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实验中学学生仪表要求_学生仪容仪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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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实验中学学生仪表要求
学校教育无小事,仪表着装及守纪情况是衡量一个学生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古人云:“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为了使孩子们能健康文明的成长,依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特作以下规定,希望家长配合好学校工作:
1.严禁学生烫发、染异色发,男生不留长发(头发到耳朵以上);女生不留披肩发,不得化妆,不染指甲,不描眉。
2.严禁学生穿拖鞋、高跟鞋(一般不超过两厘米)背心、超短裙、吊带衫进入学校。 3.严禁学生戴首饰(如项链、耳环、耳钉、戒指等)。
4.严禁学生带手机及不健康的书籍到学校。
5.严禁异性同学之间的不良交往,坚决杜绝早恋现象发生。
6.严禁同学之间的打架骂人行为,禁止拉帮结派,坚决禁止找校外人员参与处理学生之间的矛盾。
7.坚决杜绝学生逃课、旷课行为。
希望家长们能以身作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教育自己的孩子。以上七条,违反一次,扣班级5分,学生不得评为三好学生,学生品德考核不合格,不能颁发毕业证,并责令班主任告知家长限期整改;违反两次以上者,扣班级10分,由班主任联系家长领学生回家反省一周。
莱阳市实验中学
2011.9.
《莱阳市实验中学学生仪表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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