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道德建设”通知[材料]_公民道德建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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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高
一、高二年级各班:
德育工作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关系着能否培养出合格公民,关系着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9月20日是全国第八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根据农八师石河子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文件《关于开展第八个“公民道德宣传日”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德育处特制定了《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将近期需要开展工作通知如下:
1、9月21日,高
一、高二各班利用班会课时间,组织学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公民文明礼仪常识”,学习完毕后,高一年级每位同学写出一篇不少于500字的心得,用统一的作文稿子书写,于9月25日之前以班为单位收齐后交至德育处。学习材料德育处将统一印发。
2、举行“感恩伟大祖国,共建和谐新疆”为主题的书画比赛。内容主要反映民族团结、文明礼仪、尊老爱幼等。每班至少要上交5份作品。作品于9月25日之前以班为单位交至明志楼音美办公室张大力老师处,学校将组织对优秀作品进行评奖和展出。
3、中秋节:
(1)学生会广播站将利用课间时间,播放中秋节相关稿件。
(2)中秋节来临之际,倡导高
一、高二每位同学利用国庆中秋长假期间“为父母做一件有意义的事”,高二年级的同学写一篇写不少于500字的心得,用统一的作文稿子书写。国庆长假后的第一天,各班收齐后统一交至德育处。
4、各班推荐一位“道德模范之星”
评选的标准主要为:遵守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俭自强、明礼诚信、拾金不昧等。要求被推荐的同学在校表现良好,至少在道德规范的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的表现,德育处将发放“道德模范之星”登记表到各班,被评为道德模范之星的同学在9月22日之前将登记表填好后交至德育处并贴上一张一寸彩照。
德育处
200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