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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XXX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
(乡镇或部门名称)
(初号方正小标宋简体,行距固定值50磅)
资料汇编
(72号方正隶书简体)
二〇一六年(小一号宋体)
注:用A4浅绿色彩纹纸
样本2:
目录(二号宋体加粗居中)
一、组织保障(三号宋体加粗)
1、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四号仿宋)…………………………12、会议记录(四号仿宋)…………………………33、……………(四号仿宋)…………………………54、……………(四号仿宋)…………………………9
二、制度建设(三号宋体加粗)
1、XXXX制度(四号仿宋)…………………………102、……………(四号仿宋)…………………………133、……………(四号仿宋)…………………………15
泗阳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资料收集建档目录
第一部分 各乡镇、开发区建档项目
(适用于各乡镇、开发区)
一、基本情况
辖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总面积、常住人口数量、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情况、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组成、2015年8月创建活动情况等内容)。
二、组织保障
1、创建领导机构(红头文件,主要负责人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成人员要显示姓名、职务)。
2、食安委及食安办成立或调整红头文件(以政府名义发文)。
3、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红头文件)。
4、与各村居签订的创建工作责任状(复印件,加盖政府公章)。
5、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明细表(包括姓名、部门、职务、电话)。
6、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统计表(统计表后附聘书复印件)。
7、食安办阵地建设情况(主要是食安办牌子,制度上墙,办公设备照片等内容)。
8、研究食品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复印件或正式会议纪要,加盖公章,不少于4次)。
三、制度建设
1、本级政府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红头文件,政府下文)。
2、本级政府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红头文件,政府下文)。
3、2016年度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计划(人均不少于40学时,细化到每月)。
4、2016年度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计划(人均不少于40小时,细化待每月)。
5、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制度。
四、日常监督1、2015年8月以来创建工作活动目录。
2、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监管对象底数(包括生产,流通,餐饮,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农产品种养殖大户、合作社、基地以及农产品投入品经销单位个人等)台账。
3、日常巡查检查记录。
4、农家宴整治情况(包括方案、会议部署、报表、工作总结、现场图片等)。
5、大桶水整治情况(包括方案、会议部署、报表、工作总结、现场图片等)。
6、“百日利剑”活动情况(包括方案、会议部署、报表、工作总结、现场图片等)。
7、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机构及工地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包括方案、会议部署、报表、工作总结、现场图片等)。
8、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治理行动情况(包括方案、会议部署、报表、工作总结、现场图片等)。
9、贯彻落实《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意见情况(包括会议部署、相关附件报表、工作总结、现场图片等)。
10、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小餐饮治理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
11、“白条肉”检查情况(包括检查时间、发现问题、处置情况、现场图片)。
12、2016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五、宣传教育
1、创建宣传联络人名单(包括姓名、职务、电话、邮箱)。
2、2015年8月以来开展的各类宣传活动情况(有内容、有数据、有图片)。
3、2016年度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计划。
4、2016年度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普活动计划。
5、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情况(有培训通知、有签到薄、有培训内容、有现场图片)。
6、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情况(有培训通知、有签到簿、有培训内容、有现场图片)。
六、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补充(诸如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调研报告、自行开展的其他食品安全监管等活动)。
第二部分 食安委成员单位共性建档项目
(适用于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一、组织保障
1、创建领导机构(红头文件,重点部门要以主要负责人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成人员要显示姓名、职务)。
2、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红头文件,对承担的创建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负责领导、负责可是、具体负责人、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
3、本单位从事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明细表(包括姓名、不忙、职务、电话等)。
4、重点部门领导班子研究食品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复印件或正式会议纪要,加盖公章,不少于4次)。
二、宣传教育
1、创建宣传联络人名单(包括姓名、职务、电话、邮箱)。
2、2015年8月以来开展的各类宣传活动情况(有内容、有数据、有图片)。
3、重点部门2016年度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普活动情况。
4、重点部门制定2016年度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计划并汇总培训情况(有培训通知、有签到簿、有培训内容、有现场图片)。
重点部门是指市监、农委、卫计委、城管、水产、商务、环保、盐务等8个部门。
第三部分 部分食安委成员单位个性建档项目
(适用于部分食安委成员单位)
一、县市监局
1、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机构成立文件(三定方案)。
2、汇总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信息(包括在编和符合条件的非在编人员)。
3、统计汇总执法装备的情况,形成资产登记材料。
4、县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规划文件。
5、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成立文件和目前现有人员、设备清单。
6、县级食品快检中心运行情况(包括地址、面积、设备清单、正常使用记录)。
7、汇总10个基层分局快检箱装备情况以及日常使用记录。
8、制定我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良好行为规范,并汇总督促各业态执行材料。
9、制定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制度。
10、汇总“双随机”制度执行情况证明材料。
11、制定各环节制品生产经营者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和计划,汇总日常检查、督促整改、查办记录等材料。
12、安装2660批次标准制定2016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及实施方案。
13、统计2016年1月至今抽检情况,形成汇总表。
14、统计2016年以来落实和配合上级或其他地区安排的抽检检测的相关材料。
15、汇总各级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批次明细以及处置情况。
16、联合县农委、水产局研究制定出台我县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实施意见。
17、汇总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工作相关材料。
18、整理我县2015年以来农贸市场新建、升级改造方案或计划以及工作资料。
