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作自查要求_财务工作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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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财务工作自查要求
根据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2011年财务自查与检查的通知》,为了全面掌控各单位的财务工作开展情况,集团公司将组成财务工作检查组从10月末开始对所属各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并将对部分三级核算单位进行抽查。各项目自查要求如下:
一、制度建设
1、是否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
2、是否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及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会计核算
1、成本费用归集、分摊是否标准统一和流程合理,相应的责任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2、会计核算依据是否充分、可信,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完整、及时,会计科目应用是否准确、合理;
3、收入、利润完成情况,经营费用、业务招待费是否符合集团公司、分公司规定,税金(含印花税的购买、粘贴及划销)的计提、缴纳、核算等是否符合税法及公司规定。
三、财务管理
1、各项开支是否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纳入预算管理,对实际发生的与预算的偏差是否建立分析制度并及时修改预算;
2、资金的使用、保管、核算等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对债权债务是否建立台账管理,是否建立工程款的催收机制;
3、各类管理台帐情况;
4、各类合同的招投标流程及手续;
5、废旧物资处理情况;
6、各项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
7、各种款项支付是否执行相关规定审批制度和流程;
8、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及会计档案是否完整,归档是否及时;
9、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四、会计资料要求:
2010年档案装盒,具备随时入档的条件;2011年10月之前的凭证装订完毕。
五、请各项目部认真准备,并与2011年10月2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分公司财务部。QQ报送给曹贺或发送邮件至 bfcw@ztjs.cn.。
分公司财务部201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