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城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_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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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黄山市城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
项目要求
一、具体内容:
1、本次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总量为建设工程档案约38万页文档(A4、A3),约3.6万张图纸(A2、A1、A0),使用《黄山市城建档案管理系统》同步完成条目著录和电子文件挂接、案卷整理(组卷)。著录内容包括项目级、工程级、案卷级、文件级;并建立相应目录数据库和电子档案数据库。做到纸质和电子档案同档同号。本次须数字化加工档案的数量为暂定量,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单价,最终结算按照工程结束验收后的实际数量为准。
2、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档案著录、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目录建库、数据挂接、数据验证、数据移交与提交、案卷整理、打印封面、打印卷内目录、打印备考表、打印档案盒脊背、装(换)盒、上架、刻盘、备份等工作。通过对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建立档案全文数据库。
二、基本要求
1、项目完成全部工作任务时间不超过3个半月(从进场之日起);
2、投标单位应提供详细的数字化加工工作流程和技术措施,为保障质量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的组织措施要有保障,进场除满足工作需要的各类设备(特别是大图扫描仪)外,还必须有充足的人员配备,及相应的熟练员工,工作途中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
3、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应缴纳5000元合同保证金。
4、中标单位在中标后5天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安排人员进场进行施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采购人可重新组织本项目招标或由第二名顶替,并没收其履约合同保证金。
5、中标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服从采购人管理或故意拖延施工日期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执行,其履约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上交市财政。采购人可重新组织本项目招标。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施工日期超过合同约定的,超过日期按200元∕天标准从工程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
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档案数字化加工时的文档资料(A3及以下)和图纸(A2及以上)两档分别报单价,条目录入不另报价,折算进数字化加工中,最终结算按照工程结束验收后的实际数量为准。
三、项目工作地点:
项目工作地点:工作的场地由业主方提供。工作环境布置、所需设备、所需软件以及所需全部耗材均由中标商自备。
四、数字化加工要求:
基本流程:档案出库、档案加工、档案著录、档案校验、档案入库等。(1)档案整理: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并结合黄山市城建档案要求执行。主要是对准备扫描的档案资料进行核对、并对少部分整理未达标的档案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后再扫描。对影响扫描质量的装订物(如订书钉、别针、其他固定器具)要先拆除,拆除原件的装订物时应注意保护原件及其顺序。
(2)档案扫描:根据档案幅面的大小(A0、A1、A2、A3、A4)选择相应规格的专业扫描仪进行扫描。扫描分辨率符合《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要求,文字页200dpi、图纸300 dpi、照片400dpi,生成文件为JPG、TIF或PDF格式。特殊情况下,如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较差等,可适当提高分辨率。以A4页面为标准,平均每页文档存储大小控制在40KB以内或适度大小。在扫描过程中对于老旧资料及有破损的资料要进行裱糊作业。目录数据(案卷目录及卷内目录)与扫描图像要形成100%正确一一对应关系。每个页幅的前后顺序要与原纸质档案顺序保持一致。
(3)图像处理:保证扫描文件的高质量、高清晰度,通过专业的数字图像处理软件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要进行整体去污和局部去污处理,图像偏斜度不超过2度,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做到图像清晰、页面完整、不歪斜、无变形、无黑边,色彩还原逼真,达到国家档案数字化标准要求。
(4)档案著录:按照《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黄山市城建档案管理系统》及招标方要求进行著录,著录满足《黄山市城建档案管理系统》的规定差错率不得大于0.1%。(注:对于复印件要在备注中标注“复印件”字样)
(5)数据迁移:要求投标单位自行准备数字化加工系统,且加工后的数据能够与《黄山市城建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对接。中标单位负责将数据迁移到《黄山市城建档案管理系统》中,且保证数据准确率达到100%。
(6)打印要求:打印案卷封面、备考表、案卷目录、文件目录、脊背要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黄山市城建档案馆具体标准的格式要求。
(7)保存备份:文件制作、保存等应符合城建档案行业标准和要求,要便于和《黄山市城建档案管理系统》对接。将扫描信息刻录到光盘上,一式三份。拷贝到移动硬盘上一式三份(移动硬盘由我馆提供)。必须包含文件信息和目录信息。同一项目信息不跨越两张光盘或移动硬盘。必须打印封面,封面上体现盘内内容、制作时间、编号、文件类型。在刻录完成后,与档案实体进行比对,以确保数字化档案文件准确无遗漏。
(8)档案扫描后需原样恢复,按原来顺序,校对整理后返回归档。(9)档案案卷移出、移进、整理、著录、扫描等均按项目或单项工程为单位按顺序逐步完成,规范实施。
(10)以上所列未尽事宜,一切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
五、项目技术要求: 严格遵守并达到国家标准:
《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07)《城市建设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158-2011)《城建电子档案元数据标准》(CJJ/T187-2012)《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磁体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1995)
《电子政务业务流程设计方法通用规范》(GB/T19487-2004)《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的表示法》(GB/T7408-1994)《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GB/T17678.1~2-1999)《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系统的一致性测试》(GB/T17679-1999)《CAD电子文件管理》(GB/T17825.1~10-1999)《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安徽省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标准》(DB34/T1014-2009)
六、质量与验收要求
1、按单体工程(每栋楼)为管理单位在《黄山市城建档案管理系统》中完成著录工作,著录内容要求准确、齐全,著录完成的数据,需要通过内部移交的操作,进入采购人所提供的《黄山市城建档案管理系统》进行验证,城建档案馆将按照错误率不能高于0.1%标准抽验。
2、为保证档案电子文件的清晰,原文原貌的特性,要求在扫描进行加工时,根据原始档案纸张纸质、底色、薄厚程度等因素合理设置扫描分辨率。扫描图像使用通用格式,保证原始扫描图像无歪斜,减少后期处理可能带来的图像失真。
3、扫描完成后,须通过《黄山市城建档案管理系统》著录的目录数据进行一一对应挂接。确保扫描图像与案卷目录、文件目录100%挂接正确。同时应按单体工程(每栋楼)为单位及时对扫描数据进行备份。
4、档案扫描完成后,要进行细致认真整理。更换封面、卷内目录和备考表。
七、安全及管理要求
1、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将人员和设备全部安排到招标方指定地点进行工作。
2、中标单位需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档案,如有违法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3、中标单位必须每周主动向招标方汇报工作情况和进度。
4、中标单位应负责对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培训。
5、中标单位需确保加工场所卫生干净,对于废纸的处理方式因遵循只进不出的原则。
6、在加工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我馆报告,不可擅自处理。
7、扫描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保密法》及黄山市城建档案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扫描档案的保密和保护工作。
八、其它
1、中标单位应为采购人代为培训2名人员,使其熟练掌握档案数字化加工全部过程及操作。
2、中标单位需提供免费售后服务,一年内发现电子档案质量问题,负责免费上门修正错误,在收到我方需求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响应并解决问题。
3、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含安装调试、运输费用、检测、验收税费等及其他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