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伴行,和相牵_孝伴行和相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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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稿----孝伴行,和相牵
汉语言文学三班
安佳琪
各位朋友,今天是我最大的荣幸能在这里给大家阐述这个话题,孝文化。中国孝文化历经几千年,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然而,孝文化在当今社会却未得到足够的体现和弘扬。何为孝道:中国最早的一部解释词义的著作《尔雅》下的定义是:“善事父母为孝”。汉代贾谊的《新书》界定为“子爱利亲谓之孝”。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的解释;“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孝”的古文字形与“善事父母”之义是吻合的,因而孝就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是家庭中晚辈在处理与长辈的关系时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中华民族,孝的观念源远流长,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了“孝”字,就是说在公元前11世纪以前,华夏先民就已经有了“孝”的观念。《诗经》中则有“哀哀父母,生我劬(qú)劳”、“哀哀父母,生我劳瘁”的咏叹。而关于敬老、养老的专门史料记载则可以追溯到三千多年前。
作为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文化,孝道随着中国社会文明的发展而不断地丰富和赋予新的内容。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孝文化,重建与现代文明社会相适应的新孝道文化,对融合代际关系,实现家庭和睦,营造孝亲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发挥贤孝文化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社会意义。
而今天我要讲的孝文化主要是家庭道德建设 和传统孝文化中的和谐的智慧。
伴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日益广泛而深入,各种形式和各个层次的社会组织都在不断变化之中,家庭作为社会组织的基本形式也不例外。传统的家庭无论从在功能上还是结构上都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改变,传统孝文化与当代和谐家庭建设产生碰撞。一方面是内在的道德规范和家庭观念的延续;另一方面,面对崭新的现代生活方式,人们感受到了传统家庭伦理中存在的某种不合时宜,自觉或不自觉地进行了观念上的更新。与此同时,当代家庭道德建设中不断涌现出各种社会问题和道德困境,传统孝道受到前所未有的扫荡,大大地被弱化了。人们无视传统孝文化存在的合理性,特别是一些年轻人受到西方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不能正确认识传统孝文化的性质。当前,中国处于转型期,老人的生存状况充满了不稳定性,需要孝道伦理予以调适,润滑,提倡尊老爱幼的孝道和养老仍然十分必要,更何况孝道作为一种人际和谐具有永恒的真理性,人民在应对社会存在的新问题时不得不把目光扫向传统,从传统孝文化中去寻求答案,产生了对传统孝文化的深深留念。
一、中华传统孝文化的阐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和谐文化作为理论基础。中国传统的文化最突出地表现为孝文化。孝文化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中国社会是奠基在孝道基础之上的社会,孝道乃中华民族的人生之道。①孙中山先生在《三民主义·民主主义》指出:“ 《孝经》所讲的孝字,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至,现在最发达的国家讲到孝字,还没有想中国讲的那么完全。” 那么何谓“孝”?从中国传统社会的伦理出发,孝被认为是血缘关系内晚辈对长辈的敬仰,遵从和侍奉。这种伦理关系的主要方面是地位低者年纪轻者对地位高者,年长者由下至上,由卑致尊。但宗法的伦理关系的双向互动性决定了孝所体现的伦理关系绝非单一的,一维的,如果说“孝”是宗法关系内的人伦关系,那么“忠”则是这一规范在君臣关系的一种扩散与推演,“孝”与“忠”紧密相连,共同构成了封建社会的基本的人伦关系。
我国的孝道文化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父系氏族时代,发展于奴隶社会时代,真正成熟则是在封建时代。是一个覆盖范围最广,延绵最长的文化系统,自然成为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核心。
二、当代和谐家庭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构建和和谐社会主义的新时期,我国的和谐家庭建设面临着传统与现代的碰撞,历史与现实的冲突,传统伦理价值观与现代生活的基本方式,价值取向有着明显冲突,面对社会的转型和家庭形式的新变化,我国的社会主义家庭道德建设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
