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教字〔〕59号_邹教党字2005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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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教字〔2009〕59号
二○○九年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以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学生成才、教师发展为宗旨,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导向、激励作用,推进学校管理提升、质量提高。
鉴于当前甲型流感防控的严峻形势,2009年教育督导评估将进一步精简人员,缩短时间,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加大过程性管理与督导力度,建立学校管理长效监督机制;坚持工作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多渠道采集信息,实现股、室、站信息共享;坚持统一组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原则。
二、督导评估的内容
(一)业务工作指标
1、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坚持依法治校,办学行为符合《山
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落实法制教育进课堂,定期聘请法制副校长讲课,师生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学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有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
2、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素质教育主渠道作
用,开齐开全上好音体美、微机和活动课;坚持德育为首,开展行之有效的养成教育、心理健康和健全人格教育,学生行为规范、举止文明、心理健康、乐观向上;重视增强学生体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大课间、两操得到落实,学生视力不良率明显下降。
3、教师队伍建设。学校领导班子整体素质高,有较强的敬业
精神和先进的治校理念,管理水平高(股级单位以教育局党委学年度班子考核成绩为准);师德建设措施有力,成效明显;重视教师专业发展,骨干教师(指县级或县级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明星教师、优质课获得者等)数量占教师总数的比例逐年提高。
4、课程实施水平方面。主要参考县教研室教学视导成绩。通
过教师座谈、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学校教学管理水平。
5、学校重点工程建设和校舍维护管理。年初制定的重点工程
建设项目、农村薄弱学校改扩建工程按照规划逐步实施;坚持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提高效益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大力推进“211”工程、课桌凳更新工程等,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校舍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到位、档案齐全。
6、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内涵发展。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有校
园文化建设方案,并按照方案逐步实施;校园书香文化氛围浓厚,宣传栏、标语牌、文化长廊等处处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打造富有个性特色的校园文化、教室文化、宿舍文化;学校特色建设成效明显,学校内涵和办学品位不断提升。
(二)年度中心工作指标
1、教育信息化示范乡镇、学校创建。积极争创滨州市教育信
息化示范乡镇、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装备和应用水平;推进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通过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提升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强化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的管理和应用,充分发挥设备效益。
2、甲型H1N1流感防控。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
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体系;晨午检、消毒、通风、因病缺课登记跟踪等各项防控制度落实到位,应急预案科学实用,并组织应急演练;按时上报日报告和周报告,防控档案健全完善;储备了必要的防控物资,积极开展防控知识教育,重视家校联系;没有出现甲型流感聚集性疫情发生和重症病例,校园和谐稳定。
(三)年度发展水平指标
在督导学校基础性工作的前提下,强调学校年度发展水平,更加关注学校一年来的发展变化和进步幅度。主要从设施配备、图书配备、骨干教师培养、教科研成果、教育工作创新等方面进行评估。
业务工作、年度中心工作和年度发展水平考核细则由县政府
教育督导室另行制定。
三、评估程序和方法
(一)评估的程序
1、学校自评阶段(2009年12月10日—12月20日)。
各单位要成立自评组织机构,制定自评工作计划,认真梳理、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各自实际,对照评估内容,实事求是地进行自评,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形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力争通过自评改进工作,提升管理档次,推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自评结束后,要及时向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上报自评报告。自
评报告应包括各单位概况、自评的过程和结果、主要成绩和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电子邮箱地址:dds@zpjy.net;bzzpdds@163.com)。
2、组织复评阶段(2009年12月21日—2010年1月15日)。
复评分督政、督学两组进行。督政组按照市委组织部《乡镇
(办)“三十”目标考核方案》中“教育事业发展部分”考核标准,与县委、县政府对镇办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一并进行。
督学组成员由局机关有关股室负责同志及督学组成,每镇
(办)评估半天,县直学校每天评估2-4所。提前一天通知被评估单位。到学校后,不听取汇报,立即按照分工开展工作。采集信息主要通过现场查看、师生座谈、问卷调查、现场测试等方式进行,参考部分档案材料(主要是原始活动记录)。
3、分析反馈阶段。
督导评估结束后,督导组成员要认真撰写反馈意见,内容包
括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整改建议等。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整理、归纳和分析,形成《督导通报》并向全县发布,同时对每一所学校写出督导反馈意见并及时反馈。
4、表彰奖励。
依据督导评估成绩表彰综合考核和单项工作先进单位。综合表彰包括教育工作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和年度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单项奖包括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学校安全、师德建设、行风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和校舍维护、宣传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校园文化建设、档案工作、勤工俭学、廉洁勤政、甲流防控、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同时,对第三批邹平县示范学校、安全管理优秀单位、精细化管理优秀学校等予以表彰命名。
(二)计分办法。
1、各单位评估成绩由业务工作、年度中心工作、年度发展水
平考核,随访督导成绩,工作评议和加减分项等几部分累计计分。
2、工作评议包括:(1)局领导、各股室站评议打分;(2)互
评打分。各镇办教委和县直学校互相评议,各高中、职业学校与各初中互相评议。
3、加分、扣分项目。
(1)加分项目:本年度承办县级或县级以上推广本单位先进
经验的专题现场会,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县级或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经县教育局认定后分级计分。
(2)扣分项目:对县教育局安排的阶段性中心工作,凡不能
按时按质完成,或以教育局名义召开的会议,未请假替会的、迟到早退的,每次(每人)扣2分(以办公室会议签到为依据);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县级以上(含县级)群体性上访案件、师生违法违纪案件以及乱收费、违规办学行为的,每次扣2-5分(以局纪委、安全办、信访办、业务办通报、记录为依据)。
四、评估的组织领导
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实施。各镇
办教委、县直学校、教育局各股室站要密切配合,确保督导评估工作取得实效。同时,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继续统筹年终各项检查验收项目,与督导评估一并进行。参加督导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学习、熟练掌握评估标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对学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被评估学校必须全面、真实地提供各种信息和资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在评估中和评估后因弄虚作假造成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二○○九年督导评估方案抄送:市教育局,市教育督导室,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督查局,各镇办党政办公室。
发至:各镇办教委,县直学校,教育局各股室站邹平县教育局办公室2009年12月8日印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