19、制定我县农贸市场各项管理规范制度并在每个市场上墙公示。20、统计我县农贸市场快检设备和批发市场快检实验室情况。
21、整理2015年8月以来流通、消费环节畜禽屠宰整治材料。
22、制定2016年度食品小作坊和小餐炊集中整治计划,汇总相关工作材料。
23、汇总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发放数据。
24、制定我县食品行业共性隐患问题排查治理方案,汇总工作材料。
25、汇总2015年8月份以来乳制品、豆制品、食用油、肉以及肉制品、农家宴、校园食品等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有部署文件、工作总结和报表等相关材料。
26、整理2015年8月份以来食品案件卷宗,列出案件明细表。
27、制定问题食品后处置制度,整理相关执行资料。
28、整理2015年8月份以来移交公安机关处置的案件明细。
29、梳理我县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名单以及持有HACCP或ISO 22000证书情况。
30、整理食品安全可追溯相关工作资料台账。
31、汇总2015年8月份以来开展的各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的相关工作资料。
32、指导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定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提供证明材料。
33、汇总我县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显著区域张贴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图照片。
34、按照40小时培训要求制定2016年度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从业人员集中培训计划,并汇总培训证明材料。
35、指导企业建立产品召回制度,整理召回工作证明材料。
36、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档证明材料。
37、汇总2015年8月份以来,我县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明细表以及相关工作记录。
38、建立我县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并设立专项资金。
二、县农委
1、汇总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信息(包括在编和符合条件的非在编人员)。
2、按照900批次标准制定2016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及实施方案。
3、统计2016年1月至今抽检情况,形成汇总表。
4、统计2016年以来落实和配合上级会其他地区安排的抽检检测的相关材料。
5、汇总各级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批次明细以及处置情况。
6、制定我县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红头文件)。
7、汇总2015年8月以来对农业投入品日常监督检查记录材料。
8、汇总2015年8月以来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以及立案查办材料。
9、联合县市监局、水产局研究制定出台我县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实施意见。
10、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工作台帐。
11、制定我县畜禽屠宰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红头文件)。
12、汇总2015年8月份以来农业投入品、生猪屠宰等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有部署文件、工作总结和报表等相关材料。
13、整理2015年8月份以来使用农产品及投入品等案件卷宗,列出案件明细表。
14、制定问题食品后处置制度,整理相关执行资料。
15、汇总2015年8月份以来移交公安机关处置的案件明细。
三、县卫计委
1、汇总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信息(包括在编和符合条件的非在编人员)。
2、按照240批次标准制定2016年度一次性餐饮具监督抽检计划及实施方案。
3、统计2016年1月至今抽检情况,形成汇总表。
4、统计2016年以来落实和配合上级或其他地区安排的抽检检测的相关材料。
5、汇总各级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批次明细以及处置情况。
6、制定我县2016年食品风险检测计划,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按省卫计委风险检测体系建设标准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建设,提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到省标证明材料。
8、汇总我县食源性疾病检测哨点医院名单以及哨点医院开展检测的工作证材料。
四、县水产局
1、汇总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信息(包括在编和符合条件的非在编人员)。
2、按照300批次标准制定2016年度水产品及相关产品监督抽检计划及实施方案。
3、统计2016年1月至今抽检情况,形成汇总表。
4、统计2016年以来落实和配合上级或其他地区安排的抽检检测的相关材料。
5、汇总各级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批次明细以及处置情况。
6、制定我县水产品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红头文件)。
7、汇总2016年以来对水产品投入品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台账。
8、汇总2015年8月份以来水产品等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有部署文件、工作总结和报表等相关材料。
9、汇总2015年8月份以来水产品案件卷宗,列出明细表。
10、汇总2015年8月份以来移交公安机关处置的案件明细。
11、制定问题食品后处置制度,整理相关执行资料。
五、县商务局
1、汇总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信息(包括在编和符合条件的非在编人员)。
2、汇总2015年8月份以来粮食等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有部署文件、工作总结和报表等相材料。
3、汇总2015年8月份以来移交公安机关处置的案件明细。
4、制定问题食品后处置制度,整理相关执行资料。
5、汇总2015年8月以来酒类流通监管相关工作材料。
六、县盐务局
1、汇总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信息(包括在编和符合条件的非在编人员)。
2、汇总2015年8月份以来食盐等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有部署文件、工作总结和报表等相材料。
3、汇总2015年8月份以来移交公安机关处置的案件明细。
4、制定问题食盐后处置制度,整理相关执行资料。
七、县城管局
1、汇总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信息(包括在编和符合条件的非在编人员)。
2、制定我县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以政府名义下发正式文件)。
3、汇总我县餐厨废弃物目前管理相关台账资料。
4、针对“地沟油”、“烤鸭油”、“潲水油”、泔水等餐厨废弃物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汇总综合治理材料。
5、城区疏导点内食品从业者日常管理记录材料。
八、县环保局
1、餐饮单位油烟治理相关材料。
九、县公安局
1、设立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专职队伍文件。
2、列出专职队伍人员明细。
3、整理2015年8月份以来涉刑食品安全检查侦查卷宗,列出明细表。
十、县财政局
1、制定我县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财政补助办法(红头文件)。
2、汇总2016年度我县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预算、拨付证明材料。
十一、县经信局
1、建立我县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红头文件)。
2、汇总2015年8月份以来我县发布的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材料。
十二、县宣传部
1、上报我县舆情处置工作制度。
2、安排电视台、宿迁日报记者站设立食品安全违法信息曝光专栏,定期依法曝光食品安全典型案件,汇总工作材料。
十三、县发改局
1、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我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已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规划的证明材料。
十四、县法院
1、整理2015年8月份以来食品起诉案件判决卷宗,列出明细表。
十五、县法制办
1、根据法律规章规定,出台我县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裁量管理办法。
十六、县教育局
1、汇总2015年8月份以来我县中小学组织开展的各类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台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