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交通事故推断交通方式1例_自行车交通事故案例
自行车交通事故推断交通方式1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自行车交通事故案例”。
【关键词】道路交通事故;交通方式;骑行状态
【中图分类号】r919.
4【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5)03—0218—0
2自行车交通事故中为明确责任大小.往往需要先
明确横穿公路者交通方式是骑行还是推行,由于一些
客观条件限制,证人证言、现场痕迹等证据不能明确
该
关键点,这就需要从尸体上寻找相关证据。笔者曾
根据现场车辆碰撞痕迹及尸检所见,运用法医学知
识,判断死者交通方式1例,现报道如下。
案例资料
死者吴某,女,31岁。2003年4月8日ll时1
5分,与其丈夫一前一后骑自行车.当到达一划有人行
横道线路口时,吴某先横穿道路,被一辆小货车碰撞,经抢救无效死亡。由于证人证言出现矛盾,推行还是
骑行无法确定,如骑行,应负次要或同等责任,如推
行,则无责任。
现场勘查:自行车被小货车撞击时其轮胎在主车
道上留有挫划痕,长为0.70米,其起点在南北方向的人行横道线上;自行车及人体倒地后被小货车推压在主车道上留有明显的刮痕和血肉痕迹(两痕迹相重
合),长为8.20米。
车辆碰撞痕迹:小货车车头正面与自行车及人相
接触,左雨刷器表面油漆擦掉,距地1.33米;左侧铁皮
面板凹陷,距地0.84~1.29米;面板距地0.74~0.80米,法律与医学杂志2005年第12卷(第3期)
距车左侧0.23~0.38米处有被硬物刮擦痕迹;车辆左
中网破裂.距地0.61~0.70米,距车左侧0.52~0.68米;
车辆前号牌处有刮痕;车辆底部“工”字梁正中心位置
有碰撞痕迹.距地0.19~0.20米。
自行车车座向左侧旋转,车座未见擦划痕;自行
车后轮钢圈左侧有撞击凹痕。
尸表检验:右耳后有9 cm x 5 cm头皮挫裂伤。双
外耳道、双鼻腔有血.右前额、右眉、左颧部、下颌左侧
有小片表皮擦伤;左颈部、左肩、左胸部可见轮胎花纹
样皮下出血.项背部至右上臂外侧中段有37 cm x 10
cm表皮擦伤。左手背侧多处表皮擦伤,右肘部、右手
食指掌指关节背侧有小块表皮擦伤。右臀内侧有8 m
x 2 em条状皮下出血.左大腿内侧距足底65 cm处有cm x 1.5 cm条状皮下出血.肛门右侧有4 cm x 3 cm
皮肤挫擦伤。右外踝、右内踝、右足外侧近足底均有小
片表皮擦伤.左膝、左外踝有小片表皮擦伤。
分析
1.碰撞位置的确认:小货车自东向西行驶.根据自
行车被小货车撞击时其轮胎在主车道上的挫划痕.起
点在南北方向的人行横道线上.可以确定撞击瞬间自
行车与人位于人行横道线上。
2.行进方向的确认:自行车后轮钢圈左侧有撞击
凹痕,可以确定自行车与人自北向南横过道路。
3.尸体体表损伤成因分析:自行车车座向左侧旋
转.勘查未见车座破裂、擦划.说明接触物质地柔软无
棱边.可以排除地面及硬物撞击形成的可能性:当自
行车左后被撞击时.由于惯性作用.自行车向右前突
然加速,人体与自行车分离.车座处于两大腿根部之
间,来自于人体运动方向的阻力使车座向左旋转.从
而形成肛门右侧表皮挫擦伤;同时自行车横梁与大腿
内侧接触,由于横梁圆钝且呈条状,形成左大腿内侧
及右臀内侧条状皮下出血。颜面部及项背部大面积表
皮擦伤符合与地面拖擦致伤特点。左颈部、左肩、左胸
部轮胎压痕符合轮胎碾压致伤特点,其余体表损伤符
合在摔跌及拖擦中致伤特点
4.推行状态的排除:如果死者处于推行状态.有
两种情况,一是人在自行车的左侧,当自行车后轮左
侧被撞击时人体位于小货车与自行车之间.人体左侧
· 219·
必然有撞击伤.包括骨折及皮下出血、皮肤挫裂等,但
尸检中未发现:而且大腿内侧及会阴部损伤难以形
成。二是人在自行车的右侧,自行车将与人体左侧接
触形成撞击伤. 同样大腿内侧及会阴部损伤难以形
成。所以推车状态可以排除。
综上所述.死者系骑行状态下横过道路.在人行
横道线上被撞。
讨论
本例能够确定骑行状态的关键是人体隐秘部位的损伤必须由自行车的特定部位才能形成。大腿根部
内侧和会阴部的损伤为骑自行车者的特征性损伤。f
有统计资料⋯显示骑行状态与推行状态两者损伤部位
头、面、胸腹背部无明显差别,主要差别在下肢,包括
会阴部损伤、大腿内侧损伤、膝内侧损伤、“低位保险
杠骨折”(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