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校园之星评选通知_每月之星评选通知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商学院关于校园之星评选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每月之星评选通知”。

商学院关于2011年度“校园之星”的评选通知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全面提高我院学生素质,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促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使学生全面成才。经我院团委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十佳“校园之星”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旨在举荐、宣传、表彰我院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优秀学生。在院系中营造勤奋学习、乐于奉献、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风尚。

二、奖项设置

(一)学习之星(四)文艺之星(七)创新之星

(二)社团之星(五)科技之星(八)志愿之星

(三)体育之星(六)自强之星(九)创业之星

三、“校园之星”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参与评选人员大学期间不得有补考、缺考等现象。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牢固树立服务同学的思想,在平时生活中具有奉献精神。思想健康,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在精神层面有突出表现。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与评选人员大学期间不得有不良违纪现象。

(二)具体条件

1、学习之星

(1)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成绩平均85分以上,且单科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80分;至少获得一次一等(含一等)奖学金;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通过国家计算机考试二级(含二级)以上者优先。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有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受到广大同学的认可和一致好评。

(3)在与专业学习相关知识竞赛或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2、社团之星

(1)在校期间参加社团,并在其中任职。能够出色地完成该社团所交代的任务。并为社团的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得到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2)其思想和工作对于学生社团的创立、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3、体育之星

(1)热爱体育,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心理健康。(2)参加校级或更高级别体育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者优先。(3)有持之以恒的毅力和顽强的拼搏精神。

4、文艺之星

(1)有文艺特长,擅长表演。

(2)在校级或更高级别的文艺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3)通过自己的才艺能力,引导创造了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5、科技之星

(1)大学期间获科技类奖项(奖项限制最低级别为校级)。(2)大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名称及刊物。(3)个人科技创新或创造发明。

(4)其他科技类成就(如网络技术员,技术发展论坛成员等)

6、自强之星

(1)学业成绩良好,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2)有较长时间的勤工助学经历,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或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事迹突出。

7、创新之星

(1)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

(2)在上述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在校级及以上创新类大赛中获奖者;“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获奖者;在其他国内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社会经济效益者。

8、志愿之星

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在全国各大志愿活动及以下有特殊表现的在校学生。

9、创业之星

(1)具有强烈的创业意识,在校期间积极从事创业活动。

(2)在各项创业大赛和职业生涯设计大赛中取得名次者。

四、表彰奖励

1、根据评定结果,颁发荣誉证书,先进事迹记入个人档案,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综测分+3分奖励。

2、学生在校期间,不重复授予已获荣誉称号。但可以参评其他类型校园之星。

五、具体要求

1、各团支部限报每星一人,参加校级评选。

2、鼓励同学自我报名。

3、参选人员资料格式:

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填写,以便格式统一。

(1)电子资料:1)标题:宋体四号;2)正文:宋体小四;3)段落为固定值21磅;纸质:一律为A4。

(2)参赛人员所用相片要求为2寸近期免冠照。

4、证书复印件(依所盖章决定证书等级,酌情加分)。

5、各支部将申报材料(选手简历、获奖证书复印件、照片)、表格一式两份于2011年12月21日15点前将表格及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296980108@qq.com),表格及材料纸质版同一时间交到逸夫楼111教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要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以及对受表彰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既要严格把关,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要注意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典型在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使“校园之星”的评选过程成为广大学生受教育的过程。

2、若存在弄虚作假、使用不正当手段进行不良行为,则取消其参评资格。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商学院团总支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一:“校园之星”申报表

商学院2011年度“校园之星”申报表

《商学院关于校园之星评选通知.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商学院关于校园之星评选通知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每月之星评选通知 通知 之星 商学院 每月之星评选通知 通知 之星 商学院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