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现状及思考_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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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现状及思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统筹城乡、区域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具有重要作用。
一、游仙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现状
(一)参合情况。游仙区共有农业人口33.4万人,自2007年开展新农合工作以来,游仙区新农合工作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参合率逐年上升。由2007年的90.28%上升到2012年的99.98%,历年居全市前列。
(二)医疗机构定点情况。游仙区现有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205所,其中:区内乡镇定点医疗机构29家,区外定点医疗机构16家(含江油大堰)、定点村卫生站140所、定点诊所20家。游仙区已全部开通市直定点医疗机构网络直报工作,并陆续开通了40余家定点村卫生站的网络直报,极大地方便了参合农民。
(三)基金使用情况。自2007年起至2013年,游仙区参合农民受益水平逐年提高,住院补偿比例从2007年的40%到2013年的85%。补偿总金额从2007年的950万元到2012年的9770.75万元。
(四)创新做法。自2011年起,游仙区在全省率先采取由区信用联社代理收取农民参合资金的筹资方式,这样既简化了缴费手续,又降低了筹资成本,在此基础上,2012年游仙区相继启动协议代扣和代付工作。
为不断扩大新农合受益面,游仙区不断完善补偿方案,切实提高参合农民受益程度,率先于2008年实行了重大慢性非住院疾病门诊补偿政策,将糖尿病、冠心病等16个病种纳入慢性病补偿范围,目前,全区共确诊慢性病患者14000余人。
2011年初,游仙区在全市率先实行基层医疗机构及村卫生站门诊一般诊疗费减免工作。采取由辖区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减免的补偿方式,同时,将原来“参合农民先全额垫付医药费用、出院再补偿”的住院结算模式,调整为“入院时只预交部分费用、出院时再结算”的模式,为参合群众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有效减轻了参合农民的经济压力。
游仙区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从2012年10月起对在区内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实行限价收费、全额报销的补偿模式。孕产妇在区内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享受国家农村孕产妇项目补助后,余下部份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基本实现“住院生小孩不花一分钱”。
二、游仙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新农合筹资额度 2
及补偿水平逐年提高,新农合补偿政策每年都有所调整,虽然已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力度,但因部分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对新农合政策的学习、宣传不及时、不深入,导致部分参合农民对补偿政策的不了解。
(二)乡镇新农合机构设置不健全。目前,游仙区24个乡镇(含松垭、沉抗)新农合服务站均设在当地卫生院,大多数由卫生院院长任站长。新农合服务站的职能之一,是对合作医疗的定点服务机构进行有效的外部审核和监督,而现在的机构设置则将两者混而为一,对新农合服务站来说,从属于卫生院的领导和管理,无法真正有效地履行其应有的职能,而对卫生院来说,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也无法令人信服,从而影响了新农合管理的公平性。
(三)医疗服务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一是住院率的上升。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农民认为门诊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低,没有住院报销划得来;有的是随着农民健康意识的增强,刺激了对住院治疗的需求;有的是个别医疗机构的分配制度使得医务人员追求经济利益,诱导参合农民住院治疗等。二是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较快。特别是区外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无梯度,在住院初期就使用价格昂贵的药品;有的是药品的价格未严格执行网上招标采购平台的最高零售价;有的是住院清单显示的治疗情况与实际有出入。据对近两年天诚医院住院情况的调查显示:2012年上半年住院17人次,住院天数287天,次均住院费用5973.00元;2013年上半年住院74人次,住院天数1300天,次均住院费用6897.62元。3
现游仙区已要求天诚医院进行整改。
(四)外伤监管取证难。新农合政策规定因交通意外、自杀、打架等导致的外伤均不予补偿,在对外伤调查时,一方面参合农民故意瞒报受伤经过,而知情者多为其亲朋好友,对新农合经办人员的调查不予配合;另一方面村社干部出于人情出具了与事实不符的证明,导致外伤监管难度加大。
三、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典型事例说话。加大向参合对象的宣传力度,深入农户,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工作,把现实生活中农民参合获好处的生动例子进行广泛的宣传,善于引导农民算好经济帐,让其清楚明白参合所带来的好处。特别是对于符合重大慢性非住院疾病补偿的农民,除医护人员在其就诊时可以提醒其进行申请,同时可在村社、新农合服务站张贴宣传画,告知慢性疾病补偿的种类和程序,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
(二)落实机构编制问题,为新农合的正常运作提供保障。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及部门,加大财政投入,落实乡镇新农合服务站人员编制,实现新农合服务站经办人员与医疗机构的分离。服务站经办人员由区农合中心统一管理,实行量化考核、定期培训的管理模式,从而形成新农合管理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约束和制衡机制。
(三)加大监管力度,为新农合的良性运作保驾护航。一是加大对大额医疗费用及异地住院患者的审查力度,积极 4
防范各种形式骗(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违法行为;二是对服务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指标加以控制,实行梯度用药,合理药物配伍,不滥用药物,确保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日趋规范化,不断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三是对出具虚假证明,隐瞒真实受伤情况导致基金流失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基金安全。
(四)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发挥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建立与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各级补助资金到位、使用情况、运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定期通报情况,研究制订改进措施,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
2013年8月
(作者: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