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论》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自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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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论》埃米尔·迪尔凯姆著
----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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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哲学系101班
一,读前引述
说起《自杀论》似乎跟这本书颇有缘分,一年前偶然在同学手里看见,只觉得这书有些“阴暗”,不由得心生排斥,遂匆匆一瞥便没了兴致。可是不久的专业课,先是《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的课程将其列为必读书目,接着心理学的专业老师也一再强调这本书的重要。于是乎,抛开个人的喜好,时隔一年再次翻开了《自杀论》的书页。
之前排斥《自杀论》源于“自杀”二字上--对自我放弃,对自我谋杀,对自我逃避,绝望的,寂静的,孤独的;也许结束自我将会摆脱今世苦痛,迎来未知空间的超脱幸福,但是亲手结束自己的生命,该是多么需要勇气多么可悲多么残忍又无可奈何的事情。我不敢想,不敢面对。半年前,自己熟悉的一位同学,她很漂亮,很青春,却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从十楼一跃而下,谁都想不通,谁都不愿如此,她没有给我们任何理由,就那么决然···她的离去带给我很多感慨很多疑惑,以至于面度《自杀论》这样一本社会学著作,我还是私心的想要找到她的理由。虽然《自杀论》的阅读并没能解答我的疑惑,缓解我心理上的遗憾,但是书中作者对自杀这种特殊社会现象的系统研究,不仅使我对自杀有了更多更科学的认识,并且建立起了对社会调查科学方法的认识。
在这本书的序中,迪尔凯姆不仅对他所理解和期待的社会学做了说明:“社会学家就不该热衷于对社会现象进行形而上学的思考,而是应该把各种有明确界限的现象作为研究的对象;这些现象可以说是用手可以摸得着的、人们可以说出他们的来龙去脉,而且可以抓住不放!社会学家还应该仔细参考各种辅助学科,例如历史、人种志和统计学;没有这些学科,社会学就可能一事无成!”;还对他在这本书中所涉及的方法论问题作了这样的界定:“我们所采用的社会学方法完全基于这样的基本原则:各种社会现象应当被当事物,即外在与人的现实来研究„„社会学为了能够存在,首先应该有一个完全属于它自己的研究对象。”可以说迪尔凯姆为社会学能够成为一门独立的、不同于社会哲学和历史哲学的学科付出了毕生的精力。而对于自杀的问题,迪尔凯姆以巴黎高等师范学校学生撰写论文那样的严谨态度进行了研究。文章由自杀现象的定义开始,继而驳斥了以往的种种解释,旋即确定自杀类型,最后,用这种分类法发展了有关这种被研究现象的概括性理论
二,全书概括
【首先】确定了对自杀这个在其它学科中也有广泛研究的问题进行了概念上的界定,以确定一个属于社会学研究的专属领域。
“科学调查只要针对可以比较的事实才能达到目的,而且越是有把我汇集那些能够有效地进行比较的事实,就越有成功的机会。但是,那种产生通俗术语的肤浅考察是不可能有把握地弄清事物的这些正常关系的;因此,学者不能把那些符合日常用语的即成事实作为他研究的对象。”所以,我们的第一个任务应该是,“确定我们打算在自杀的名称下进行研究的事实的范畴。”接着,作者进行操作性定义得出自杀的概念--“人们把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死亡叫做自杀”在这个概念的限定下将当事人的意图或动机排除在外,而只根据当事人的行为与结果这两个外显的特征进行定义;同时排除了那些当事人没有意识到行为后果的死亡现象。
