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资料_社保资料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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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缴纳直接到郑州市职介中心办理。
2、企业办理
2.1、养老保险: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工资表等文件到郑州市养老办理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
2.2、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工商注册应在郑州市工商局注册,养老保险在郑州市统筹办理开户一个月以上,且医保新增人员,即从未办过郑州市医保的人员(含居民医保)须为四人以上,符合以上条件后方可办理医保开户。先到郑州市医保中心靠盘,然后按照其中《操作程序及呈报资料说明》的要求办理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
2.3、失业保险:需填写相关开户登记表,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工资表等文件到郑州市失业保险中心办理失业保险
大概程序就是这些了
一、养老保险(单位新开户)
单位持以下材料办理:
1.企业单位:省或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事业单位:编制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或驻郑办事处登记证(另附:总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证件提供复印件或传真即可
2.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身份证
4.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本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需用A4纸各复印一份
办理时间:每月5—20日期间的工作日
二、企业用人单位办理基本医疗参保手续 参保单位须知: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工商注册应在郑州市工商局注册,养老保险在郑州市统筹办理,且医保新增人员(即从未办过郑州市医保的人员)须为四人以上,符合以上条件后方可办理医保开户。拷盘时间为每月的1-15日。
呈报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提供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看,复印件留)。
(2)“医疗保险数据采集”表打印一份加盖公章并拷备在U盘内一起报上。
(3)表格文件内的”表一”出具一份(共两联),手工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填写一份“表一”的电子表格,将其Excel文件存入U盘承报。(表一内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以此次参保的总人数为依据)。
(4)申请单位上月发放的工资表(个人签名、单位盖章),以应发工资为准。
(5)须到统筹办打印一份养老金职工花名册 ,或者养老金月计划(加盖公章)。此项必须要准备,如报资料时不能提供,待准备齐一起呈报。
(6)申请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中如有已经在郑州市医疗保险中心参过医保的如果现在处于停保状态要填
续保表,如果仍在原单位处于参保状态则填系统内转移表(包括在市医疗保险以个人形式参保的)。
(7)单位一经报盘,如有人员新增或减少等变更,次月5-20日再由单位专管员前来申报。
(8)申报材料在每月1-15日交医保中心。
(9)申报审批合格的单位,20-25日签协议书。
(10)领过协议书的单位应到新参保单位窗口领单位编号,然后到医保卡管理科交一寸彩色光面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每人12元钱医保卡费。
(2)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变更登记
(一)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二)办理条件
符合《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规定的参保单位及其职工。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单位参保登记:填写《参加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河南省省直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批准成立的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参保人员增员变动:填写《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新增人员登记表》,提供调令或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的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3、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填写《省直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审批表》,提供《退休职工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4、参保人员其他变动:填写《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减少人员登记表》或《转移表》,提供转移或调动手续。
(四)办理程序:经办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主任审批。
(五)办理时限
每月5日-25日
(六)咨询电话
0371-***0
三、生育保险
1、流程:
女职工怀孕五个月内到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生育后四个月内持有关材料到医疗保险中心审核→报销、领取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
2、携带材料:
⑴生育保险登记卡
女职工怀孕五个月内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医疗保险卡,每月20日—30日(工作日)到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二胎需夫妻双方单位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说明详细原因)。逾期未办理者需单位加开证明(解释未及时办理的原因)。
⑵报销生育费用
①生育报销(含7个月以上引产):住院病历复印件(病案首页、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单、出院证、住院结算发票原件、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生育登记卡、围产期保健有效票据原件、医疗保险卡。②流产、引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终止有关证明或定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三联单)、单位计生办证明(说明婚育史、节育措施实施情况、流产原因,是否符合计生政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有效费用票据原件、医疗保险卡、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B超诊断报告,住院者需提交住院病历复印件(病案首页、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出院证及诊断证明书。
⑶上环、取环
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计划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三联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有效费用票据原件、医疗保险卡。
⑷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流产/引产
报销必须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参加工伤保险登记程序
1、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参加工伤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依据、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等。
2、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工伤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其它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雇佣劳动者为其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体经济组织。
4、缴费单位的工伤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工伤保险登记手续。
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程序及应携带资料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管理范围,对用人单位提供的登记资料即时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登记工作。
用人单位的参保登记通过审核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河南省用人单位职工缴纳失业保险基金审检证》,同时通过数据库建立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并将有关申报资料装订成册,编号归档管理。用人单位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社会保险登记证》上标注失业保险项目。
用人单位的参保登记未通过审核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说明原因。
参保登记应携带的资料
用人单位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应当携带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失业保险登记表》(表2-1)、《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及缴费申报表》(表2-2)及电子表格;
(四)财务月(年)报表、劳动情况月(年)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五)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用人单位已经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在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时,应同时携带上述资料及《社会保险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