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之十三_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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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之十三
关于黑河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月9日在黑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黑河市财政局局长 张瑾忠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全市及市直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0.3亿元,增长4.7%。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70.4亿元,增长4.2%。全市基金收入完成2.1亿元,下降51.2%;基金支出完成5.0亿元,下降40.7%。
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0.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2.5亿元(返还性收入5.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0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7.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9.5亿元、上年结余1.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亿元、调入资金0.6亿元后,财力合计186.1亿元。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0.4亿元,上解省支出1.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7.5亿元,结转下年4.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亿元。
基金预算平衡情况:全市基金收入2.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7亿元、上年结余0.4亿元、调入资金0.0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0.009亿元,基金财力合计6.2亿元。当年基金预算支出5亿元,上解省支出0.005亿元,调出资金0.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0.009亿元,滚存结余0.6亿元。
(二)市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8亿元,增长6.5%;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2.1亿元,下降9.3%。市直基金收入完成0.5亿元,下降69.3%;基金支出完成0.8亿元,下降74.4%。
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8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5亿元(返还性收入0.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3亿元、上年结余0.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亿元、调入资金0.3亿元后,财力合计30.2亿元。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1亿元,上解省支出0.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6.3亿元,调出资金0.0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亿元,结转下年0.9亿元。
基金预算平衡情况:市直基金收入0.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6亿元、上年结余0.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0.009亿元后,财力合计1.4亿元。当年基金预算支出0.8亿元,调出资金0.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0.009亿元,滚存结余0.2亿元。
(三)市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到2016年底,市直政府性债务总额23.1亿元,其中:政府债务余额17亿元,政府或有债务余额6.1亿元。
(四)市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亿元,滚存结余4.6亿元。
二、2016年财政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协调发展;提高征管效能,大力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改善民生;努力向上争取,保障重点需求;积极深化改革,各项财税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多措并举促征收。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的实际情况,全市各级财税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国税部门贯彻落实“一 个目标、五条主线”的工作要求,克服结构性减税和政策调整等因素给组织收入工作带来的巨大压力,扎实开展税源监控、税收分析和税收预测工作,确保完成收入任务。地税部门深入开展专项税收清查,加大营业税等清欠回收力度,取得明显成效。财政、国土、林业、公检法等部门,继续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措施,组织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为全市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二)优化结构保民生。坚决贯彻落实“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落实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兑现了工资及津补贴调整政策,保障了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落实了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380元提高到420元;为全市202个单位18152人,发放稳岗补贴资金575万元;安排“取消药品加成”专项资金,稳步推进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安排资金2625万元,支持了市直学校维修改造、设备购置和“互联网+教育”、“智慧校园”等项目建设;投入资金3200万元,推进了供热管网改造、双子城公园建设、便民自行车服务等惠民工程;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了“四岛”防护、黑龙江干流堤防、五大连池机场建设和西沟水电站除险加固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
(三)向上争取显成效。各部门认真研究政策导向,主动向上级部门沟通汇报,努力争取项目资金。2016年全市争取到位资金99亿元,同比增长10%,较好地保证了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支出需求。其中:争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87.3亿元,主要包括:争取教育资金3.1亿元,弥补了教育事业发展经费缺口;争取社保资金13.1亿元,缓解了社会保障资金的支付压力;争取农林水资金44.4亿元,支持了大型农机合作社组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林业发展和国有林场改革等项目;争取保障性住房资金2亿元,实现了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目标。争取省厅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资金9.5亿元,减轻了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压力。
(四)深化改革重监管。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财税管理改革措施,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全面落实国家“营改增”改革和全省新一轮税收收入分享政策,人民银行、国税、地税和财政等部门加
强沟通协调,实现了“营改增”改革税收征管的有序衔接和政策落实,顺利完成了税收级次调整工作。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一体化平台建设,安装了统一的会计核算软件,逐步实现“财政部门集中管理、预算单位在线核算、会计信息充分共享”的管理目标,为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财务报告奠定基础。按照省财政厅改革试点要求,试编了2015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回顾过去的一年,全市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幅回落,实现持续快速增长的压力较大;财力的增长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亟待提高;历史挂账占用财政资金数额较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这些问题,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十八大”以来,全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中央把“推进创新驱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摆在更重要的位置,我市财政工作既面临新挑战,又蕴含新机遇。2017年全市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规范预算管理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31.8亿元,增长5%;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13.8亿元,增长3%。基金收入安排2.5亿元,增长18.5 %;基金支出安排3.6亿元,下降28.6%。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安排为指导性计划,最终预算以各县(市区)人代会批准预算汇总数为准。
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8.2亿元,增长5%;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5.8亿元,增长3%。市直基金收入安排0.5亿元,与上年持平;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原则,基金支出安排0.5亿元。
按照《预算法》和现行财政体制要求,2017年全市和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以及基金预算安排都是平衡的。
市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16年市直债务余额23.1亿元。2017年拟新增和置换债券共计2.3亿元,其中:新增2017-2019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债券资金1.5亿元;置换债券0.8亿元(南部棚户区改造工程0.5亿元、四岛国土防护和黑龙江干流堤防工程0.3亿元)。2017年市直债务余额24.6亿元。
市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市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及生育保险基金7个险种。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3.1亿元,支出总计12.7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4
亿元。
四、确保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升征管水平,确保实现收入目标。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切实堵塞管理漏洞、防范收入流失,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做好收入任务的分解落实,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税收变动趋势,强化税收调研和纳税评估分析,提升纳税服务质量,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严禁各种挤占挪用、截留坐支等违规行为,抓好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征管清欠工作,增加可用财力。积极培植财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项目落地的成功率,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着力培育新的增长点。
(二)围绕优化结构,切实保障重点支出。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理财思想,科学界定财政支出范围,坚持有保有压、有促有控的原则,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刚性,将财力优先用于保证工资发放、正常运转、民生改善、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强化增收节支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核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及时了解国家政策扶持重点,进一步拓宽争资金、争项目、争政策空间,多渠道向上级反映我市的困难和实际情况,积极筛选、论证一批项目作为向上争取的载体,努力争取更多资金和政策支持。重点争取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边境口岸基础设施
建设等方面的补助资金,保障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及民生实事等资金需求。切实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杠杆作用,围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谋划一批重点PPP项目,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社会事业及重点项目发展。
(四)落实财税政策,继续深化各项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理顺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增强地方发展能力的改革要求,探索推进市与区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市级事权和支出责任,着力发挥市和区县两个积极性,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完善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落实预算收入统筹、专项资金整合、存量资金盘活等方面的政策,增加地方可支配财力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严肃财经秩序,努力提高监管水平。坚持科学、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推进财政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效能。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力度,执行专款专用及“收支两条线”原则,提高预算的覆盖率、合法性和约束力。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对专项资金使用、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制度执行等开展有效监督。加大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民生项目资金监管,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准确掌握政府性债务的规模和结构,构建举借有度、偿还有方、管理有序、监管有力的政府性债务监管体制,有效防
控债务风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各位代表,2017年财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努力为实现黑河振兴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