【其次】作者通过对以前人们所认为的自杀的原因所做的研究进行分析,排除假定影响因素。
第一,在统计规律上,有一些不正常的心理因素如精神错乱的年发生率与自杀现象一样,在某个社会里相对的稳定,而在不同的民族又有相当大的差别。而且,自杀和精神错乱一样,城市比农村多。因此心理论认为,自杀现象是由心理因素引起的;但是,所有的统计资料都证实,在精神病院里,住院病人中女性略多于男性;由于推论,如果说自杀率与神经衰弱之间有什么因果关系的话,那么妇女的自杀率就必然高于男人的自杀率,至少应该一样高,但是根据自杀的统计资料来分析,在每个国家中,男性的自杀率是女性的4倍左右;犹太教徒中的精神错乱病人比其他教徒中多得多,如果说自杀率与精神错乱之间有什么因果关系的话,那么犹太教徒的自杀率就必然高于其他教徒的自杀率,然而,相反的是犹太教徒中的自杀倾向却很微弱;在所有的国家里,在一定的年龄阶段(从童年到老年),自杀倾向是逐步增强的,而在壮年时期更经常地突发精神错乱,如果自杀率与精神错乱之间有什么因果关系的话,这种统计结果同样也是无法解释的;疯子最少的国家却是自杀最多的国家;下层社会中精神错乱很少,自杀却时有发生。由此,迪尔凯姆否认了精神错乱影响因素的地位。
第二,还有些人认为,酗酒是导致自杀的另一个不正常心理因素。迪尔凯姆用两个统计事实批驳了这种说法。一是,在法国国内,酒鬼最多的地区是自杀倾向最严重的地区,而酒鬼最少的地区也不是自杀倾向最不严重的地区。另一个是,比较不同国家情况,一个国家人均酒的消费量和这个国家自杀率之间也没有相关性。
第三,接着为了排除自杀是由正常的心理因素如个人的体质所引起的这种可能,迪尔凯姆又进行了否证,因为自杀率确实因种族而异,而一个种族和另一个种族的区别在于它的身心特点。迪尔凯姆首先将种族的核心界定为遗传。通过比较分布在不同国家(社会)的同一种族人群的自杀倾向,结果相差很大,证实了种族和自杀没有关系;自杀率随年龄的增长而有规律的增高。因为人体的一切都受着生命节律的支配,依次经过生长的阶段、停滞的阶段和最后一个衰退的阶段。由于没有什么心理或生理特点是无止境地发展的,所有的特点都在达到一个顶峰之后趋于衰退。相反,自杀却在人生的最后阶段才达到它的顶点。
第四,对仿效的否证:同首先对自杀现象进行操作化定义一样,迪尔凯姆还是先对仿效下了他的定义:“当一种行为有一种类似的,以前由别人完成的行为的表现作为直接的先例,没有明确的或不明确的思想活动介乎这种表现和实施之间来影响这种重复行为的本来性质,那么仿效是存在的。”迪尔凯姆指出,仿效是一种纯粹的心理现象,它可能在没有任何社会联系的个人之间发生,他指出仿效必须先有被仿效的对象,如果自杀是仿效引起的,那么自杀率就应该以被仿效对象所在的地方为中心向周围逐渐减小,但是从自杀率的分布图上看,自杀根本不是围绕某些中心发生,从这些中心均匀的扩散开来,而是以差不多同样的数量成批的发生没有任何中心。
第五,否证自杀现象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自杀率同样高的地区可以属于不同的气候类型,意大利自杀人数最多是北方而英国和比利时自杀人数最多的却是南方。对是否存在最有利于自杀的季节的证伪:迪尔凯姆按照温度的变化来排列一年中的4个季节和12个月份,并未发现季节或者月份的变化与自杀率变化之间的对应关系。迪尔凯姆对统计资料显示人们倾向于在白天而不是晚上自杀的观点:他认为这不是自然因素的影响,真正的原因在于白天事务最繁忙,人际交往最复杂,社会生活最紧张。
