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退休手续_特殊工种退休规定
特殊工种退休手续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特殊工种退休规定”。
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栖人社[2012]24号
关于开展2012年上半年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及今后特殊工种规范
工作的通知
2012-05-08 15:17:37 来源: 作者: 【大 中 小】 【繁体】浏览:603次 评论:0
条
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现对我市2012年上半年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及建立特殊工种信息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上半年特殊工种申报事项
(一)特殊工种退休范围及条件
1、国有企业或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到2012年6月30日止,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5年。
2、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二)申报材料
1、职工应提交的申报材料:职工本人书写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A4纸,钢笔书写)1份,说明本人简历、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工种等情况;二代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份;《劳动合同书》;《职业资格证书》;其他材料。
2、单位应提交的申报材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单位盖章的《烟台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栖霞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花名册》;能证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资凭证、考勤表、岗位变动证明等有关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12年5月21日至5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地点:我局社会保障科(电话:5212346)。
职工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提交,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材料由本人提交,职工档案由社保科统一提取。
(四)审核报批
我局组织审核职工申报材料和档案,进行实地查验,查阅相关资料,调查有关人员,拟定符合条件的职工名单,报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职工退休待遇自2012年7月起计发。
二、建立特殊工种信息库
自今年下半年起,我局建立特殊工种信息库,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向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向市职工档案管理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写明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名称、时间、车间及证明人,能够证明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其他材料。
2、企业申报:①企业每年4月、9月向市劳动保险处业务科提交特殊工种情况说明(今年申报时间至9月30日止),包括企业概况、车间设置、特殊工种名称、设置时间、特殊工种岗位管理情况。②提交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名册,发放工资、保健补贴凭证,车间考勤记录,职工岗位变动文书,劳动合同书,其他材料。③单独建立特殊工种人员工资发放表,包括车间名称、工种名称、发放津贴及保健费情况,职工领取签字等内容。④填写《栖霞市特殊工种人员花名册》、《栖霞市特殊工种认定表》。⑤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岗位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备
案。
3、审核:我局通过档案审核、实地查验、调阅记录、调查人员等形式审核职工特殊工种材料。
4、公示:经审核后的特殊工种名单在企业和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录入我市特殊工种人员信息库。
5、录入信息库的职工,今后可以按规定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没有的不予受理申请。企业和职工要实事求是提交相关信息,对弄虚作假的职工列入不诚信档案,撤销其特殊工种资格。
附件:
1、《栖霞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花名册》
2、《栖霞市特殊工种人员花名册》
3、《栖霞市特殊工种认定表》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