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章:认识机动车辆保险现场查勘_车险现场查勘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1章:认识机动车辆保险现场查勘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车险现场查勘”。

第一章

认识机动车辆保险现场查勘

近年来,随着国内保险行业的持续高速发展,机动车辆保险在各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份额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已经成为国内各财产保险公司的骨干险种,机动车辆保险经营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效益,甚至关乎保险公司的生死存亡。由于被保险的机动车辆属于动态保险标的物,经常处于运动状态中,它的安全与否,除了受车辆本身状态及驾驶员生理状态影响外,更多是受天气、道路状况、行人和其他车辆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所以机动车辆发生各类保险事故的比例相对于其它类型的保险标的要高得多。随着我国法制环境的改善,各类立法特别是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立法的不断深入,各级组织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更趋向法制化,道路交通安全案件在保险公司的后期理赔中更注重现场查勘的证据,做好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勘查工作,准确查明事故原因,对保险公司的后期理赔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机动车辆保险现场查勘

机动车辆保险现场查勘又称为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事故现场调查,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事故包括:自然灾害事故、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非道路交通事故)等。机动车辆保险现场查勘是指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在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事故发生以后,第一时间以事故第一现场(或者第二现场)为中心,根据事故发生的过程、围绕造成事故的原因及后果等问题所进行的一系列调查取证活动。在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事故现场查勘活动中,保险公司查勘人员用科学规范的程序,科学的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对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验与查证,包括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摄像、测量,对在场的事故当事人和目击者进行询问,对现场内外有关情况进行了解并将得到的结果完整、真实、准确地记录下来,并进行初步保险责任判定、事故损失预估、协助当事人组织施救等工作。

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事故现场查勘,是一项时间性、技术性和政策性极强的专业工作,面对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事故,承担此项工作的保险公司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严肃对待,自始至终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科学合理地进行分工合作;严格要求,高速度、高质量,一丝不苟地做好每一项工作。

二、机动车辆保险现场查勘的目的和意义

机动车辆保险现场查勘是整个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程序中的关键一环。查勘人员在第一现场(或者第二现场)掌握的信息基本反映了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的性质、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它为以后的处理打下了基础,也是有效控制风险、降低赔付率的关键一环。为了真实、准确掌握损失情况,查勘人员应尽可能争取到达第一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把握事故处理的主动权。

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事故现场查勘,是公正、客观、严密地查明事故真相的根本措施,是准确认定事故责任,依法正确处理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事故的基础和前提。

开展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事故现场调查的主要目的在于:

1、了解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事故过程中的主要情节,利用现场的证据,掌握其中关键性的细节,为进一步分析、研究、确定损失,以及进行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事故再现收集资料和提供依据。

2、发现、提取和收集各种痕迹、物证,为判定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事故发生原因、认定事故责任以及确定是否保险责任提供必要的证据。

3、根据查勘情况,结合发现的特殊痕迹、物证,确定损失范围(防止人为损失扩大),判断是否酒后驾驶、故意行为、伪造现场等除外责任范围或欺诈行为。

及时向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事故处理机关提供肇事逃逸车辆的种类、特征和逃逸方向,为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提供线索和证据。

4、协助客户组织现场施救,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同时为客户提供事故处理咨询,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创造公司服务品牌。

5、收集和积累意外事故资料,为研究和制定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事故的风险预防对策及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为机动车辆保险险种开发和费率厘定提供参考数据。

三、机动车辆保险现场查勘的工作内容、要求及工作要点

(一)查勘前的准备 1.查阅抄单

(1)保险期限。查验保单,确认出险时间是否在保险期限之内。对于出险时间接近保险起止时间的案件,要作出标记,重点核实。

(2)承保的险种。查验保单记录,重点注意以下问题:车主是否只投保了交强险或第三者责任险;对于报案称有人员伤亡的案件,注意车主是否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是否指定座位;对于火灾车损案件,注意是否承保了自燃损失险。

