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家庭讨论稿(优秀)_和谐幸福家庭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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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区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方案
各社区及驻地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做好新时期人口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指导意见》(并办发[20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经济区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充分调动区属各部门、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和企业力量,发挥人口计生工
作网络优势,整合各方资源,面向家庭、立足家庭、服务家庭,推动解决城乡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养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高家庭文明水平,增强家庭发展能力,提升家庭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创建以“婚育文明好、勤劳致富好、关系和谐好、道德风尚好、发展潜力好”为标志的“五好”幸福家庭,为构建和谐经济区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2、总体目标
开展以“文明倡导、健康促进、优生优育、致富发展、奉献社会“为主题的创建活动,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等传统美德,深化家庭文明观念,提高家庭健康水平,促进家庭发展能力,从而有效地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二、组织保障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区属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共同推进创建活动。现成立经济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领导组,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主要内容,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组 长:张金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邵秋枫(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王建民(管委会总工)
成 员:郭富有(纪工委书记)
张国栋(管委会主任助理、党务工作部部长)
张二明(管委会主任助理、财政局局长)
李峰光(综合办公室主任)
原春仙(社会事务局局长)
张文龙(人力资源局局长)
栗 群(新闻中心主任)
胡晓蓉(妇工委主任)
张 剑(科创局局长)
寇惠卿(团工委书记)
要文睿(精神文明办主任)
安金锁(群工部部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局 办公室主任:原春仙
成 员:
1、社会事务局计生办工作人员
2、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组织领导、政策衔接、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估。办公室负责情况收集、专题调研、经验总结、信息报送、基层指导及日常工作。
三、创建内容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重点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五个方面,通过“五创五促”,开展创建活动。
(一)文明倡导,促进家庭文明
1、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倡导中华民族家庭的传统美德,全面提升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动家庭成员之间以及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
(1)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品以及组织专题宣传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文明进步的家庭观、幸福观。
(2)发挥户外宣传阵地的作用,在交通干道、活动场所、人口聚集区、村居周边设臵宣传标语牌,墙体喷绘公益广告,扩大宣传范围,使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人尽皆知,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3)定期开展学习培训工作,积极组织人口计生队伍、计划生育协会成员,深入各村(居)、驻地单位开展创建幸福家庭的宣传和知识普及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创建幸福家庭重要意义的认识和主动参与意识,形成创建幸福家庭的良好社会氛围。
2、充分利用各村(居)人口文化大院,大力倡导“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为主要内容的家庭人口文化。广泛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活动,引深婚育新风进万家,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有机地结合起来,激励群众广泛参与“经济区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实现我区的和谐计生、诚信计生。
3、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确保女孩各项权益,将打击“两非”制度化、常规化,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基础上,由纪检委督办、计生牵头,组织公安、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开展打击“两非”的专项行动(一年不少于两次),综合治理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保障生育文明新风尚。
(二)健康促进,促进家庭健康
健康是幸福家庭的基础条件,以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为载体,健全并发挥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的服务网络,培养家庭成员科学文明、低碳环保、健康绿色的工作方式与生活习惯,提高群众身体保健和生殖健康意识。一是利用计生服务网络,为农村和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提供“三查两补一治疗”的免费服务;开展乳腺癌、宫颈癌筛查防治。二是以计划生育“甜蜜工程”为载体,开展学生入学健康普查、婚前健康检查、年度职工健康体检、年度村(居)健康普查、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普查“五免费”服务。三是积极落实农村生育补助,继续落实农村住院分娩补贴制度。四是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为群众提供医疗保健、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基本常
识,形成预防为主、及时就治的健康意识,促进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五是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药具多元化发放渠道,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避孕服务,控制性病、艾滋病的传播。六是建立我区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大病救助制度,提供健康保障服务。
