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多类别精髓技巧汇总_技巧分类汇总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会计多类别精髓技巧汇总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技巧分类汇总”。

第一章买十赠一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商家采取的促销手段不断翻新,其中“买十赠一”就是比较常见的促销方式之一。这种促销方式在操作上简便易行,但在会计核算如何进行处理却值得商榷。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应视同销售。那么,“买十赠一”中的赠送是否是《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无偿赠送呢?笔者认为两者是有区别的。“买十赠一”中的赠是有偿的,是以“买十”为前提的。如果购买者没有买,就不可能获得“赠”。“赠”是伴随着“销”进行的。这种促销活动同价格让步的实质上是一样的,是一种变相的降价。(更多详情可以登录www.daodoc.com,或者www.daodoc.com)

【例】一件商品售价100元/件(不含税),成本70元/件,采取“买十赠一”销售方式,售出90件,获得价款9000元,同时赠送出9件,发出的商品总数99件。如果采取降价的方式,价格降为90.91元,那么,售出99件,收取价款也是9000元。两者发出的商品数量相同,获取的价款也相同。该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53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0(90×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6300(70×90)

贷:库存商品

6300(70×90)

其赠送的商品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6437

贷:库存商品

6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7(90×9×17%)

如果赠品不计算税金,企业将面临补税137元,并被课征滞纳金和处以罚款的处理。

销售时如果直接把“买十赠一”视为一种降价销售处理,就会少了麻烦和损失。

上例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053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0(90.91×9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6930

贷:库存商品

6930(70×99)

其实这种销售方式可视同一种特殊销售方式即商业折扣。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劳务时,因购买方购货数量较大或其他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体现的是薄利多销的营销策略。“买十赠一”也是这种策略之一,所以说“买十赠一”也属一种商业折扣。

对于商业折扣这种销售方式下企业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五款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更多详情可以登录www.daodoc.com,或者www.daodoc.com)

第二章会计月末做账所需准备工作

一般企业月末做账所需的准备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金、银行存款明细核对

货币资金是企业最容易出现问题的资产,因此企业每月都应认真核对每笔款项的进出记录。月底打出银行对账单同企业银行明细账认真核对往来,对存在出入的地方及时处理,确保银行账务明确。

在工作实务中,多数企业的银行账务都存在出入,不能与实际业务相吻合,有时因为处理不当导致月底银行账面余额出现负数,所以每月结账前的银行核对是很必要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归集当月所有费用单据和费用项目,确定账面有足够现金能够支付,防止账面现金余额出现负数。

(二)业务往来核对

将本月入账进项和销项发票仔细核对,确定每张发票的结算方式,是现金结算的索要收据证明,是银行结算的应取得对应的银行结算凭据,是往来挂账的按号入座认真入账。

(三)存货成本核算

每月做账前最好将上月底账面库存商品的名称、单价、金额详细列出,结合当月销售发票和进项发票的开票信息,计算入账后账面存货成本变动对利润的影响,不要盲目的认证发票和领用存货,导致账面库存出现负数或成本变动浮动太大,影响当期利润。

根据当月销售情况,及时收集存货出入库单据,计算产品成本或销售成本,估算当月利润。(更多详情可以登录www.daodoc.com,或者www.daodoc.com)

第三章关于未达账项账务处理

未达账项是指由于企业与银行之间,由于结算凭证传递上的时间差异,造成一方已经入账而另一方尚未入账的款项。具体有四种情况:(1)企业已收、银行未收;(2)企业已付、银行未付;(3)银行已收、企业未收;(4)银行已付、企业未付。前两种情况属于企业已登记入账银行尚未登记入账的款项(以下简称第一类情况);后两种情况属于企业尚未登记入账而银行已登记入账的款项(以下简称第二类情况)。《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月度终了必须逐笔查明差异原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是用来核对双方记账有无差错的手段,并不能作为原始凭证据以记账。

对第一类情况,由于企业已经登记入账,因此在表内已经进行了反映,并体现在报表附注货币资金项目的明细银行存款项目中。在会计实务中,无论在表内和表外,却都没有对第二类情况进行适当反映;目前我国的会计法规也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规范。(更多详情可以登录www.daodoc.com,或者www.daodoc.com)

一、目前未达账项会计处理的缺陷

(一)违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客观性原则。客观性原则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记录完整、资料可靠。对第二类情况中的“银行已收、企业未收”的款项显然符合资产的定义,也不存在确认和计量问题;对“银行已付、企业未付”的款项显然已经不是企业的资产,其金额也是确定的。事实上,经过调节后的余额才是企业可以支配的银行存款。毫无疑问,应当将第Ⅱ类情况予以反映,据以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特别是当第二类情况的差额较大时,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项目反映的客观性就大为降低,甚至会影响整体报表的客观性,据此进行会计分析,有可能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错误判断和决策。(更多详情可以登录www.daodoc.com,或者www.daodoc.com)