(3)新车购置价、保险金额和责任限额

记住抄单上的新车购置价,以便现场查勘时与实际新车购置价是否一致。从抄单的新车购置价和保险金额上可以确定投保比例。注意各险种的保险金额和责任限额,以便于现场查勘时心中有数。

2.阅读报案登记表

阅读报案登记表的主要内容有:(1)被保险人名称,标的车牌号;

(2)出险时间、地点、原因、处理机关、损失概要;(3)被保险人、驾驶员及当事人联系电话;(4)查勘时间、地点;

上述内容不应有缺失,如有缺失应向接报案人员了解缺失原因及相应的情况 3.查询涉案车辆历史出险记录

查询涉案车辆历史出险记录,有利于查勘时对可能存在道德风险和重复索赔的案件进行重点跟踪。

(1)对报案间距较短的历史信息进行查阅,了解历史损失情况和当时照片反映的车况车貌,为查勘提供参照;

(2)查阅涉案车辆近期注销或拒赔案件信息,严防虚假案件。4.携带查勘资料及工具

为了有利于准确有效地查勘,查勘人员出发前应该携带必要的相关资料和查勘工具。(1)资料部分。出险报案表、保单抄件、索赔申请书、报案记录、现场查勘记录、索赔须知、询问笔录、事故车辆损失确认书等。

(2)工具。定损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手电筒、卷尺、砂纸、笔、记录本等。

(二)对现场查勘人员的要求

现场查勘人员的工作是上述理赔流程中的现场查勘、填写查勘报告和初步确定保险责任,是整个理赔工作的中前期工作,它关系到本次事故是否是保险事故、保险人是否应该立案,从而关系到保险人的赔款准备金等等。查勘工作未做好,整个理赔工作就会很被动,后面的工作甚至无法进行,所以现场查勘工作是保险理赔工作的重中之重。由于现场查勘中包涵众多保险知识和汽车知识,并且查勘人员又是外出独立工作,所以对现场查勘人员有下列要求:

1.良好的职业道德

检验工作的特点是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直接相关,而它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技术性,从而使查勘人员具有较大的自主空间。在我国现阶段总体来说,社会诚信度还不是很高,一些不良的修理厂、被保险人会对检验人员实施各种方式的利诱,希望虚构、谎报或高报损失,以获得不正当利益。因而要求检验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首先,应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使检验人员树立建立在人格尊严基础上的职业道德观念。其次,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形成相互监督和制约的机制(如双人查勘,查勘定损分离等)。同时,应采用定期和不定期审计和检查方式,对检验人员进行验证和评价,经常走访修理厂和被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进行问卷调查以了解其工作情况。最后,加强法制建设。加强对检验人员的法制教育,使其树立守法经营的观念。加大执法力度,对于违反法律的应予以严厉的处分,以维护法律的尊严,起到应有的震慑和教育作用。同时,实施查勘定损人员的准入制度,使查勘人员收入和劳动与技术输出相适应,是有效管控查勘人员的最有效的办法。

2.娴熟的专业技术

机动车辆检验人员需要具备的专业技术主要包括:机动车辆构造和修理工艺知识、与交通事故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处理办法、机动车辆保险的相关知识。这些都是作为一个检验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和确定损失所必需的知识。

3.丰富的实践经验

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有助于检验人员准确地判断损失原因,科学而合理地确定修理方案,另一方面,在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丰富的实践经验对于施救方案的确定和残值的处理也会起到重要的作用。同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于识别和防止日益突出的道德风险和保险欺诈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4.灵活的处理能力

尽管查勘人员是以事实为依据,以保险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的原则和立场开展工作。但是,有时各个关系方由于利益和角度的不同,往往产生意见分歧,甚至冲突。而焦点大都集中表现在查勘人员的工作上,所以,查勘人员应当在尊重事实、尊重保险合同的大前提下,灵活地处理保险纠纷,尽量使保险双方在“求大同,存小异”的基础上对保险事故形成统一的认识,使案件得到顺利的处理。