(一)“代际”关系的转变和代沟问题的加剧,促使年轻一代与父母的冲突越来越尖锐 现代社会打破了传统家庭的稳定性,一方面,城乡二元结构模式已经形成,并在短期内难以改变,直接造成了这一社会问题。由于农村吸收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有限,广大农村富余劳动人口,特别是年轻一代大规模的转向城市,而产生年老一代和年轻一代城乡分居的现实,更由于城乡生活方式之间存在的巨大差距,子女也无力在城市解决父母的生存问题,同时子女在接受新事物过程中产生了新的思想观念,在价值观念等各方面也与父母一代产生了冲突,因此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现实下,社会处于价值观念多元化的状态,加剧了不同时代出生的人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方面的差异,产生了代际之间相互理解的困难,另一方面,现代社会青年人的自我意识也在逐渐增强,要求独立和自由的愿望非常强烈也促使了他们与父母之间的冲突。
英格尔斯说过,现代化过程最普遍也是绝对不可避免的趋势就是助长一种年轻的文化。②中国的父母把所有的爱多倾注在对子女的身上,他们对孩子的帮助和支持,一直延续到没有能力为止,把孩子当成自己的一部分,付出了牺牲和慈爱,而当他们年老体脉,无力自养是时,他们从子女身上得到更多的是疏远,冷淡和歧视,虐待,他们本来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争取这一方面的权利,而在事实上,他们在争取这方面权利的时候显示出来更多的是底气不足,因此,中国需要真正的双向度的爱的建立。
随着代际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老人在家庭中的权威丧失,就出现了厌老崇幼,老人倍受轻视,有些家庭视老人为包袱,累赘,不愿意尽养老义务,养老问题随之产生,年老一代逐渐处于弱势群体,而在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还不够充分,尚还无力在社会范围内去解决家庭社会养老问题,因此我们一方面在建构社会保障体系在社会范围内的覆盖面,但这毕竟是一个庞大而系统的工程,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完成。因此,在现阶段,我们必须更加突出家庭养老的作用,从传统孝文化中去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二)情感危机而导致的婚变,致使现代社会各种“问题少年”层出不穷,极大地破坏了当代家庭道德的和谐关系
现在婚姻越来越成为个人选择的结果,这种选择行为所要考虑的社会因素越来越少,婚姻的传统目的是为儿童的出生和养育提供一个基本的社会单位,并且构成社会基本的经济单位,传宗接代已经不是基本的目的,因此当婚姻确实陷入了不可挽回的危机就会出现离异的结局,而婚变的加剧产生的影响不仅是对离婚者造成损害,给离婚双方造成心理上、精神上的伤害和冲击,更是对未成年子女的打击,离异家庭的子女由于缺少父爱或母爱而承受着情感上的孤独和无措,父母在离婚前的争斗会造成子女痛苦的矛盾心理,甚至丧失对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信心,子女常常会因为父母的离异而行为不良,最终将可能走上犯罪道路。而婚变的加剧和问题少年的出现极大的冲击了当代家庭的稳定性和良好的社会秩序的形成,使当代青年与父母的情感、心理距离增大,而导致家庭可能出现少无人教,老无所养。不利于家庭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子女在多重角色的冲突中难以协调和承受,行孝方式产生了偏差
现代家庭子女数减少 ,独生子女家庭出现一对年轻夫妇要供养四位老人和一个孩子的现状,老人需要儿女物质上的赡养、精神上的敬养,子女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经济上的付出。随着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使不少子女陷入角色冲突之中即事业角色与子女角色的冲突,新时代的年轻人面临着老一代人所没经历过的压力和麻烦,面对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他们需要时间自我充电为得到社会认可他们要用大量精力去应付日益复杂的人际关系,为寻求机遇,他们既然背负着事业的负担又要以笑脸展示于四位老人面前,如此种种身心疲惫使他们往往忽视尽孝而全力以赴干事业奔前程。
另一方面,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很大一部分人已经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为父母“尽孝”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人在行孝方式上出现偏差,认为钱能解决一切问题,一些大款给父母买豪宅以示孝心,将老人托给保姆之后就不闻不问,他们并不懂得常回家看看这个道理,忽视了老人的内心需求,每个老人所处的地位、环境、体质不同,对孝所需求的内在标准也不一样,子女应该首先清楚哪些是老人当前最需要的东西,不论从哪一方面行孝必须按老人的实际需求行动,这样才能不辜负老人的养育之恩,否则,不但不能做到雪中送炭,甚至尽了一番孝心也不一定有好的结果。
(四)人们生活和居住方式的巨大改变,造成了人际关系的日趋淡漠和道德危机的日益凸现 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居民住宅形成以独门独户为主,并且这样的居住形式正在向农村扩散。人们越来越注重私人生活空间的拥有,邻里关系日趋单一,人际交往逐渐淡化,人们的归属感,凝聚感无所依托,而松散而居的家庭之间处于各个孤立的状态,相互之间漠不关心,极易发生摩擦和冲突,并且即使是极小的矛盾也得不到及时的解决。另一方面,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不断推进的同时也出现了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特别是一些人对物质利益的无尽追求,造成了在物质文明得到发展的时候,却出现了精神和道德的严重危机。加上受市场经济利益导向原则的影响,许多人的伦理道德意识丧失,在行动上就表现为自私自利。
三、传统孝文化在当代和谐家庭建设中的作用 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③传统孝文化已经逐渐积淀和内化为中华民族的心理情感,成为一种永恒的普遍的伦理道德、人文精神,熔铸于儒家伦理道德思想体系和传统文化之中。所以,我们应当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需要出发,对传统孝文化的思想观念加以重新审视,批判的继承其精华,为当代和谐家庭建设服务。我们应该找到传统孝文化与当代和谐家庭建设的契合点,使传统孝文化在现代化建设日新月异的今天焕发青春。
