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产三项工程项目申报指南_江苏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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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江苏省水产三项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支持方向
2009年省水产三项工程项目,主要支持渔业良种建设、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项目,加快建设一批省级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促进渔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我省现代渔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项目申报内容(一)渔业良种建设项目
一是良种场建设项目。扶持2-3个省级水产原良种场、8-10个省级水产良种繁育场进行改建和扩建。各市限报1个项目。省财政按项目新增投资的三分之一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80-100万元。省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水产原良种保护区建立、原良种后备亲本及良种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必备的仪器设备配备以及遗传素材收集和保存等。二是良种保种项目。根据2009年省下达保种任务,对正式批准挂牌的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及水产引育种中心实施原良种保种补贴。省扶持资金主要支持环节为公益性原良种亲本选育、生产和后备亲本供应。全省扶持15个项目左右,每个项目省财政补贴不超过25万元。三是良种更新项目。省扶持资金支持环节为水产良种繁育场更新繁殖亲本及开展良种苗种繁育,重点品种为四大家鱼、紫菜、异育银鲫、团头鲂、河蟹等,全省扶持10个项目左右,每个项目省扶持不超过20万元。
(二)渔业新品种开发利用与示范推广项目
开展优良水产品种质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新品种培育,重
点支持开发利用青虾、梭鱼、泥鳅等水产品种,通过家系选育、种苗繁育、养殖技术集成攻关与示范推广,建立我省特色水产种质资源保存与开发利用体系,培育适应市场需求的水产良种。全省扶持10个项目左右,每个项目省扶持资金不超过50万元。
(三)现代渔业新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推广项目 围绕“生态、健康、循环、集约”目标,开发与示范优质海淡水养殖品种规模化繁殖、大规格种苗培育、生态高效养殖技术,研究、集成、示范池塘生态修复技术、池塘循环水养殖工艺,推广高效、生态、健康、安全水产养殖模式;开发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和检测技术,重点选择一批生产设施、养殖技术、管理方式比较先进的省级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进行新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推广。优先支持能够获得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或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开展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示范项目。全省扶持35个项目左右,每个项目省财政扶持不超过40万元。
(四)省级现代渔业示范区建设项目
通过整合渔业科技资源,以渔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为支撑,大力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逐步将园区建设成为技术创新平台、成果转化平台、科技服务平台。重点围绕设施渔业、种苗工厂化、生产规模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开展我省现代渔业持续发展急需的国内外渔业高新技术成果的引进开发、集成创新和示范应用。全省扶持5个项目左右,每个项目省财政扶持不超过100万元。
(五)重大渔业技术转化与推广招标项目
根据小龙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集成示范推
广小龙虾良种选育、苗种繁育与生态高效养殖技术。投标单位须在本地区范围内新发展小龙虾养殖基地5000亩,其中新发展1000亩以上连片示范区2个或500亩以上连片示范区5个;主养小龙虾面积不低于30%,主养亩产小龙虾150kg以上,混养亩产小龙虾50kg以上;建立小龙虾苗种土池繁育基地,项目区苗种自给率95%以上;示范区建设必须达到省级现代渔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其中1个须达到省级现代渔业示范区建设标准和要求);开展小龙虾良种选育、苗种繁育与生态高效养殖关键技术的集成创新,建立全程质量监控体系,实行清洁生产,产品达到无公害标准,形成2-3项高效、健康的小龙虾养殖技术模式,推广1万亩以上。择优选择支持3项左右,每个项目省财政扶持不超过150万元。
三、财政补助资金用途
省级扶持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区的生产设施建设、渔业新品种繁育、新技术应用示范、必要的仪器设备购置以及开展技术培训和咨询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工作无关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申报单位有独立法人资质。第(一)类项目申报单位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生产基础、技术力量;第(二)、(三)类项目由企业、科研、教学、推广部门单独或联合申报;第(四)类项目由企业联合科研、教学、推广部门申报;第(五)类项目由市、县(市、区)推广部门、企业联合省级以上科研教学单位共同投标。
(二)实行首席专家与项目负责人制。项目首席专家负责项目技术方案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应是熟悉本领域技术发
展情况、具有较高知名度并具备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且目前在研的同类项目不得超过2项,2009年限申报1项。凡有应验收而未验收且实施期限超过1年的项目首席专家,今年不予申报。项目负责人统筹项目的组织、协调和项目实施方案的落实。联合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必须有相应的技术推广和组织协调能力;项目进行产业开发的,申报企业必须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能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项目的实施。
(三)实施项目信用制度。各有关管理部门不得受理有项目到期未验收且超过1年的单位申报项目,对项目实施、管理不理想的县(市、区)减少支持力度。
(四)申报数量。为确保择优和重点支持的原则,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各市、县(市)和有关归口管理单位要对所申报项目内容类别认真筛选。第(一)类项目按要求的数量申报,其他类项目每县(市)限报1项,渔业重点县(市)、省辖市本级(含区)、省级以上科研教学单位可申报2项。
(五)申报程序。各市、县项目由渔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本级申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审查、筛选并签署意见后,联合行文上报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财政厅。省级相关科研、教学单位的科技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本单位相关部门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财政厅。
(六)申报材料。需要报省的材料包括:申报公函3份,申报项目汇总表3份,项目申报文本6份(其中申报公函、申报项目汇总表、申报文本各1份报省财政厅)。同时报送项目申报文本、项目汇总表的电子版(格式等可从“江苏海洋与渔业—计划财务—项目管理”中下载);申报文本的电子文件名采用“类别+市县别+项目名称”格式,项目汇总表的电子文件名用采用“市县别+项目汇总表”格式。
(七)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31日,逾期省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省海洋与渔业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信箱: 姚 蕾,025-83581232, 凌立彬,025-83581276, 冯锦龙,025-83581221 共用邮箱:f83581221@126.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新模范马路90号
省财政厅联系人:顾彩娥 尤兆祥 联系电话:025-83633158 电子信箱:yzx@jscz.gov.cn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 210024 附件:
1、2009年江苏省水产三项工程项目申报文本(网上下载)
2、2009年江苏省水产三项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网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