(三)优生优育,促进家庭温暖
优生是幸福家庭的希望所在,事务局计生办、卫生、民政及妇工委要联合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的优生优育服务。一是以计划生育“甜蜜工程”为支撑,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宣传普及率达95%以上,叶酸免费发放率达90%以上;二是围产建档、随访率达85%以上;三是全面开展免费孕前风险评估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四是人力资源局要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机制,特别是要落实针对农村计划生育独女户、双女户家庭女孩给予中考加分的奖励政策;五是建立区、村(居)两级早教基地,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基本实现儿童早教全覆盖;为青少年发放青春期读本,促进学校、社区、家庭开展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健康人格培养。
(四)致富发展,促进家庭富裕
致富是幸福家庭的重要标志,事务局包村部门和包村干部以及科创局要通过多种帮扶救助方式,支持城乡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生产、脱贫增收、勤劳致富。一是依托企业,引进技术,帮扶城乡家庭实现科技致富;二是各社区积极开展帮扶活动,以富带贫、以富帮贫,实现共同富裕;三是进一步建立完
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等优惠政策;四是开展“关爱女孩,爱心助学”、“救助贫困母亲”等慈善活动,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实行紧急求助和大病救助,深化人文关怀,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活上得到保障、经济上得到扶持。五是联合区培训中心从实用技术、劳动技能、生活能力、信息获取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培训服务,辅助开展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的劳动致富项目,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实现收入增加、生活宽裕、富足祥和、安居乐业。
(五)奉献社会,促进家庭欢乐
奉献是幸福家庭的价值体现,联合团工委大力开展志愿者“爱心奉献”活动,大力宣传和倡导奉献精神,激发家庭成员的公民意识和感恩情怀。一是借助“太原志愿者服务中心”,围绕敬老助残、心理疏导、咨询陪护、社区服务、社会公益等社会和家庭要求,组织志愿者开展爱心奉献活动,使社会帮扶服务常规划、个性化、适时化。二是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活动,创造性地提供养老服务,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形成良好的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三是牵手有爱心和责任感的社会人士回报社会,积极筹集善款,帮扶解决计生贫困家庭和失能、半失能老人。四是推进计生村民自治活动,加强村民主动参与村(居)计生管理意识,促进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凝聚力,共同创建诚信计生、阳光计生。
四、实施步骤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需要科学谋划、分步实施。“十二五”期间的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启动阶段(2011年8月至2012年7月)主要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安排布臵工作任务;完善阵地建设,开展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将加挂“创建幸福家庭服务所”,各社区计生服务室加挂“家庭服务发展服务室”,完善“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阵地。各部门召开创建“幸福家庭”动员会,利用网络、黑板报、宣传栏、橱窗、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2、推进阶段(2012年8月至2015年7月)
主要工作:分类指导、总结经验、树好典型,层层推进。各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要创造性的把改善民生事业与创建工程结合,完善政策措施,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要充分利用计生服务网络,上门服务的特点,深入基层调查摸底,认真审核筛选“幸福家庭”示范点,选择符合条件的计生户确定为“幸福家庭”创建户,并纳入重点进行培养、指导和帮扶。要加强与各县区的联系,通过学习观摩,吸收借鉴先进,不断完善我区的创建活动。
3、评估阶段(2015年8月至12月)
主要工作:汇总资料、总结经验、自查自纠、完善改进,迎接省市对我区创建活动的评估,并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总结我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经验,组织召开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现场会,交流创建经验,丰富创建“幸福家庭”的内涵,提升活动的亲和力、影响力和生命力,通过表彰“幸福家庭”,全面总结推广创建经验,推动活动的持久深入开展,巩固创建成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落实市委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我区在工管委的领导下,成立了经济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领导组,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大力支持、共同推进我区的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事务局计生办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在文明倡导、优生优育、健康促进等方面加强规划协调;新闻中心要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文化氛围;人力资源局、科创局及社会事务局卫生、民政、农业部门要把改善民生事业和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互联互动、相互促进;妇工委、团工委及群团组织要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组织和动员所联系的社会群体投入创建活动。
2、强化目标考核
建设幸福家庭是“十二五”期间人口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深化综合改革、创新机制的重要突破。各部门、各村(居)要因地制宜,开拓创新,积极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管委会将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落实情况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机制,每年对幸福家庭
创建活动进行评选,表彰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优秀工作者,同时表彰综合性和单项创建示范家庭。
3、落实经费保障
各部门、各村(居)要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作为重点工作予以财力保障,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深入持续开展。
二〇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