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规划局黄岛分局规划业务受理标准_青岛市黄岛区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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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规划局黄岛分局规划业务受理标准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规划设计条件)
(1)申请书及项目基本情况说明1份
(2)相关部门审查意见(政府投资项目应提交发改部门文件)复印件1
份(原件审核)
(3)土地预选址意见(附图)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
(4)土地预审意见(附图)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
(5)青岛市开发区统一坐标和高程系统的1:500现状地形图原件2份(地形图原则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围,大型管线工程可用1:1000或1:
2000现状地形图)及光盘一张
(6)重新申领《选址意见书》,须提交原审查意见。
(注:
1、申请预选址或规划设计条件只需提交第(1)、(3)、(4)、(5)项;
2、申请市政管线规划设计条件和雕塑选址原则只需提交第(1)、(5)项)
(友情提示:拟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单位,须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到区地震局办理拟建工程的抗震设防手续,确认抗震设防要求。区地震局办公地址:泽润写字楼(区
政府办公楼)0351室)。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招牌挂土地:
(1)申请书及项目基本情况说明1份
(2)招牌挂成交确认书(附规划要点)、土地出让合同。
(3)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4)规划选址实测成果图2份(地形图原则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
围)及光盘一张。
划拨土地:
(1)申请书及项目基本情况说明1份
(2)《选址意见书》(含规划要点)及附图
(3)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4)规划选址实测成果图2份(地形图原则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 1
围)及光盘一张。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报审建筑工程规划方案设计
(1)申请书及项目基本情况说明1份
(2)相关部门审查意见(出让地需提供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
份(原件审核)
(3)进行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的项目,出具相应的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意见及全部参审方案(参审方案提交文本各一套,推荐方案按第5条提交
蓝图)
(4)规划设计方案(设计说明书、规划总平面、竖向设计各2份,管
线综合2份)原件2套
(5)与送审文本及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1份(三图一书)
(注:
1、单独报审管线综合的,只需提交第(1)项及批准的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与附图(规划总平面、竖向);
2、高层建筑需提交日照分析图及
报告书)。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报审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
(1)申请书及项目基本情况说明1份
(2)相关部门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
(3)进行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的项目,出具相应的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意见及全部参审方案(参审方案提交文本各一套,推荐方案按第5条提交
蓝图)
(4)报审的文件及图纸:方案说明书、现状地形图、设计平面图、竖向图、环境关系图(大、中型台站工程)各3份,管线综合图6份
(5)与报审文本及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1份(含地形图)
(6)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提供建设用地规划选址实测成果
图2份(地形图原则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围)
(注:单独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只提交第(1)、(2)、(6)项;单独申报管线综合的只提交第1条、管线综合3份、批准的项目规划或市政
道路设计方案)
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工程方案设计
(1)申请书及项目基本情况说明1份
(2)进行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的项目,出具相应的专家评审意见、社会公示意见及全部参审方案(参审方案提交文本各一套,推荐方案按第5条提
交蓝图)
(3)建筑方案设计文件2套(建筑、环境、户外广告、外装饰)
(4)改建、扩建、恢复性建设工程还需提供房地产证明材料、房屋结构安全鉴定书、原批准的建筑施工图、现状照片,未经规划验收领取房产证的项目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筑效果图,重点地段的大型建筑同时报亮化方案效果图1套
(6)与送审文本及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1份,符合要求的3D电子文件
(7)高层建筑提交日照分析图及报告书1套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审建筑工程施工图及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申请书及项目基本情况说明1份
(2)相关部门批准意见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
(3)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及确界图原件1份
(4)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纸建筑2套
(5)环境设计图2套(可另行单独申报,重要建筑含建筑亮化设计)
(6)外装饰设计图纸、材料样品、色标及效果图1套(可另行单独申
报)
(7)与报审文本及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1份
(8)高层建筑需提交日照分析1套
(9)涉及商业等公建,应提交广告位设计图纸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审市政工程施工图及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申请书及项目基本情况说明1份
(2)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施工图2套(其中道桥管线工
程施工图6套,包括纵、横断面设计图)
(3)与报审文本及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1份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领城市广告、雕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雕塑:
(1)申请书及项目基本情况说明1份
(2)雕塑效果图(含环境、A4以上)、小稿或小稿照片(圆雕应有
四个面的照片)3套
(3)雕塑创意及制作材料说明3套
(4)作者资质证明复印件3份
户外广告:
(1)申请书
(2)产权证明及与产权单位正式合同(大型公建需出具业主委员会
同意证明、工地围挡需提供批准的规划审批文件及附图[含控制线])
(3)广告经营许可证
(4)广告代理合同
(5)现状环境及效果图个一份(不小于A4)
(6)图纸:平面配置图(1:500),立面图(1:100或1:50)各
三份
(7)现状地形图一份
(8)JPG格式电子文件一份(规划包括鸟瞰图、主要街景图等,彩色
总平面)
(9)夜景效果图
(10)需出具相邻产权单位(邻居)意见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临时建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申请书及项目基本情况说明1份
(2)土地权属证明材料或临时用地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及道路红线图
原件1份(申报临时工棚的需提交此项)
(4)设计图纸二套(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市政临建工程
(1)申请书及项目基本情况说明1份
(2)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施工图2套(其中道桥管线工程
施工图4套,包括纵、横断面设计图)
(3)与报审文本及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1份。
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外饰面装饰
(1)申请书及项目基本情况说明1份
(2)外饰面材料、样品和色标1套
(3)申请的建筑物(构筑物)外饰面设计图纸2套及彩色效果图1套
12、变更建筑物使用性质、用途-规划变更
(1)申请书及项目基本情况说明1份
(2)相关部门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
(3)需变更调改后报审的设计文件、图纸原件2套、设计部门变更说
明书1份
13、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
(1)申请书及项目基本情况说明1份
(2)房地产权属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
(3)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及附
图总平面原件1份(未有新建工程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
(4)标注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拆除位置图3份
(5)文物局等相关部门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
(6)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及附图原件1份
(7)批准的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及附图原件
1份。
14、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申请规划管理验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
验收合格证》
(1)申请书及项目基本情况说明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及附图总平面1
份
(3)施工图发生变更的,需《建设工程规划变更查意见书》复印件1
份(原件审核)及附图1份
(4)建设工程环境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及附图1
份
(5)相关部门验收意见(消防等部门)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
(6)综合竣工测量资料2份及光盘1张
15、建设工程开工前的“查验灰线”
(1)申请书及项目基本情况说明1份
(2)规划验线申请表1份
(3)测绘放线资料一套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及附图1套
(5)《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
16、建设单位变更
(1)申请书及项目基本情况说明1份
(2)计划部门名称变更文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
(3)土地部门名称变更文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
(4)法院裁决项目需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
(5)需变更的规划审批文件(只需对一书两证进行变更)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
(6)其它说明材料
17、一书两证延期
(1)申请书及项目基本情况说明1份
(2)申请延期的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
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前期交流程序
前期交流工作由编制中心牵头组织,规划处、建管处配合,并征求局领导的意见。在广泛采纳局领导和各处室意见的基础上,同建设单位、设计单
位进行互动交流。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由项目建设单位向我局提出交流意愿和交流材料。(交流材料由规划
编制中心进行登记)
2、由规划编制中心进行研究,形成初步意见。
3、将初步意见转至建筑管理处、规划管理处补充完善,并请局领导审阅。
4、最终意见将由规划编制中心反馈,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