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实验中学七年级招生简章(推荐)_忻州实验中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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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实验中学2014年七年级招生简章
嘉善县实验中学2014年七年级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局的招生规划,今年我校七年级新生招收10个班,每班45人,共450人。
二、新生入学的基本条件
新生入学必须为完成小学六年级学业的学生。
三、各类学生的入学
(一)学区生的入学
1.认定办法
凡学生本人持有我校学区户籍,即可认定为我校学区生。
学区生由教育局预先统一排摸,并下达招生名额。
2.报名注册时间7月8日
3.报名提交材料学生户口簿和小学六年级《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的原件和复印件。
如出现户口本中镇(街道)、社区(村)名称与现使用的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请于2014年7月8日前到当地派出所更新户口簿。然后,持户口本与户籍证明到校报名。
(二)政策生的入学
1.认定办法
虽非学区户口,但符合县及以上有关政策规定的起始年级新生,即为政策许可生,简称政策生。
政策生由教育局统一登记,统筹安排。
2.具体办理办法:
有关学生家长必须先到教育局基教科提出入学申请,办理签单手续。申请入学需提交下列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和幼儿园大班的《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册》
或小学六年级《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书面申请、法定监护人浙江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工作所在单位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3.报名注册时间7月8日、8月10日
4.报名提交材料
(1)教育局签发的准入单;
(2)学生户口簿和小学六年级《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的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户口本以及浙江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县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城区有住宅房产的学生
1.认定办法
本人持有本县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住宅房产的学生。
2.报名预登记时间7月9日
3.报名提交材料
学生家长入学书面申请(需说明入学理由)、居住社区出具的入住证明;
学生及家长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学生小学四至六年级《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入学城区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4.录取办法
当申请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时,按照房产证登记时间的先后进行录取。
5.录取时间7月18日
(四)非本县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城区有住宅房产的学生
1.认定办法
本人持有非本县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且在城区有住宅房产的学生。
2.报名预登记时间7月9日
3.报名提交材料
学生家长入学书面申请(需说明入学理由)、居住社区出具的入住证明;
学生及家长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浙江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一方缴纳社保金证明原件。
学生小学四至六年级《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入学城区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4.录取办法
当申请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时,按照房产证登记时间的先后进行录取。5.录取时间7月18日
(五)非本县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住宅房产的学生 1.认定办法
本人持有非本县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登记居住我校学区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且取得《嘉善县新居民积分卡》的学生。
2.报名预登记时间7月27日
3.报名提交材料
父母一方《嘉善县新居民积分卡》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一方登记居住我校学区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学生及家长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父母一方缴纳社保金证明原件。
学生小学四至六年级《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录取办法
当申请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时,按新居民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积分由高到低拟录取其子女(新居民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有积分的,按积分高的一方计算);当出现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时,根据其“基本情况”分值高低进行排名;“基本情况”分值再次并列时,按其办理居住证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
5.录取时间8月4日
本办法解释权归嘉善县实验中学。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