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民事一审)_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委托代理合同(民事一审)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XXXX律师事务所民事一审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代理合同

【2012】民初字第号

委 托 方:(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住址:受 托 方:X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甲方因与民事纠纷一案,委托乙方提供律师代理服务,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1、积极、负责地为甲方解答法律咨询,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按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五条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内容(以括号中画“√”选中为准):

1、案件开庭之前的调查取证;【】

2、参加法庭审理;【】

3、参加法庭审理之外的调解;【】

4、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5、代为起草上诉状;【】

第六条 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XX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2006]258号之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按如下第项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办案费用,以保证乙方的代理工作正常进行: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元;

2、自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先期支付代理费元,待一审法律文书(含当事人自行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完毕后三日内,甲方另按起诉状中所列争议标的额的%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先期支付的代理费可以从中扣除;

3、自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先期支付代理费元,待一审法律文书(含当事人自行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完毕后三日内,甲方另按起诉状中所列争议标的额的%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先期支付的代理费不予从中扣除;

第七条甲方因律师过错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乙方应当退还预收的全部律师代理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乙方所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乙方因甲方过错或所提要求超出合理范围而终止委托关系的,乙方应当退还根据承办该法律事务的实际支出进行相应扣减,余额部分退还甲方。

第八条 乙方律师到本市(XX市区)以外地区办案所需差旅费、食宿费等实际支出由 甲方承担。

乙方律师应向甲方提供费用概算,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由甲方预先支付。乙方应提供差旅费用清单及有效凭证,否则甲方有权要求返还预付的差旅费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应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包括判决、庭内调解、案 外和解、撤诉)之日止。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协商再行约定,并可订立补充合同。

委托方:(签章)受托方:XXXX律师事务所(签章)

委托代理人:代理律师:

签约时间:年日

签约地点:

《委托代理合同(民事一审).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委托代理合同(民事一审)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合同 民事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合同 民事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