心素质、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自觉维护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决同不良风气和危害人民的行为作斗争。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社会主义“八荣八耻”的荣誉观。党校第七次课由我们学院卓雄辉书记讲授深入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党组织的一系列问题。

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决定指出,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八年,执政六十年,领导改革开放三十年,实践证明,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中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世所罕见,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在当代经济全球化,政治文化多元化的环境下,发展自己的优势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针对党员干部、党组织、领导班子、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出现的组织不力、公信度不高、腐败问题,必须加强党内民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防腐倡廉建设,全党必须居安思危,勇于变革勇于创新。

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党组织是保持党在理论上实践上先进性的要求,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就要坚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根据中国实际赋予马克思主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坚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营造学习的浓厚氛围,从党的各级组织抓起,特别是抓好党员的学习,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和教育活动。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学习是根本任务。把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坚持在学习中感悟人生,提升境界。

共产党员能否有效履行自己的义务和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关系到党员先进性的发挥,关系到党的生命力和创造力的保持,从而也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正确认识共产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关系是共产党员有效履行自己的义务和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的基础,本文拟就共产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关系浅谈自己的看法。

共产党员的义务是共产党员应承担或履行的责任,表现为党员应该做出或禁止做出一定行为的一系列规则,以维护党员的利益,保证党员的权益得以实现。党员的义务是由党章规定的,其内容具有相当稳定性。当然,党员义务的内容也要体现与时俱进的精神,随着党的事业的发展和实践的变化而不断完善,其修改权属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任何党的组织及其领导干部都无权擅自扩大或缩小党员义务的范围或更改党员义务的内容。党员义务是属于义务性规范,他要求党员必须遵守执行。否则,不履行党员义务或违反党员义务将受到党纪处分。党员义务的对象是全体党员。每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党龄长短,贡献大小,都必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而不允许有超出党员义务之外的特殊党员。

共产党员的权力是共产党员应该享有的权利和利益,是党内政治民主的体现。同党员义务一样,它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明确规定的,其他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变更党员的权利。党员的权力属于授权的行为规范。党员应该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行使或不能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同样不是一个合格的党员。而行使权力就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错误地行使或滥用党员权利,同样会受到党纪的处分。党员权利的对象仍然是全体党员。任何组织都不能擅自剥夺党员的权利,而且,所有党员在行使权力上也是完全平等的。

值得一提的是,共产党员的权力是党内民主的重要体现,在党内民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在整个社会主义政制文明建设中起着重要的推动和导向作用。每个党员越是能充分而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党内民主就越充分,有利于在党内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推动党的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要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加强党员对党内事物的了解和参与。……通过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

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虽然各有其特定的任务和特征,但两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没有无义务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就是说,共产党员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就必须要有相应的权利,没有权力就履行不了义务。要求党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党员就必须有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的权利。同时,赋予党员对党的政策可以讨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等权利,可以使党员更加自觉、更为有效地履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义务。要求党员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党员就必须拥有检举、揭发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否则,这种义务就无法履行。同时,党员要享有权利,就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党员要想参加党的政策和理论的讨论,就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有被选举权,但如果不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它的被选举权就不会得到实现。

总之,党员要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就必须忠诚履行自己的义务。党员要想有效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就必须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那种把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对立起来,割裂开来,企图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或者只要党员尽义务,无视党员权利的做法,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也是十分有害的。只要我们正确把握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我们就能充分地行使党员权利,有效地履行党员义务,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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