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润社区楼道长考核细则_社区环境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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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润社区户(楼)长考核目标责任书
为更好落实上级在社区管理服务中的各项方针政策,维护社区和谐稳定,适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户(楼)长、计生指导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户(楼)长、计生指导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户(楼)长、计生指导员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全面完成镇社区两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考核对象
金润社区全体户(楼)长、计生指导员
二、考核办法
1.户(楼)长、计生指导员考核满分为100分。2.每季度,金润社区“两委”将会同港区派出所片警对户(楼)长、计生指导员季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并按季度发放补贴。
计生指导员按照辖区管理人数、工作表现、信息提供等按年度发放补贴。
3.户(楼)长、计生指导员的补贴与考核得分挂钩。凡季度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为优秀,兑现补贴100%;85-94分的为称职,兑现补贴90%;75-84分的为一般称职,兑现补贴的80%;60-74分的为基本称职,兑现补贴的70%;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不计发补贴。连续二季度考核为不称职的户(楼)长、计生指导员按程序予以辞退,重新补员。
三、考核细则
1.户(楼)长、计生指导员应与社区两委保持高度一致,及时向社区居民传达、宣传、贯彻落实党在社区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计划生育各项政策。(10分)
2.主动收集社情民意,做好每日巡逻工作,对自己辖区范围内的育龄妇女要做到了如指掌,每月汇报重点、难点对象情况(包括对不符合政策的二胎怀孕、未婚同居、离婚、姘居等对象),及时上报并主动督促相关对象配合做好工作。及时了解、收集治安信息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旦获取不稳定因素、事故隐患、违法犯罪线索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村(社区)综治主任、片区民警汇报,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10分)
3.准时参加每月例会、参加镇、社区两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培训讲座和主题活动。(10分)。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1分,早退一次扣1分,此项得分扣完为止,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社区。
4.积极参与治安巡防,组织开展门户关照、邻里守望活动,密切关注可疑人员,为公安机关查处案件提供线索。(10分)5.完成镇、社区交办的中心和常规工作。
各组育龄妇女要做到三个月一次的早检,六个月一次的B超,早孕检率达100%,不得瞒报、谎报、虚报,B超率按要求漏做一个扣3分(外出户除外)。
认真协助社区两委完成其它交办的临时性、应急性工作任务,如走访居民、完善居民信息、有居民住房变化的,要及时反馈,发现居民实际需求等(20分)。若完成不力或拒不配合、不予完成的,每次扣3分。
6.带头遵纪守法,并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防范、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理性解决生活中的矛盾纠纷。(10分)。若有违纪行为被查实,此项不得分。
7.协助本辖区协管员做好流动人员服务管理相关工作,准确及时提供流动人员的居住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主动提醒房东认真履行房屋出租户相关职责;积极收集提供违法犯罪嫌疑线索等社会动态信息,发现流动人员中重大传染疾病和计划外怀孕者,要及时告知社区。(10分)
8.认真做好本楼道维稳信访工作,及时化解本楼道各类矛盾纠纷,遇到情况及时上报社区,并引导本楼道社区居民遵守国
家各项法律法规(10分)。
9.及时发现本楼道乱搭乱建、违法用地情况,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业委会和社区报告(10分)。
10.因工作失误、不配合居委工作的,对重大孕情不汇报、工作造成被动的,取消所有报酬及户(楼)长、计生指导员的职位。
四、奖励范畴和标准 镇综治办、镇计生办每年举行一次优秀治安中心户(楼)长、“十佳”治安中心户(楼)长和优秀计生指导员的评选,并在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社区也会根据各治安中心户(楼)长平时工作表现以及参加会议、培训主题活动的出席率等,在年终时进行评优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一事一奖”奖励办法:
1、对不符合政策的二胎怀孕、未婚同居、离婚、姘居等对象及时上报并主动督促相关对象配合做好工作的,奖励100元。
2、督促好育龄妇女落实好期内节育措施,经指导员做工作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每人每次奖励50元。
3.对直接抓获、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100-5000元。(1)行政拘留每名奖励100元。
(2)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每名奖励300元。(3)刑事拘留奖励300元。
(3)劳动教养、逮捕、直诉每名奖励1000元;刑事拘留后转劳教、逮捕、直诉的扣除刑拘奖励数额后奖励,不双算,重特大案件视情重奖。
(4)抓获网上对象每名奖励500元;其他重大案件涉案在逃人员和网上对象奖励视情重奖。
4、为公安机关破案和打击犯罪提供重要线索或证据的(为破案和起诉起到关键作用,以公安机关依据认定),视情奖励50元至5000元。
(1)为破获一般性案件提供有效线索或相关信息的视情奖
励50-500元。
①行政拘留的每名奖励50元。
②刑事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每名奖励200元。③劳动教养、逮捕、直诉每名奖励500元.④提供线索抓获网上逃犯的每名奖励300元.⑤提供线索抓获负案在逃人员的每名奖励200元。(2)为破重大案件或系列性案件等起到关键作用的奖励500-5000元。
5、在发挥群防群治中有贡献的,视情奖励50-1000元。(1)对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火险、水险及安全生产灾害提前发现并上报的,视情奖励200-1000元。
(2)及时发现并举报一般性群体事件、非法集会、涉邪、涉毒、非法信访的,视情奖励100-800元。
(3)及时发现并举报超生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其它线索的,建议相关部门予以奖励,相关部门没有给予奖励的,视情奖励50-100元。
(4)对维稳工作有直接贡献的其他事项,视情奖励50-500元。
6、对在预防、制止群体性事件及处臵暴力犯罪、重大灾害事故中见义勇为的人员奖励500-5000元。造成伤残或牺牲的,按见义勇为的有关规定办理。
7、治安中心户(楼)长撰写的典型信息被市级(含市级)以上刊物和媒体录用报道的,奖励100-1000元。
(1)所写信息被张家港市级刊物或媒体录用报道的,每篇奖励100元。
(2)所写信息被苏州市级刊物或媒体录用报道的,每篇奖励300元。
(3)所写信息被江苏省级刊物或媒体录用报道的,每篇奖励500元。
(4)所写信息被国家级刊物或媒体录用报道的,每篇奖励
1000元。
信息被重复录用报道的,以奖励金额较高的为标准给予奖励一次。
五、组织领导
社区成立户(楼)长、计生指导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由社区居委会主任组长,港区派出所金润社区片警任副组长,社区两委其他人员为考核小组成员。
六、此目标责任书一年一签,考核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金润社区居委会
负责人签字(盖章)户(楼)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