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与监察大作业(三)_监督与监察大作业一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监督与监察大作业(三)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监督与监察大作业一”。

监督与监察大作业

(三)一、名词解释

1.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整个刑事审判工作实行的监督,既包括对人民法院在进行刑事审判活动中有无违法行为实行的监督,又包括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刑事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实行的监督。前者主要是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后者主要是刑事抗诉。

2.死刑复核制度:是指对已经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

3.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又称诉愿。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罚或其他处理决定提出申诉,有关机关根据申诉,依法对原处罚或处理进行复查并做出决定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4.再审监督: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

二、填空题

1.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组织内部各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

2.惩罚性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行政处分)、(刑事处罚)、(权力机关)的罢免和撤职等。

3.在我国,行政监察机关包括:(国家监察部)、(地方行政监察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的派出机构)。

4.除法院自身的监督外,法院主要通过(刑事案件)案件与(行政诉讼案件)案件的审理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

三、简述题

1.简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答:行政行为合法要件包括:

1)、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

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主体要件。主体合法是指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

权限合法是指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为,这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权限方面的要件。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

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内容要件。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是指行为所涉及到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所谓行政行为内容适当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明确、适当,而且应当公正、合理。

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所谓程序是指行政行为的实施所要经过的步骤、方式、顺序以及时限。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法定程序,任意作出某种行为。

2.简述无效行政行为的认定。

答:行政行为具备下列情况即为无效:

一是行为主体不明确。

二是行政行为严重超越职权。

三是行政行为有重大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

四是行政行为有犯罪或者有唆使他人犯罪的情形。

3.什么是层级监督?层级监督有哪几种形式?

答: 层级监督是指行政机关监督纵向划分为若干层级,各层级的业务性质和职能基本相同,不同层级的监督范围自上而下逐层缩小,各层级分别对上一层级负责而形成的层级节制的监督体制。

层级监督的方式:

第一,改变或者撤销,即上级政府改变或者撤销下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第二,规范性文件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即下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报上级政府备案。

第三,规范性文件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与审查,即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制定的文件进行整理、处理、审查。

第四,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即下级政府作出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上级政府备案。

4.行政监督对象的法律责任形式有哪些?

答:1.赔付性法律责任

赔付性法律责任形式较多,例如行政行为的撤销、行政行为的变更、行政职责的限期履行、行政赔偿等。

2.惩罚性法律责任

惩罚性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行政处分、刑事处罚、权力机关的罢免和撤职等。

四、论述题 1.试述行政复议决定有哪些种类?各自有什么适用条件?

答:行政复议决定主要包括以下五种:1).维持决定 2).履行决定 3).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决定

1).维持决定

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应当依法作出维持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2).履行决定

复议机关经过审查,认定被申请人没有履行法定职责的,作出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

3).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经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适用依据错误的;

C.违反法定程序的;

D.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E.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根据规定,被申请人不按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4.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的决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5).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 赔偿。2.试述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在法律活动中的相互关系。

答:相互独立,但是又相互制约,检察院对法院的判决有监督的作用

检察院具有多重职责。

公诉机关。代表国家作为原告对公诉案件提起诉讼。

二、侦查机关。负责职务犯罪的侦查。(内设的反贪局等机构)

三、执法监督机关。对法院的审判结果认为不合理的,提起搞诉。同时,对犯罪嫌疑批准逮捕。对公安、监狱、法院等执法机关的执法过程进行监督。法院职能相对单一。

一、审判。包括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审理、判决。

二、执行。对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相关民事案件进行执行或者强制执行。

法院是司法(审判)机关,是负责审理案件,解决基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纠纷的国家机构。各基层法院都拥有和行使调解的职能。法院职责:

(一)审判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受理和受理的自诉和公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三)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五)行使审判监督职能。

(六)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七)负责指导全县(区)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及其他人员;协助管理全县(区)法院机构、人员编制工作;主管全县(区)法院监察工作。

(八)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九)协调、管理、监督民众陪审员和调解员的各项工作。

(十)承办其他应由基层法院负责的工作。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都可以进行刑事审判监督,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职务行为过程中的犯罪行为予以定罪量刑,从而实现监督目的的一种司法监督形式。刑事审判监督的对象主要是行政单位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而人民检察院的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整个刑事审判工作实行的监督,既包括对人民法院在进行刑事审判活动中有无违法行为实行的监督,又包括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刑事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实行的监督。

《监督与监察大作业(三).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监督与监察大作业(三)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监督与监察大作业一 作业 监督与监察大作业一 作业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