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转专业办法_转专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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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经济管理学院转专业办法
一、转专业学生基本条件
1、原则上为本科一年级在读学生,符合学校教务处《关于201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中 “学生申请条件”的基本要求;
2、已修全部英语课程均不低于75分;
3、原则上已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二、操作办法及程序
1、学生在所在学院填写申请表,“拟转入专业”一律填写经济管理试验班,并附成绩单一份。
2、经管学院教学科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公布资格名单。
3、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参加教务处统一组织的数学笔试,非工学、理学专业学生必须参加数学笔试(包括法学院、语言与传播学院等院系学生)。对于工学、理学专业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学院复试:微积分(B)I(或微积分(A)I、数学分析I)、几何与代数(或高等代数I)全部85分以上、英语一级起点全部85分及以上,二级、三级起点参照此分数执行。
4、根据数学考试成绩及第一学期(或前三学期)的学习成绩确定复试资格名单,获得复试资格的学生参加经管学院统一组织的复试。
5、经管学院按照学生的综合成绩及各专业的接受能力,确定转专业名单,并公示。
6、办理转专业的相关手续。
三、其他
1、本办法适用于其他院系申请转入经管学院学习的学生及经管学院学生的内部专业调整。
2、成功转入经管学院的学生当学期课程学习不得无故中断,所有课程考试合格。
3、本办法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教学科。
经济管理学院教学科
2013年4月2日
《经济管理学院转专业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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