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府办发44号_安监发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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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府办发„2008‟44号
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安义县发展改革委员会综合应急预案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安义县发展改革委员会综合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八月一日安义县发展改革委员会综合应急预案
目录总则 1.1 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应急工作范围 1.4 应急工作原则 1.5 应急预案体系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2.2 应急机构运转原则 3 监测预警机制 3.1 监测预警信息 3.2 监测预警报告 3.3 预警行动 3.4 异常情况识别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级别和启动条件4.2 应急指挥工作流程 4.3 重点专项工作
4.4 应急岗位实行自动代位制度 5 应急工作保障 5.1 应急信息保障 5.2 应急技术与法律保障 5.3 应急资金与后勤支持保障 6 应急结束和后期处置 6.1 应急结束 6.2 善后处置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7.4 与地方应急预案的关系 7.5 制定与解释部门 7.6 预案实施和生效 8 附录
新闻发布内容框架1 总则 1.1 目的保障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及时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快速有效地开展应急协调工作,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国防法》、《防空法》、《防震减灾法》、《价格法》、《传染病防治法》、《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应急预案》和《江西省国民经济动员办法》、《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安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应急工作范围
1.3.1 组织经济领域异常情况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阶段经济政策的制定;建立宏观经济监测、预警及应急机制;建立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预警预报及应急机制;负责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和调节,参与搞好煤电油运等生产保障要素及重要原材料的供需衔接和应急调度;监控粮食、棉花、食糖、药品和重要物资等应急储备资源;提出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恢复阶段经济政策建议。
1.3.2 参与应对较大自然灾害、较大事故灾难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责协调重要物资的应急生产和应急采购(进口),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应急调运等;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向省、市提出动用市级储备建议并按市政府决定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保障粮、棉、食用油、糖和煤、电、油、重要原材料以及医药用品等重要物资的有效供应;通过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加强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1.3.3 参加应对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组织物资保障和国民经济动员,制定紧急状态或战时保障社会基本生活和经济运行秩序的对策。
1.4 应急工作原则
县发展改革委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方针,贯彻集中决策、统一指挥,体制完备、运行有序,反应快速、措施到位,分工负责、形成合力,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原则。
1.5 应急预案体系
县发展改革委制定综合应急预案,规定应急工作基本原则、组织指挥机构体系、应急响应基本程序等基础性内容,形成对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其他部门应急预案的综合性支撑。为满足特定工作需要,县发展改革委分别制定单项应急预案,作为综合应急预案支撑性程序文件,对特殊工作要求分别做出具体规定。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县发展改革委应急指挥体系由应急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构成。主要针对突发事件以及紧急状态预警、预防、缓解、应对和恢复各阶段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形成集中决策、统一指挥的快速高效工作机制。
2.1.1 县发展改革委成立“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全委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定,参与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处置工作。在应急响应状态下转为“应急协调指挥部”,领导指挥全委开展各项应急工作。综合分析经济领域各类预测预警信息,正确判断有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评价其影响范围、程度以及连锁反应,提出应对措施建议报告县政府,并根据县政府决定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成员由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成员范围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实行动态调整。
2.1.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各有关科室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办公室职责:负责衔接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和使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县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主要负责应急机制的基础建设和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根据需要报请县政府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物资建议;建设并管理应急指挥调度网络;汇总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分析预测、预警信息等,提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议,负责管理应急专项资金。在应急响应状态下转为“应急协调指挥部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领导小组一名副组长兼任。
2.1.3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若干“专项工作组”。根据委内职能分工和应急工作需要,分别负责制定工作预案、监控协调相关应急资源,服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在应急响应状态下,分工负责重要物资和商品储备、市场价格监管、经济政策调控、产业政策协调等有关专项应急工作。
2.2 应急机构运转原则2.2.1 依法行政。应急指挥协调工作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细则。
2.2.2 资源共享。为适应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时间、类型、程度和范围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对由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管理的物资、商品、信息等资源要及时沟通情况,保证应急调用及时有效。
2.2.3 分工协作。按照应急工作的总体要求,在现有机构和职责基础上,合理确定应急分工协作关系,实现应急工作机制与现有科室职能分工的有机结合,体现分工负责特点和效率优先原则,发挥全委应急协调整体优势。
2.2.4 协同配合。建立应急预案联系制度和应急信息沟通机制,建立与省市发改委和地方有关部门(发改委、物价局等)、重点企业的信息传递渠道以及预案备案制度,开展交流和培训。监测预警机制 3.1 监测预警信息
建立和完善各类信息监测预警机制,重点做好宏观经济、市场价格、经济运行动态等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提出监测预警报告。
3.2 监测预警报告3.2.1 报告内容
监测预警范围内异常现象,异常原因初步分析,动态趋势判断(消失、持续、扩大),预防措施建议。如异常情况由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引发,则报告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过程、已产生的影响和损失、有关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当前事态受控制程度和发展态势预测、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以及应对措施建议等。
3.2.2 报告程序
县发展改革委专项工作组按分管领域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监测预警情况、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有关重要信息。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协会、联合会等)在发现异常情况后,可以直接报告县发展改革委。
3.3 预警行动
3.3.1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关于异常情况报告或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一步分析判断,评估措施建议并协调落实;继续跟踪动向,重大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组织提出预防处置的有关措施建议。
3.2.2 领导小组根据监测预警报告以及办公室的建议,综合判定事态性质和程度,确定响应级别,发出预警信息,采取预防、缓解措施。3.4 异常情况识别
本预案仅对涉及经济运行调节,动用县物资储备,组织应急生产和采购,采取价格干预和价格紧急措施等可预见的异常情况进行原则性描述。特定异常情况在相关预案中具体规定,不可预见异常情况及时补充提出。
3.4.1 粮食(含食用油)供应方面:粮食供应紧张或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涉及全县在较大范围内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群众大量集中购买或粮食脱销等事件的处置,按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省粮食应急预案》、《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县粮食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3.4.2 煤电油运方面:按《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执行。
3.4.3 市场价格方面:当粮食、药品、化肥等重要商品(与群众生活及生产密切相关对价格异常波动具有重要影响的消费品)个别品种价格在短时间内发生突发性大幅度上涨,可能对群众特别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群的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的,按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省粮食应急预案》、《市粮食应急预案》、《市场价格波动价格工作预案》和有关规定执行。
3.4.4 医药用品方面:县级政府及其卫生部门应对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