(二)不利于对未达账项的会计管理。企业应关注未达账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即使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也不能排除存在差错或舞弊的可能性。实务中,利用结算凭证传递上的时间差异,虚构银行对账单、虚增未达账项,从而挪用资金等舞弊行为时有发生。仅仅通过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对未达账项管理是远远不够的,这应当是审查未达账项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开始。此外,信息使用者无法判断未达账项存在的风险,比如,未达账项的存续期是否超过了法定期限或合理期限。

(三)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相背离。新修订的《基本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依此,对第二类情况中的银行已收、企业未收的款项应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对银行已付、企业未付的款项不应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而目前的会计处理正好相反,对前者没有作为资产反映,对后者仍作为一项资产处理。(更多详情可以登录www.daodoc.com,或者www.daodoc.com)

二、未达账项会计处理的探讨

会计处理,应当包括账务处理(确认和计量)和信息披露两个方面,而披露包括表内披露和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两个方面。

(一)未达账项的账务处理

未达账项账务处理的困难在于对第Ⅱ类情况合法的原始凭证没有到达企业,因此无法编制记账凭证据以登记入账。鉴于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将第Ⅱ类情况编制调整分录登记入账的事实,有人建议会计期末根据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先将未入账的第二类情况登记入账,下一期期初再用红字冲回,待收到有关凭证后再作正常处理。这样“银行已入账、企业未入账”的第二类情况就不存在了,会计期末报表反映的货币资金也是真实的。但这种做法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是否为合法的原始凭证存在模糊的判断:若合法,不必下期期初再冲回;若不合法,入账基础就值得怀疑。作为一种改进,企业可以根据银行对账单对第二类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将银行已收、企业未收的款项汇总为一类,将银行已付、企业未付的款项汇总为一类,由汇总人员和会计主管审核签字,将其作为合法的自制原始凭证据以登记入账。为了进行账务处理,设想可开设一个总账科目,科目名称不妨就叫“未达账项”,同“银行存款”类似同属于资产类科目,借方登记银行已收企业未收的款项或前期银行已付企业未付款项的转回,贷方登记银行已付企业未付的款项或前期银行已收企业未收款项的转回。(更多详情可以登录www.daodoc.com,或者www.daodoc.com)

举例来说,企业开户行收到销售商品的货款10000元,但结算凭证并未送达企业,根据银行对账单,企业编制经审核的自制原始凭证,可以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分录为:

借:未达账项 1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

当结算凭证到达时,根据结算凭证再作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未达账项 10000。

又如,企业开户行代企业缴纳管理部门耗用的水电费1000元,企业未收到扣款通知,根据银行对账单,企业编制经审核的自制原始凭证,可以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1000

贷:未达账项 1000

当结算凭证到达企业时,再作账务处理:

借:未达账项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未达账项可根据开户银行开设明细账;另外,可以专门为未达账项设立备查簿,会计期末根据开户行分类登记,以实现对未达账项的动态管理。

(二)未达账项的披露

厘清了未达账项的账务处理问题,关于其表内披露的问题自然得以破解。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不仅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还应包括未达账项。若未达账项期末有借方余额,表明是一项资产,货币资金项目应是以上四项内容的加总;若未达账项期末有贷方余额,表明实际上具有负债性质,货币资金项目应是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加总以后减去未达账项的贷方余额。这样便实现了未达账项的表内披露问题。考虑对未达账项的会计管理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可以进一步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以提供更加详细的会计信息。此时可以考虑对未达账项采用分类披露的形式,重点披露第二类情况,当然为了信息的完整、充分,第一类情况也可以包括在内。(更多详情可以登录www.daodoc.com,或者www.daodoc.com)

三、未达账项会计处理的现实选择

理论上讲对未达账项会计处理可供选择的方案可概括为以下五种:进行账务处理自然在表内反映;进行账务处理在表内反映并在附注中披露;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在表内反映;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同时在表内反映和附注中披露;不进行账务处理仅在报表附注中披露。考虑到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在表内反映将造成账表不符,也容易造成会计信息的人为失真,最终可能适得其反,因此,理性的可供选择的方案只剩其余三种。(更多详情可以登录www.daodoc.com,或者www.daodoc.com)

最终应当将未达账项纳入表内披露的范围,正如前所述,关键在于将自制原始凭证予以合法化,唯如此,才具有入账的基础。从目前来看,即使不进行表内披露,至少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注意到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48条对报表附注的表述:“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与旧准则第64条:“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了帮助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报表的有关项目等所作的解释。”相比,新准则对于报表附注的内容不仅仅局限于对表内项目的解释,这为未达账项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提供了制度基础。退一步讲,如果无法对所有的未达账项在附注中披露,也应当按照重要性原则对部分金额大、期限长的未达账项(特别是第二类情况)进行披露。

《会计多类别精髓技巧汇总.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会计多类别精髓技巧汇总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技巧分类汇总 会计 精髓 类别 技巧分类汇总 会计 精髓 类别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