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区环境、水体保护管理办法_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定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工区环境、水体保护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定”。

关于重点景区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效控制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活动,减少或防止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工作环境,满足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是: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实施细则、条例以及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环境保护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原则,实施“纵向管理责任到底,横向管理责任到边”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中交一航局京沈京冀客专VI标段二工区。

第二章 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第五条 组织机构:

项目部设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安质部、工程部、物设部、综合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安质部设专职环保员。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主要责任是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法;制定项目部内部管理办法、制度;开展环境保护教育,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监督检查项目部各部门、各生产单位包括劳务协作单位(架子队)的执行情况,实现持续改进,保证项目部环境保护目标、指标的实现。

第七条 项目部成立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是本单位施工段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领导工作;组织工程部、安质部、综合办公室识别、评估和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制定重要环境因素、重大污染源管理方案、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配置环境保护必要的资源;对环境保护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员工提出表彰,上报奖励意见;负责成立环保实践调查组,调查处理严重环保

3、各项环保活动要安排具体、目标明确、力争实效,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 重要环境因素、重大污染源评价制度

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安质、材料、机械人员,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工艺流程图所确定的工序,共同识别、评价出施工区域的重要环境因素和施工过程的重大污染源;未进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第十四条 污染源控制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应根据识别、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相应管理方案、措施和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有效控制重要环境因素及重大污染源。

2、工程部针对作业项目的特点、作业环境和岗位的环境因素,编制环保技术交底,同施工技术交底一并下达至作业班组。

3、对施工场地、作业场所、运输道路、生产设备与设施均应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

4、对生产和生活中可能产生的污染源,制定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避免对施工人员造成伤害和影响驻地群众的正常生活。对生产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集中控制,在指定地点或允许地点集中处理,达到防止或较少污染的目的。

5、对使用的外部劳务人员,一律纳入本公司的环境管理范畴,在劳务协作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劳务协作方人员遵守环境法规和环保要求,积极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制度

1、安质部根据项目经理部发布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确定监控重点,进行重点监控。

2、安质部每月进行一次定期专项检查,检查要有详实的记录,提出整改建议,对整改的结果要及时进行验证。

第十六条 奖励处罚制度

1项目部对在环保工作作出贡献的架子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施工期间,严格遵守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机动车辆允许噪音》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电钻、发电机、切割机、搅拌机、振捣器、运输车辆等高噪音施工作业,要合理安排时间,尽量减少噪音污染;加强对设备的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降低噪音等级。

第二十一条 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前认真调查水源、河流及地下水分布情况,认真研究由于施工驻地设置、施工场地及工程主体对地表水、地下水活动的影响,按国家有关规定保护水环境;做好施工驻地及施工现场排水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保证生活、生产排污不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源;禁止向水体倾倒建筑垃圾和其他有毒物质。

第二十二条 空气环境保护措施

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杂草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施工所用汽车、发电机等机械设备保持性能良好,减少废气的排放量;施工运土加盖防尘盖布,防止灰尘散扬。

第二十三条 水土保持措施

雨天禁止沟坑开挖作业,防止降雨冲泡沟坑造成已挖出土方的流失。在土层不稳定地区施工,进行加固处理,防止塌方、泥石流的发生;在植被覆盖地区施工时,施工后原样恢复。弃土严禁丢弃至河流、冲沟、涵洞、桥下、排水沟渠内;地形平坦地区,基坑的开挖土按规范要求就近堆放,特别要防止土、石顺坡滑落。

第二十四条 生产垃圾处理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余土、弃渣,及时运至规定的弃土场。加强废旧料、报废材料的回收和管理,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执行《施工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规定。

第六章 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施工对环境保护措施和标准要求进行交底。第二十六条 每个施工项目、每个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

《工区环境、水体保护管理办法.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工区环境、水体保护管理办法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定 管理办法 工区 水体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定 管理办法 工区 水体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