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常州工程学院合唱团章程_大学生合唱团章程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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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常州工程学院合唱团章程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常州工程学院合唱团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使工作系统化,制度化,维护合唱团的先进性,提高团员素质,从而规范合唱团日常工作,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提高校园文化艺术氛围,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常州工程学院合唱团是受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指导的学院团委艺术社团,直属于学院团委。

第三条 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常州工程学院合唱团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四条 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常州工程学院合唱团的信念是:营造校园艺术氛围,提高大学生艺术修养。宗旨:热爱艺术,热爱人生。

第五条 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常州工程学院合唱团所有成员均须自觉维护合唱团的集体荣誉,团结合作。

第六条 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常州工程学院合唱团所有成员均须兼顾学习和工作,相辅相成。

第二部分 细则

第一章 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常州工程学院合唱团简介与宗旨 第一条 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常州工程学院合唱团简介

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常州工程学院合唱团本着“营造校园艺术氛围,提高大学生艺术修养”的信念,逐步发展成为一个高素质的大学生合唱团体,是活跃在校园文艺舞台上的支柱性力量,也是活跃在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舞台的一支重要力量。

第二条 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常州工程学院合唱团合唱团宗旨。

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常州工程学院合唱团,通过合唱艺术来组织、普及素质教育与美育教育,提高学生艺术修养;通过计划,常规的训练,逐步使活动正规化,成为能够代表学院艺术水平的一个优秀学生社团,为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以及素质教育的深化作贡献。

第二章 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常州工程学院合唱团组织架构与职能

第三条 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常州工程学院合唱团的机构组成:团长、副团长、声乐部(女高音声部、女低音声部、男高音声部、男低音声部)、组织部、宣传部。

第四条 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常州工程学院合唱团学生干部职能

团长:

1.对外代表本团,对内向全体团员负责。

2.主持合唱团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团员排练以及合唱团组织建设工作。

3.协调指导老师及兄弟团与合唱团之间的工作。

4.任命和考评团内各部门干部。

5.定期主持召开合唱团干部例会

副团长: 1.协助团长开展合唱团成员管理、宣传、组织评优工作。

2.负责合唱团的网络建设。

3.负责合唱团的内部活动经费的管理。

4.收集以及整理合唱团的资料。

声乐部(女高音声部、女低音声部、男高音声部、男低音声部):

1.主要协助团长开展合唱团成员专业技能提高工作。

2.排练和演出中能最早明白指挥(或老师)的意图,并传达给声部成员。

3.协助团长完成合唱团内部活动的策划。

组织部:1.协助负责团内人员考勤,请假以及其它考评工作工作。

2.协助负责团内人员常规训练召集工作。宣传部:1.协助负责合唱团的网络建设。

2.协助负责合唱团精神文化建设

3.协助负责合唱团对外宣传活动及举办各种活动时的相关宣传策划。

4负责团内的电子表格制作等相关工作 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常州工程学院合唱团招新制度

1.品行端正,热爱合唱艺术,学有余力完成正常的排练和演出任务。2.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特别是在要有较好的音准。3.每年艺术团统一举行一次招新活动。

4.由团干和指导老师组成评审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入团。

5.中途入团须有至少一名团干和两名团员的推荐,经过考核面试,合格者 方可入团。

第五条

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常州工程学院合唱团退团制度

1.合唱团团员毕业离校后视为自动退团。

2.因其他原因,需要中途退团的团员,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团。

3.对于退团时团龄满两年或在团期间为合唱团做出突出贡献的团员,授予 “杰出团员”称号,并记入合唱团杰出团友录,并开具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大学生艺术特长生”证明,此证明具有广泛社会认可度。

第六条

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常州工程学院合唱团排练活动

本团实行常年按计划排练,正常情况下每周排练两次,如遇演出或比赛事项,则加时排练。训练内容包括合唱声音的训练、艺术作品的处理、音乐基础理论及指挥等方面。

第三章

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常州工程学院合唱团训练管理制度 第八条 每次排练前,由组织部负责考勤,考勤工作必须做到认真、负责、真实。各个声部出勤人数不得少于该部总人数的 80%。

第九条 若有事迟到或不能来参加排练,需要请假,在排练前向声部长说明 事由,理由正当方能请假。事后请假视为无效。每位团员每个月只准请假一次,特殊情况可允许多一次请假机会。

第十条 迟到 15 分钟记迟到一次,迟到三次作旷练一次处理。第十一条 请假累计两次计旷练一次;

第十二条 每月旷练一次的团员,对其进行口头警告,并取消下一个月的请 假权利。

第十三条 每月旷练两次的团员报系部辅导员口头教育处理; 第十四条 旷练累计三次的团员将被取消参加重大演出或参赛资格。第四章

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常州工程学院合唱团考核制度

第十五条 以上第八条的综合情况将作为学年度评优以及综合测评的依据。

第十六条 合唱团员合格团员每学期可以艺术实践的名义加文化素质课学分。

第十七条 合唱团每学期期中年底评选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若干名,报学院批准后,颁发荣誉证书。对参团时间超过两年或有突出贡献者颁发“突出贡献奖”。

第十八条 根据《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关于常州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的规定,对于合唱团员以及合唱团员参加的演出比赛 活动在相应模块予以加分。

第五章

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常州工程学院合唱团团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合唱团团员享有以下各项权利:

1、对团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2、团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接受本团给予的奖励。

第二十条 合唱团团员应履行以下各项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及本章程。

2、遵守团委会的决议,完成团委会委派的任务。

3、按时参加排练,不能按时参加排练须办理请假手续。

4、珍惜并维护合唱团声誉。

第六章

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团常州工程学院合唱团换届制度第二十一条 换届每年度一次,时间为每学年开始前,采取公平民主的投票 方法,面向全体团员,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每一位表现出色的团员均有机会参加选拔。

第二十二条 有意竞选团长、副团长的候选人,需写一份书面自荐申请书,写明要竞选的职位等,交到应届团长处。召开合唱团全体成员选举会议,候选人 作竞选演讲,由全体成员采用匿名投票方式。最后,由老师和合唱团团委委员会面试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有意竞选部长的候选人,需上交书面自荐申请书,写明要竞选的职位等,交到应届部长处,再交到应届团长处,由团长和应届部长面试通过。

第三部分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若与学校政策以及其他管理规定有抵触,按照学校政策和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常州工程学院团委

二 O 一二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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