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公租房情况_公租房情况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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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公租房情况报告

从义乌市房地产管理处保障科了解到义乌现有公租房是从2010年开始实施,近期政策正在调整中,暂时无法申请,具体的政策何时出台没有明确时间。以下是以前的政策。

公共租赁住房分别位于义乌北苑街道创业园、稠江街道创业园和稠江街道经发工作片。距离公司大概有10公里路程,无公交直达。

申请义乌公共租赁住房需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具有义乌市城镇户籍的在职机关事业企业职工、临时聘用人员或者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

第二,按照有关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属公务员的,由所在单位出具用工证明),参加社会保障并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三,申请人本人和家庭成员在城区和工作所在地镇区范围内无私有房屋且未租(住)公房;本人与家庭成员如有因各种原因出售(赠与)、离异分割房产等行为的,已满5年。

第四,申请人本人和家庭成员均未参加房改以及享受政策性住房。户型:单间带厨卫; 费用:3000元/年;两年审核一次。

申请义乌人才公寓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适用对象: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级重点人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3.省部级重点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特级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千人计划”入选者,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博士生导师);

4.为义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特殊人才,以及义乌经济社会发展特别紧缺的人才。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人员;

6.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高级技师)以上人员,且从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任职资格之日起已在本市工作5年以上。

(二)申请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服务于本市用人单位并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2.本人及配偶在义乌市域范围内未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批建宅基地等政策性住房;

3.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足5年,但在本市短期工作6个月以上的申购对象,可以申请短期租住

(三)申请流程

1.申请。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初审后送市人力社保局审核;

2.审核。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住建局、国土局、住房办等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审核申请人学历学位、职称、在义乌工作服务年限等;市住建局负责会同住房办、国土局及相关镇街审核申请人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批建宅基地等政策性住房情况;

3.制订方案。根据引进人才层次、岗位特点、工作期限等情况,由市人力社保局提出具体方案,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审定;

4.公示。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期7天;

5.审批。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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