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罪》十四项定罪标准_环境污染标准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环境污染罪》十四项定罪标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环境污染标准”。

《环境污染罪》十四项定罪标准

2013 年6月18日,两高发布司法解释:从严打击环境犯罪。司法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明确14种“严重污染环境”的认定标准。违反以下标准之一或者造成1人以上重伤即构成犯罪,最高可获刑3年;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三)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四)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五)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

(六)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

(七)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八)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九)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十)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

(十一)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

(十二)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十三)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十四)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山东思源水业工程有限公司

《《环境污染罪》十四项定罪标准.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环境污染罪》十四项定罪标准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环境污染标准 环境污染 标准 环境污染标准 环境污染 标准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