(三)现场查勘 1.处理现场

(1)到达查勘地点后,发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电话中心反馈。

(2)如果保险标的尚处于危险中,应立即协助客户采取有效的施救、保护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3)有人员伤亡的、造成道路交通设施损坏的、不符合自行协商处理范围的,应提醒客户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协助保护现场。(4)因阻碍交通无法保护现场的,查勘员可允许驾驶员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在附近等候查勘;若查勘员无法在合理的约定时间赶到现场的,可商定受损车辆到指定定损点进行第二现场查勘,若有必要可约定时间回出险地补看复位现场。

2.查明肇事驾驶人、报案人的情况

(1)查验肇事驾驶人和报案人的身份,核实报案人、驾驶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2)注意驾驶人员是否存在饮酒、醉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情况,是否存在临时找他人顶替真实驾驶人员的情况;

(3)驾驶证是否有效,一般指驾驶证正页上有效日期是否过期;驾驶的车辆是否与准驾车型相符;驾驶人员是否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驾驶人员是否为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驾驶人;特种车驾驶人是否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是否具有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3.查验出险车辆情况

(1)确认保险标的车辆信息。查验事故车辆的保险情况,号牌号码、牌照底色、发动机号、VIN码/车架号、车型、车辆颜色等信息,并与保险单、证(批单)以及行驶证所载内容进行核对,确认是否就是承保标的。

(2)查验保险车辆的行驶证。查验行驶证是否有效,一般指行驶证副页是否正常年检;行驶证车主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同的,车辆是否已经过户;已经过户的,是否经保险人同意并通过批单对被保险人进行批改。

(3)查验第三方车辆信息。涉及第三方车辆的,应查验并记录第三方车辆的号牌号码、车型,以及第三方车辆的交强险保单号、驾驶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4)查验保险车辆的使用性质。车辆出险时使用性质与保单载明的是否相符(两种常见使用的使用性质与保单不符的情况:①营运货车按非营运货车投保;②非营运乘用车从事营业性客运);是否运载危险品;车辆结构有无改装或加装;是否有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详见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登记规定》)。

4.查明出险经过(1)核实出险时间

对出险时间是否在保险有效期限内进行判断,对接近保险起讫期出险的案件,应特别慎重,认真查实。对出险时间和报案时间进行比对,是否超过48小时。了解车辆启程或返回的时间、行驶路线、委托运输单位的装卸货物时间、伤者住院治疗的时间等,以核实出险时间。(2)核实出险地点。查验出险地点与保险单约定的行驶区域范围是否相符;是否是营业性修理场所;是否擅自移动现场或谎报出险地点;

(3)查明出险原因。结合车辆的损失状况,对报案人所陈述的出险经过的合理性、可能性进行分析判断,积极索取证明、收集证据;注意驾驶人员是否存在醉酒或服用违禁药物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特别是节假日午后或夜间发生的严重交通事故);是否存在超载情况(主要是涉及大货车的追尾或倾覆事故,需要对货物装载情况进行清点);是否存在故意行为(一般是老旧车型利用保险事故更换部分失灵配件或者已经索赔未修理车辆通过故意事故重复索赔);对于电话中心专线提示出险时间接近的案件,须认真核查两起报案中事故车辆的损失部位、损失痕迹、事故现场、修理情况等,确定是否属于重复索赔。

(4)查明事故发生的真实性,严防虚假报案。发生碰撞的,要观察第一碰撞点的痕迹,是否符合报案人所称的与碰撞物碰撞后所留痕迹,比如因碰撞物的不同,碰撞点往往会残留一定的灰屑、砖屑、土屑、油漆等;发生运动中碰撞的,要重点考虑碰撞部位,比如追尾事故因后车在碰撞时紧急制动会导致车头下沉,受损部位往往在保险杠以上更为严重;要对路面痕迹进行仔细观察,保险车辆紧急制动时会在路面留有轮胎摩擦的痕迹,有助于判断车辆发生碰撞前的行驶轨迹。