(一)营造良好的家庭道德氛围和环境,实现代际和谐
传统孝道观以儒家“仁爱”精神为核心,看重父母与子女之间亲密的情感。因此,传统孝道思想中充满了浓郁的感情色彩。传统孝文化以赡养父母为尽孝之本,但赡养父母有时会碰到一个两难的问题,如个人事业与在父母旁边照顾时发生冲突时,古人以尽孝为先。在今天这样流动的社会里面要知道“父母在,不远游”可能是很难于做到的。但是,当我们从容的背起行囊走出家门后又有多少人能想起家中父老双亲的孤独感受而经常回家看看,哪怕是经常打个电话回家。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这里所说的“家和”就是指良好的家庭道德环境和氛围。和谐氛围对当代青年新孝道观的确立至关重要。它包括家庭和谐的人际关系,道德规范和精神风貌,而全家人要团结友爱,代际关系要和谐,必须从新提倡儒家的儒家“仁爱”精神,这样父母子女之间才能亲密无间。
(二)尊重和发扬“奉养父母”的优良传统,兼顾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探索多样化的养老方式
儒家倡导对父母首先要敬。何谓“事之以礼?礼者,敬也。”尊敬父母和一切长辈不但是古代社会所提倡的,也是当今社会所提倡的,它应该是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的基本道德修养,“敬”和“爱”是联系在一起的,最重要的是要爱父母,发自内心的真诚的爱;古代同样重视对父母的奉养,“生则养”奉养父母是作为儿女的重要义务,所谓“养”就是要保证父母的物质生活条件,使他们不饥不寒。养是最基本的,同时也不能只养不敬,只养不敬也被视为不孝。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家庭对老年人的积极保障作用是任何其他社会保障难以完全代替的,家庭养老是迄今为止最古老也是最基本、最重要和最现实的养老方式 是我国普遍认同的养老模式,它赖以存在的思想基础就是中国孝文化,在这种孝文化的熏陶下中国的家庭不仅功能齐全、广泛,可以满足每个家庭成员生活各个方面的需要,而且它把每个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用伦理或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我们在积极寻求社会采取措施应对老龄化社会到来的同时,更多的是呼唤人们的真情良知,加强中国孝文化教育,积极倡导尊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面对社会日趋老龄化和我国当前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的基本国情,我们必须探索多样化的养老方式,在城市,适应社区发展需要,探索社区养老之路规划部门在小区建设规划中,要安排老年人服务设施项目,多增加建设社区养老机构。与此同时,政府应加大对民间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政府和慈善机构应多方筹集资金,建立社会养老基金,由慈善机构专门管理,用于资助需要特别护理的老人。此外,还需要发展现代居家养老方式,发展社会化的养老服务,包括通过长期工、短期工、钟点工等形式雇人进家侍奉老人等。把社会养老方式作为一个发展目标,以拓宽养老空间和更好地配置养老资源。所谓社会养老方式主要通过建立和完善敬老院、托老所、福利院等“老人之家”来实现,老人在那里可以享受到家外“家”的养老待遇和服务。
(三)强调个体和家庭双重价值取向的现代家庭伦理精神,维护家庭的稳定和谐,尽可能地避免问题少年的出现
中国家庭本位伦理精神,更加强调家庭的价值取向和权利,个体只是家庭的一个成员,其存在必须以家庭的发展为优先。这一家庭伦理的产生有其发展的规定性和合理性,有效的维护了家庭与社会的稳定有序。同时这种家庭伦理精神过分强调了家庭这一群体的权利和价值,过于强调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因而否定了个人的自由,压抑了个人的创造性,主动性和激情,是个体被异化化为抽象群体支配的,消极被动附属品。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文化中,婚姻一直被视为纯粹的私事,只与个人有关。夫妻关系处于中心地位,孩子和亲属被排除在外,紧处于第二位。这种态度导致了维护婚姻所要考虑的因素减少,直接的后果是离婚率的增加。而在中国现有的背景下婚姻决不是也不可能是个人的私事。离婚率的增加不仅破坏了家庭稳定,影响到子女的成长和家庭养老,同时也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因此,虽然家庭本位伦理精神有其不适应现代社会基本价值观的一面,但是它在维护社会和家庭的稳定方面有其独到的作用。我们应该正确地对待,“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吸收其合理的部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四)社会成员要具备博爱精神,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一个良好、健康的人际关系氛围 发扬传统孝文化中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博爱精神。家庭道德教育的归宿即培养人,帮助其成长。从家庭亲情开始,孝敬父母、关爱亲人,将爱的视野逐步拓展、升华,以至爱家、爱国、爱天下。家庭教育的终极目标就是让人获得成长所需的一切营养,包括道德教育、智育等各个方面:传统的孝文化或多或少的渗透在家庭道德教育的实践领域。面对日益淡漠和疏远的人际关系,我们就更应该拓展,升华这种博爱精神,象爱自己一样的去爱别人,从家庭亲情开始关爱自己身边的所有人,只有这样我们的身边才会有更多的爱,我们的人际关系,乃至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的和谐,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