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级党报舆论监督的现状与对策_舆论监督的现状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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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级党报舆论监督的现状与对策
舆论监督作为新闻媒体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也是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它的作用发挥得好,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在目前的新闻界,由于片面强调了“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以致于舆论监督的作用并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有关调查显示,绝大多数群众对媒体目前没有正常开展舆论监督的现状感到不满,认为应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那么,对地市级党报来说,情况就更严重,以揭露和批判为主的舆论监督严重缺失,偶尔的一点舆论监督个案也是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安排下进行的,媒体也只是一个执行者,舆论监督对地市级党报的新闻从业人员来说,简直是镜中花、水中月,可望而不可及,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对地市级党报来说尤为迫切。
一、当前地市级党报舆论监督的现状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舆论监督作用的发挥,地市级党报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方针和正确舆论导向的前提下,舆论监督的力度也不断加大,相继开辟了一系列关于舆论监督的专栏,推出了一批精品力作。在这种表面轰轰烈烈的背后,我们必须看到,地市级党报还远没有走出舆论监督的困境,舆论监督难、监督不力的问题还并没有破解,保障新闻舆论部门开展舆论监督的体制和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
1、以揭露和批判为主的舆论监督缺失
长期以来,地市级党报一直存在着“报喜不报忧”的问题,好事、喜事充斥版面,回避问题和矛盾;存在着对上、对同级政务缺乏监督或监督不力,以及对下监督过头的问题。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敢报、不愿碰硬,对社会丑恶现象不能旗帜鲜明地去揭露、去批判,以致于当地正常的舆论监督要靠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为代表的中央级新闻媒体和以《南方周末》为代表的外地新闻媒体进行,而离新闻源最近的当地新闻媒体却大都集体失语。
2、以预警和警示为主的舆论监督乏力
以预警和警示为主的舆论监督是由新闻传媒根据社会舆情和历史经验所进行的提醒式的监督。在目前的地市级党报,重大事件的报道不及时不敢报,以警示为主的事后反思报道发掘不深,给人一种不疼不痒的感觉,达不到镜鉴高悬、警钟长鸣的作用。预警式报道更是如凤毛麟角,不能及时发现一些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起不到社会“瞭望哨”的作用。特别是一些新闻评论,大都泛泛而谈,没有明确的对象,给人一种“无的放矢”的感觉,更达不到舆论监督的作用。
二、地市级党报舆论监督的出路与对策
舆论监督难是现实,地市级党报在舆论监督工作中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也是现实,但地市级党报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不管开展舆论监督多难,都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切实履行好舆论监督职责。笔者
认为,做好新时期地市级党报的舆论监督工作,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寻求党政领导的“撑腰壮胆”
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关心支持舆论监督的态度非常明确,“舆论监督”的概念持续出现在党的十三大至十六大的政治报告中,《党内监督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也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
作为地市级党报,没有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关心支持和撑腰壮胆,地市级党报的舆论监督工作简直寸步难行,凡是舆论监督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地市,必定是党政领导支持力度比较大的地市。河北省的《长治日报》的舆论监督工作之所以人所共知,是因为长治市委书记吕日周提出要办把《长治日报》办成一张舆论监督报,上任一个月将总编辑批评了6次,批示达60多个,甚至提出要在全国招聘总编。珠海市党政领导对舆论监督的重视同样非同一般,他们把新闻舆论监督作为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投资少、见效快”的手段,对政府工作、对社会经济可以产生很好的推动作用。安徽省还启动了新闻曝光案件追查制度,使行政违法违纪案件一经曝光都有追查结果,这一制度的建立,使舆论监督有了后续手段,也使舆论监督的作用真正落到了实处。
特别是近期以来,国务院各部门权威人士纷纷对媒体舆论监督作出表态,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的“不能要求媒体每句话都说得对”,到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的“让媒体说话,天塌不下
来 ”,再到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的“政府官员要有点承受力”,一个敢于接纳舆论监督、善于宽容舆论监督的社会环境正在逐步形成。
2、寻求法律的“保驾护航”
舆论监督为什么难,难就难在缺乏法律的“保驾护航”。舆论监督的法律基础是《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但是,由于没有专门的《新闻法》或者《舆论监督法》,因此在新闻实践中,从事舆论监督的新闻从业人员经常感到进退两难。特别是在遇到新闻官司的时候,新闻侵权通常比照《民法》规定的侵害名誉权、姓名权和荣誉权等来处理,但是因失实而造成的新闻侵权和名誉侵权是不能完全划等号的。这种法律保护不力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舆论监督者的积极性。
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必须有一部合身可体的《新闻法》或者《舆论监督法》,明确新闻媒体的权力和义务,为新闻从业人员“保驾护航”。这一方面可以给新闻从业人员提供法律保障,另一方面也可以杜绝滥用舆论监督情况的发生。当然,在《新闻法》或者《舆论监督法》还没有出台的情况下,各地也可以制定一些保障舆论监督的条例或办法,如珠海市1999年就制定了《珠海市新闻舆论监督办法》,浙江省2005年出台了《舆论监督制度实施办法》,这些办法的出台对正当的新闻舆论监督活动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也使舆论监督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寻求媒体的“联动合力”
寻求媒体的“联动合力”,也是破解舆论监督难的有效途径之一,它一方面可以增加舆论监督的强度,另一方面也可以缓解单一媒体“孤军奋战”所面对的诸多压力,使舆论监督可以顺利推进。应该说,近年来媒体联动进行舆论监督的成功案例很多,如2002年山西省繁峙县金矿爆炸瞒报事件,在中央和地方多家新闻媒体强大的舆论监督“联动合力”下,终于真相大白,相关当事人受到了严肃处理。
媒体与人大、政协的联动也是避免新闻媒体孤军奋战的有效形式,这方面,浙江温州的做法值得借鉴。温州市的电视台、报社、网站和温州市人大联办的《代表在线》和《实事面对面》栏目非常成功,人大代表的参与热情很高,对重大热点难点问题的进行讨论交流,有时人大常委会还派人大代表直接到现场进行调查、监督,记者跟踪进行采访,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4、寻求自身的“强筋壮骨”
打铁须得自身硬,作为正义的化身和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新闻记者没有过硬的本领就难以承担舆论监督的重任。因此,新闻舆论部门必须寻求自身的“强筋壮骨”。
一是增强法制观念,避免新闻官司。要做好舆论监督,记者一定要知法懂法,要对哪些是侵权行为,哪些是合法行为,做到心中有数,不能片面追求所谓的“轰动效应”。同时记者在采访中,一定要本着对党
负责、对新闻事业负责、对被批评者负责的态度,深入采访,当面核实,做到事实准确无误。并注意搜集相关证据,防止上了法庭两手空空。二打牢业务根底,提高监督水平。要不断提升业务本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讲究舆论监督的技巧,增强舆论监督的指导性、针对性,努力解决反思不深、观点不明等监督不力的问题,善于发现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有的放矢”地扬善抑恶、激浊扬清,增强舆论监督的实际效果。
三是严守职业道德,正人先正已。“已正方能正人”,作为正义的化身,记者更应严守新闻宣传纪律,严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做到严于自律,一身正气,秉持大义,不失小节。同时,严防“媒体审判”,避免“包打天下”,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依法实施舆论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对媒体的监督。
舆论监督难是个老话题,也是新闻舆论部门需要长期努力破解的难题。我们相信,有各级党政领导的“撑腰壮胆”,有法律的“保驾护航”,有媒体的“联动合力”,经过各级新闻舆论部门的共同努力,舆论监督一定会有新局面,“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必将更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