(5)对存在疑点的案件,应对事故真实性和出险经过进一步调查,可查找当事人和目击者进行调查取证,并作询问笔录。

(6)如被保险人未按条款规定协助保险人勘验事故各方车辆,证明事故原因,应在查勘记录中注明。

4.估计事故损失情况

查明受损车辆、货物及其他财产的损失程度,估计事故涉及的各类损失金额,按查勘任务对应的损失标的为单位记录估损金额。记录、核定施救情况。

5.初步判断保险责任

(1)对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进行初步判断

应结合承保情况和查勘情况,分别判断事故是否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商业机动车保险的保险责任,对是否立案提出建议。对不属于保险责任或存在条款列明的责任免除的、加扣免赔情形的,应收集好相关证据,并在查勘记录中注明。暂时不能对保险责任进行判断的,应在查勘记录中写明理由。

(2)初步判断责任划分情况

交警部门介入事故处理的,依据交警部门的认定;当事人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当地有关交通事故处理法规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协助事故双方协商确定事故责任并填写《协议书》(对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如发现责任划分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缩小或扩大责任的,应要求被保险人重新协商或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6.拍摄、上传及分拣事故现场、受损标的照片

(1)对车辆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现场和损失标的进行拍照。第一现场查勘的,应有反映事故现场全貌的全景照片,反映受损车辆号牌号码,车辆、财产损失部位、损失程度的近景照片;非第一现场查勘的,事故照片应重点反映受损车辆号牌号码,车辆、财产损失部位、损失程度的近景照片。对车辆牌照脱离车体、临时牌照或无牌照的车辆、全损车、火烧车及损失重大案件,要求对车架号、发动机号进行清晰的拍照。

(2)拍摄相关证件及资料。保险车辆的行驶证(客运车辆准运证)、驾驶人的驾驶证(驾驶客运车辆驾驶人准驾证,特种车辆驾驶人操作资格证);交警责任认定书、自行协商协议书、其它相关证明。查勘人员应将此环节相关证件、资料尽可能的拍照,照片汇总到车险理赔系统后,有利于核损、核赔环节从系统中进行审核。

(3)查勘现场照片拍摄的要求。拍摄第一现场的全景照片(能正确反映现场所处的位置)、痕迹照片、物证照片和特写照片;拍摄能反映车牌号码与损失部分的全景照片(为使车牌号码与损失部分在一张照片上反映出来,一般按受损部位一边的45度角对全车进行拍照);拍摄能反映车辆局部损失的特写照片;拍摄内容与交通事故查勘笔录的有关记载相一致;拍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全面的反映被摄对象,不得有艺术夸张;拍摄痕迹时,可使用比例尺对高度、长度进行参照拍摄。

(4)查勘照片上传及分拣应该注意:

相关证件及资料照片,应该在索赔清单中勾选,在单证资料上传中上传,并分拣到相应项目中。

主车、现场查勘、痕迹对比及财产损失照片,分拣到涉案车辆(主车)中;三者车查勘照片分检到涉案车辆(三者车)中。

7.缮制查勘记录

(1)根据查勘内容填写《查勘记录》,并争取报案人签字确认。查勘员应尽量详细填写《查勘记录》,以保证入机时查勘资料的完整性。

(2)重大、复杂或有疑点的案件,应在询问有关当事人、证明人后,在《机动车保险车辆事故现场查勘询问笔录》中记录,并由被询问人签字确认。

(3)重大、出险原因较为复杂的赔案应绘制《机动车保险车辆事故现场查勘草图》。现场草图要反映出事故车方位、道路情况及外界影响因素。

(4)对VIP客户案件或小额赔案制定优先处理流程的,应在查勘记录中注明案件处理等级。

(四)指导报案人进行后续处理 1.告知赔偿顺序

(1)发生机动车之间的碰撞事故的,应告知客户先通过交强险进行赔偿处理,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商业保险进行赔偿。

