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查整治工作中在用锅炉压力容器质检锅函[2002]1号_质检锅函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关于普查整治工作中在用锅炉压力容器质检锅函[2002]1号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质检锅函”。

关于普查整治工作中在用锅炉压力容器质检锅函[2002]1号

检验治理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检锅函[2002]1号

在锅炉压力容器普查整治工作中,许多地方反映对资料不全或无任何资料的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如何进行治理等有关问题。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1.对具备相应制造资格单位制造的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可区分情况,分别处理。

(1)因涉及经济纠纷未能解决,造成使用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无任何资料的,应由使用单位与制造单位协商解决,为使用单位补齐相关技术资料。

(2)对于遗失原出厂技术资料的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在能够确定原制造单位的情况下,可由使用单位与原制造单位联系,补齐所缺的技术资料,所补技术资料一般应经原监检单位确认;对原制造单位已不存在或不能补办技术资料的,可由具备相应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资格的单位,通过检验确定设备的安全状况,同时补齐技术资料。

2.对于无任何技术资料的在用锅炉压力容器,且不能确定其制造单位是否具备相应制造资格,或确定是由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不得继续使用,应在监察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监督下,进行强制解体报废。

3、通过检验补充锅炉压力容器技术资料时,应进行内、外部检验,至少包括以下检验内容:

(1)采用先进的方法确定锅炉压力容器材质,难以确定的按较低级别材料校核其强度;

(2)按所确定锅炉压力容器的材质和实测锅炉压力容器壁厚进行强度校核,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对锅炉压力容器,如进行100%的射线检测和内、外表面无损检测。对原制造时仅做20%射线检测的压力容器检测出仅有体积状缺陷,一般可放宽1级。但对于低温容器、材料σb≥540Mpa的容器、盛装高度和极度危害介质的容器、盛装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和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压力容器,无损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原制造标准要求。

(4)按工作压力,由检验单位按相关标准要求确定耐压试验压力,并进行耐压试验。

(5)检查安全附件,使用爆破片的应予更换;使用安全阀的,应由具备安全阀校验资格的单位,对安全阀重新校验和整定起跳压力。快开门压力容器安全连锁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4.上述通过检验补充资料的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应相应缩短定期检验周期,且使用年限不宜超过1~2个检验周期,届时应予更换。

5.底盘报废或无资料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其罐体不能再作为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可按上述原则经检验合格后,改为固定式压力容器。

负责上述在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的单位,可按规定收取相应的检测费用,并补齐相应技术资料,检验单位应对检验结果及所确定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负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二00二年一月七日

《关于普查整治工作中在用锅炉压力容器质检锅函[2002]1号.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关于普查整治工作中在用锅炉压力容器质检锅函[2002]1号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质检锅函 质检 锅炉 压力容器 质检锅函 质检 锅炉 压力容器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