【接下来】作者已经通过对以前人们所认为的自杀的原因所做的研究分析,排除了引起自杀的原因与种族、遗传因素、个人素质、心理状态、精神病、自然条件、气候变化无重大关系,或者说关系不大。最后确定了引起自杀的原因与经济危机、政治危机、社会动荡、改朝换代、工作变迁生活变化等有着密切的关系。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这种社会现象之所以会增多是由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分变细所造成的社会病态而引起的。但是,自杀人数的多少和自杀率的高低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则有所不同。它们与不同的宗教信仰、文化程度高低和两性差异关系很大。迪尔凯姆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是通过对自杀现象进行分类来寻找原因的,他认为各种原因之间的特殊差别意味着各种结果之间的特殊差别,通过探索不同自杀类型产生的社会条件,就将结果和原因联系起来,通过结果来寻找原因。于是他将将自杀分为三种类型,即利己主义自杀;其成因是个人与社会的疏离,所以那些不能很好的整合进较大的社会单位并盛行个人主义的集体、社区和群体,其利己主义自杀的比率一般都比较高;利他主义自杀;它发生在“社会整合过于强烈之时”。此时,高度的社会整合使得个性受到相当程度的压抑,个人的权力被认为是微不足道的,他们被期待完全服从集体的需要和利益。和反常的自杀,主要发生在社会控制瓦解之时,在正常和稳定的社会条件下,个人的愿望总是受到由一般道德原则支撑的规范的调节的,他们保证了个人的愿望或抱负大体上于可以运用的手段相一致。但是,当社会控制减弱,上述规范受到破坏时,对个人愿望的制约就不复存在。此时,个人的生活目标和人生抱负失调,他们增长出难以实现的个人愿望,这必然导致挫折很多,以及自杀率的上升。以及那些倍受压迫和制约的奴隶采取自绝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最终】通过以上的论证,迪尔凯姆证实了他的三个命题:自杀人数的多少;A、与宗教社会一体化的程度成反比;B、与家庭社会一体化程度成反比;C、与政治社会一体化的程度成反比。
迪尔凯姆认为自杀和杀人之间有关系而且要视自杀的类型而定。A、利己主义自杀和杀人呈负相关。因为有利己主义子自杀倾向的人所崇拜的是人的个性而不是社会的共性,既然尊重个性的张扬就不会看不起别人的生命。B、利他主义的自杀与杀人有着共同的机制,当自杀者认为自己在社会的压力面前是如此渺小,无能为力时,他也不会重视别人的生命。C、反常的自杀则要具体来说。反常的社会结构所导致的实际上是一种激怒或者厌烦的状态,这种状态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针对别人或者转而针对自己:前者引起杀人,后者则引起自杀。
通过否证过去的宗教以及现代的家庭都不能成为维系现代人们关系的感情纽带,迪尔凯姆不是想把现代社会拉回到过去,而是坚决主张建立职业团体或行会以恢复社会对自杀的免疫能力,让人们在集体生活中找到已经失落的社会思想和感情。这是迪尔凯姆对自杀现象提出的解决办法。
三,读后思索
宗教学老师曾这样告诉我:“生命是短暂的,死亡才是永恒。“是啊,仅有而短暂的生命,总是让人敬畏的。虽然人生在世不如意十之八九,但是多一分希望多一分乐观的心态,总比抱着阴暗的视角嫌弃世界郁郁寡欢的好。我不敢说这个社会有多美好,甚至对于自己的明天都很迷茫,可是我相信,无论怎样,来到这世上,便是一段经历,哪怕是苦的痛的,都是生命的一部分;没有什么大不了和过不去的,坦然的面对,坦然的经历,如此,便好。《自杀论》在带给我许多感触的同时,也向我展示了社会学的高深缜密。
作者通过系统的研究,探索了自杀的原因和它的规律性,写出这部系统论述自杀的著作,这在社会学领域内是不多见的,是对社会学的一大贡献。而我个人更是惊讶和敬佩于作者在本书中所体现的严谨的学术作风。在本书的开头为了能给自杀做一个界定,作者不厌其烦的排除一个个前人的定义和一般人所认为的自杀;为本书研究自杀提供了一个自己特定的领域。后来组着又耐心地分析各种前人研究的关于自杀的原因;最后通过一系列的论证和梳理确定了引起自杀的原因作者在本书中系统的实践了他说倡导了社会学研究方法,而这正是社会学能够独立存在的最有力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