(2)交强险未在我公司承保的,应指导客户向交强险承保公司报案,由交强险承保公司对第三者损失先行定损。

(3)符合交强险“互碰自赔”处理条件的,应向客户告知互碰处理后续流程。2.向报案人提供《机动车保险索赔须知》和《机动车保险索赔申请书》

(1)在《索赔须知》中完整勾选被保险人索赔时需要提供的单证,双方确认签字后交被保险人或报案人。

(2)指导报案人填写《索赔申请书》,告知报案人交被保险人签名或盖章后,在提交索赔单证时一并向保险人提供。

3.告知客户后续理赔流程

(1)查勘时不能当场定损的,查勘人员应与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约定定损的时间、地点;对于事故车辆损失较重,需拆检后方能定损的案件,应安排车辆到拆检定损点集中拆检定损。

(2)向客户推荐公司特色理赔方案,引导客户选择快速、便捷的“一站式”后续服务;(3)对于明显不属于保险责任或者存在条款列明除外责任的,应耐心向客户解释,争取客户同意注销案件。

三、系统操作要点

(一)查勘基本信息的录入

1.注意默认信息都由保单和报案信息自动带入。有“*”号的都是必录项,必须进行选择或录入。

2.对“赔案类别”的选择将影响到后续处理,不同的“赔案类别”对应不同的理赔流程。一般情况下,普通案件选择赔案类别为“一般”;特殊案件选择其它特殊类别,比如“赔案类别”为“特殊互碰”的是指适用交强险“互碰自赔”办法处理的一类案件。

(二)涉案损失项的录入 1.涉案损失项必须录入明细

(1)查勘员需要进入损失项明细录入界面,录入“查勘估损金额”和“施救费用”。(2)注意选择“交强险责任类型”,会直接影响到理算计算方式。(3)选择“无损失”时,本损失项查勘后将不会发起定损任务。

2.如在查勘处理页面中“新增车辆”,标的车(即主车)只能录入一辆(如原查勘项已经有主车,不能再新增),三者车可以录入多辆。

(三)“互碰关联”和“多保单关联” 1.互碰关联

适用于多方事故中,涉案车辆都在我公司承保的情况。如果进行了“互碰关联”,在处理同一案件关联车辆的其它报案时,可以进行查勘信息的复制。2.多保单关联

适用于标的车辆存在多张保单的情况,常见的是商业险和交强险分开承保。在查勘时进行“多保单关联”,将在理算时自动发起关联保单的理算任务。

(四)查勘提交

1.查勘提交时,会根据所录损失项(车、财)产生定损任务,可选择提交给调度员,由调度员来指派定损员,也可无需调度员的参与,直接提交给定损员。

2.当案件下第一个查勘任务提交时,会产生资料收集任务。

3.如果该查勘任务中含有标的车,则提交时会对每张保单产生立案任务。

四、涉及单证

《机动车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记录》及《附页》、《机动车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草图》、《机动车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询问笔录》及《附页》、《机动车保险快捷案件处理单》、《索赔申请书》、《机动车保险索赔须知》

四、现场查勘对于车险事故现场的观察、判断与鉴别分析

一.现场查勘的观察:

1.车辆刹车痕迹。据此判断肇事前车辆行驶速度及行驶路线。

2.车辆碰撞所遗留残碎的物体(例如:塑件碎片及灯具玻璃碎片等),根据刹车痕迹及遗留的残碎物体,确认和判断车辆瞬间碰撞第一接触点。

二.现场查勘方法:

(一)沿车辆行驶路线寻找现场痕迹

⑴ 刹车印迹。车辆遇情况采取紧急制动后与地面磨擦会出现炭黑拖印。

⑵ 碰撞、碾压、刮、擦、挤等痕迹。车辆与车辆、车辆与行人、车辆与牲畜、车辆与其他物体接触后双方留下的痕迹。

⑶ 现场遗留物。车辆发生碰撞后所剥落的漆皮、玻璃碎片、脱落破碎的汽车零件。

(二)确定肇事接触部位

确定肇事接触点。对处理事故起关键作用。接触点是形成事故的焦点,又是判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接触部位是多种多样的,要经过深思熟虑,全面细致地进行分析。

