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工,离我们有多远?_我们为什么要做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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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工,离我们有多远?
http://.cn2010年04月08日08:24山西新闻网_三晋都市报 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南京网友打算去福利院做义工,却被直接拒绝。福利院称担心甲流,并表示如果愿意献爱心可直接捐款。暗访显示,福利院不存在人手和财政困难,拒绝义工、希望捐款的理由可能是怕麻烦。(3月30日《扬子晚报》)
义工,这个常常在影视作品中听到的称呼,在现实生活中给我们的感觉却是陌生的,同比而言,我们比较熟悉的名词是“志愿者”,其实两者之间还是有一定不同的。义工是指在不计物质报酬的情况下,基于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的人和人群。义工的本质是服务社会,核心精神是“自愿、利他、不计报酬”。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义工制度已相当普遍和成熟。美国中小学生每学期都有义工时间要求,义工学分是学业成绩必要的组成部分。在我国香港,有专门的义务工作发展局,推动全社会义工活动的开展。相比之下,我国对义工的认识较为缺乏,义工服务的参与程度也比较低,开展慈善事业多盯在捐款捐物上。面对义工,现实中往往出现参与者“热”,而受助方“冷”的情况。
究其原因,主要是目前我国对义工缺少正规的机构管理和统一的服务规范,义工在义务活动中往往会遇到一些难以克服的困难和问题。比如,联系服务对象困难;公信度不高,服务对象甚至对义务服务动机表示质疑;组织松散,服务行为规范和标准不统一;宣传影响不大,社会评价不高,等等。特别是民间义工组织的合法化问题,近些年来备受社会争议。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社会团体要在民政部门注册,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民间的义工组织很难找到业务主管单位。因此,即便民间义工组织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也很难得到批准。这给义工开展活动带来了极大的影响。有媒体报道,成立于2007年的江西省南昌市义工协会,很长一段时间,福利院连门都不让进。
社会学家普遍认为,义工组织是社会的“第三部门”,是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一种补充。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义工组织能够帮助政府开展很多社会工作。近些年来频频发生的暴力拆迁纠纷、弱势群体报复社会恶性案件等,如果有社会工作者和义工的参与、疏导和扶助,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和遏制。比如深圳市义工联合会,它成立于1990年6月。截至目前,注册义工超过14万名,累计组织超过300万人次参加义工服务,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因此,笔者建议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应该补上义工这块社会“短板”。一方面,可以加快义工活动立法,鼓励其依法合理发展义工服务事业,将其从自发状态提高到自觉状态。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义工组织的管理,成立专门组织机构统一进行义工注册、服务申请、业务培训,帮助志愿者组织实现专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