三.现场查勘的判断与分析

现场查勘人员经过现场拍照、测量以及收集物证、人证后应首先判断分析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其次,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需要,还应对肇事车辆的车速、碰撞接触点,以及现场的痕迹进行的分析。

(一)、判断肇事车辆的车速

机动车辆肇事前的行驶速度是分析事故原因的生要因素。对肇事车辆的行驶速度主要依据现场遗留痕迹作。

目前,现场查勘判断车速的方法,主要是利用车辆的制动拖印以及散落物抛出的距离等来估算车速。

机动车辆肇事前,驾驶员多会本能地采取紧急制动措施,所以事故现场上一般都留有制动时车辆抱死滑移的痕迹(但对于一些高档进口车辆有防抱死装置的则可能没有轮胎滑移痕迹),即所谓的制动拖印。

汽车制动时,当车辆制动器的制动力大于车轮与地面的附着力时,车轮将抱死不转,并在路面上沿汽车行驶方向向前滑移。

(二)、判断碰撞接触点

碰撞是指运动着的车辆以其运动方向的正面与对方接触的事故。碰撞接触点就是碰撞双方最初的接触部位在路面上的投影位置。

交通事故中的碰撞形式有机动车辆碰撞行人、碰撞自行车、碰撞固定物体以及机动车相互碰撞等。碰撞的形式有正面碰撞、追尾碰撞、侧面碰撞等。当车辆与相当质量的车辆或物体碰撞时,由于运动惯性瞬间受阻,运动是碰撞事故的一个特点。

由于实际碰撞事故十分复杂,很难用动力学的碰撞理论,通过计算确定碰撞点。目前,判断碰撞接触点的方法主要是根据现场况进行逻辑推理分析,或通过事故现场模拟实验确定。

判断碰撞接触点的依据:

1.事故现场的物理(力和运动)现象,双方车辆损坏的部位及受力情况。当第一现场挪动后,根据双方车辆碰撞损坏位置亦可以初步判定事故原因。

2.事故现场的散落物。如车体下的泥土、玻璃碎片等。

3.刹车印迹。

4. 汽车运动学和动力学理论(运动轨迹和碰撞损坏情况)。

碰撞接触点的判断通常分以下几种情况:

1.汽车碰撞固定物体

汽车碰撞固定物体时,无论碰撞后固定物(包括停驶的车辆)是否产生位移,用固定物体原始位置与汽车的接触点就能确定碰撞接触点。

2.汽车碰撞行人或自行车

由于决定双方碰撞冲量的质量和速度相差悬殊,因此碰撞后不会导致汽车运动速度和运动方向的明显变化。在这种情况下,碰撞位置必然在现场汽车停放位置的后方。所以碰撞接触点应在汽车前保险杠之后(汽车前行事故),根据遗留在路面上的自行车轮胎挫划痕迹或行人的鞋底挫划痕迹,被撞者身上或自行车上掉下来的物品等进行判断。

3.汽车正面相撞

汽车正面相撞时,由于两车均沿同一直线运动,碰撞后两车的停驶位置一般不会偏离原先的行驶方向。通常,当两车变形相当时,冲量大的车将使冲量小的车由碰撞位置后移,故碰撞位置应在冲量大的汽车保险杠后方。由于碰撞瞬间车辆前轴负荷突变以及碰撞力可能使前轮轮胎产生横向挫滑的结果,前轮胎将在路面上留下较正常轮印宽而重的挫痕。因此,轮胎挫印的位置,可作为判断碰撞接触点的依据。另外,还可根据碰撞掉落的前灯玻璃等掉落物体判断碰撞接触点。

4.追尾相撞

追尾的后车碰撞行驶的前车,前车将在碰撞力的作用下加速,碰撞后两车一起向前运动,碰撞接触点应在停驶后的后车前保险杠之后。

5、侧面相撞

无论是侧面正交或斜交相撞,被撞车都可能程度不同地偏离原先的行驶路线,车辆偏离原行驶路线的程度虽然与两车各自的冲量对比有关,但车辆碰撞后的运动趋势又受到碰撞接触部位、车辆型式和结构、操纵系统状态(车轮制动状态、转向轮偏转角度)、附着系数诸因素影响,所以侧面碰撞的碰撞接触点很难运用运动学关系通过简单定量分析得出可靠结果。一般依靠各种碰撞事故资料及经验进行判断。

(三)、车辆变形和破损痕迹的鉴别与分析

事故发生后,无论是机动车辆之间,还是车辆与固定的物体、或车辆与行人之间,甚至车辆自身的事故,都会或多或少的在车体上留下种痕迹。

1.车体上的碰撞痕迹

车辆互撞或车辆碰撞固定物体,一般都会造成车体变形或破损。在一般碰撞事故中汽车前面的保险杠、叶子板、水箱护栅等部位,可找出凹陷的痕迹。凹陷的位置和大小对判断碰撞对象及碰撞接触部位十分有用;从凹陷的程度也可推断碰撞时相对速度的大小。对于碰撞痕迹,应注意将第一次碰撞与其后的第二次碰撞区别开来。第一次碰撞与事故成因有关,而第二次碰撞则是事故的后果。

2.车体上的刮擦痕迹

车辆刮擦痕迹的位置通常在车体侧面。刮擦痕多为长条状,除具有凹陷或破损的特征外,还呈现车身灰土、泥土被擦掉或漆皮被刮落的现象。与碰撞事故相仿,刮擦部分上可能留下对方车辆的漆皮、木质纤维或其它物体的痕迹。

3.碾压痕迹

证明碾压事故的痕迹多留在车裙下沿或底板下面。查勘车辆碾压行人或自行车事故时应注意查找碰撞痕迹,因多数碾压是碰撞以后发生的。

4.车辆机械事故痕迹

因车辆机件失灵所造成的事故,其原因主要在车辆的行驶系或操纵系。行驶系或操纵系的某个机件断裂或连接松脱,往往使行驶中的车辆突然失控。因机件失灵造所成事故虽然为数甚少,但其后果一般都比较严重。机件断裂、松脱的原因有些属于设计、制造质量问题,但大多数情况下则与修理保养以及驾驶员的责任有关。为了查明这类事故的真正原因,则必须依靠对机件损坏部位痕迹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包括材质的技术鉴定)。

汽车制动系以及行驶、转向机构的某些机件如前轴、转向节、钢板弹簧、转向传动杆件等的松脱或断裂都有其一定的过程。连接件的松脱过程先是防松装置(开口销、锁紧螺帽等)脱落,然后在车辆行驶震动中逐渐松开;而机件的断裂也是如此,如转向节的断裂过程中由于应力集中等影响,最先在转向节轴根部出现疲劳裂纹,随着疲劳裂纹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扩展,零件的有效断面亦随着减小,当有效断面小到使其强度不足以胜任某次冲击力时,转向节才会突然折断。可见,上述松脱和断裂的痕迹也不会是截然变化的。从痕迹处的油迹、锈斑、灰尘一般可以推断机件的损坏原因。这是鉴别事故在先还是机件损坏在先的方法。

车辆翻车等事故造成多种机件损坏时,应分析最先造成事故的原因。因为有的机件损坏是事故后造成的,与事故形成无关;有的虽是事故的原因,却不是直接原因。例如传动轴断裂本该不会引起翻车,但断裂旋转的传动轴打裂了制动贮气筒或破坏了制动管道,从而导致制动失效,车辆失去控制。这些,都应在对机件破损痕迹的具体分析中,运用科学知识合理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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