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中小学_四会市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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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孺子学校“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宗旨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围绕“争当校园之星,共创和谐校园”主题,积极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通过活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树立优秀的学生典型,展现先进学生的良好形象,在学生中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让广大中小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有效地激励全体学生奋发向上的学习热情,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充分展现学校的德育成果,营造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评选对象:本校所有学生
三、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评选类别包括“勤奋好学之星”、“遵纪守法之星”、“文明礼仪之星”、“互爱乐助之星”、“才艺特长之星”、“健康活力之星”、“勤劳卫生之星”、“尊师孝顺之星”、“诚实守信之星”、“勤俭节约之星”等十项。
四、评选条件
(一)勤奋好学之星: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2、学习积极主动,勤学好问,刻苦钻研;
3、学习方法得当,勇于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4、学习成绩优异。
(二)遵纪守法之星:
1、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有正义感,能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劝阻。
(三)文明礼仪之星:
1、仪表整洁端庄;
2、言谈举止文明礼貌;
3、待人接物真诚友善;
4、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
(四)互爱乐助之星:
1、热爱集体,乐意为集体服务;
2、热爱同学,团结友爱;
3、乐于助人,能主动关心他人,能热心帮助有困难的人,有雷锋精神。
(五)才艺特长之星:
1、能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和学生社团活动;
2、对文学、美术、书法、音乐、舞蹈等艺术活动的其中一项或多项有特殊爱好和突出表现;
3、积极参加各种比赛活动,在活动中充分发挥个人特长,为班级或学校争得荣誉。
(六)健康活力之星:
1、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两操”;
2、主动进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优异,身体健康;
3、积极参加各种体育竞技,为班级或学校争得荣誉。
(七)勤劳卫生之星:
1、有一定的劳动技能,积极参加学校的公益劳动,不怕苦,不怕累,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能出色完成卫生值日或学校卫生大扫除的劳动任务,自觉维护卫生包干区及学校、教室的环境卫生;
3、能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予以劝阻。
(八)尊师孝顺之星:
1、在学校尊敬教职员工,对老师谦恭有礼,尊重老
师的劳动,服从老师的安排和指导,得到科任老师的一致好评;
2、在家尊敬父母,孝顺老人,对长辈恭敬礼貌,能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得到长辈的认可
(九)诚实守信之星:
1、说话、做事实事求是,言行一致,人前人后一个样,不说谎、不骗人;
2、答应别人的事尽力做好,借别人的东西及时归还;
3、犯了错误勇于承认,及时改正;
4、作业不抄袭,考试不作弊。
(十)环保节俭之星:
1、环保意识强,爱护环境,爱护公物,不损坏一草一木;
2、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爱护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节约用水、节约用电;
4、不乱花零用钱、不乱买零吃,生活简朴,同学之间不攀比穿戴,不讲排场。
五、评选办法
(一)以班级为单位,每月评选一次“星级学生”和“班级之星”。
1、由班主任和班干部按照《“班级之星”评比量化表》(附表一),根据学生一月以来的表现进行量化评分,每项10分,总分100分。逐项进行打分,单项得分9分以上(含9分)可得一颗星,并成为该项之星,如某学生勤奋好学类别得分为9分,即成为当月的“勤奋好学之星”;累计所得星数得出所属星级,星数越多星级越高,如某同学总共获得5颗星,该月就是“五星级学生”。
2、把评比得出的结果发回学生手中,并配给他们所得的星数,让学生自己
把所得的星星张贴到《“星级学生”评比汇总表》(附表二)上,并把该表公布在教室的墙报或显眼处,让全班同学比一比谁得星最多,谁是星级最高的学生。
3、利用班会课采取民主投票的形式评选出该月的“班级之星”,每个类别选一个,并把结果公布在《“班级之星”光荣榜》(附表三)上。
(二)以学校为单位,每学期评选一次“校园之星”。
1、采取由班级提名和学生个人申报的办法,经年级组讨论通过,由校少先队大队部(校团委)、教导处(德育处)组织审核以后,报校长办公会议或校行政会议研究批准。(“校园之星”获得者必须在本学期曾经获得过相应的“班级之星”称号)。
2、各学校根据学生的人数和先进事迹的典型性评选出一定数量的“校园之星”。由学校授予“校园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或进行适当奖励,并将他们的事迹通过学校广播、校刊、墙报等渠道进行大力宣扬,树立榜样和典型。
六、评选活动要求
1、通过班级推荐和本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自下而上开展评选推荐。
2、评选出的校园之星在本校中要有绝对的代表性,每个类别每个年级最多只能推荐一名候选人,并在校内公示7日。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二)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2009年12月中旬)。利用学校广播、宣传栏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
2、自荐“校园之星”、班级考评、推选(2009年12月17日—12月24日)。每位同学立足自身优点,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校园之星”1项,进行自我推荐(自荐表交班主任)。各班根据自荐情况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评选,并将考核登记汇总表经年级组审核后交评选组委会处。
3、推荐“十佳青少年”候选人(2009年12月24日—12月26日)。各班级按照评选条件,可推选出一名候选人(每一名候选人必须由全班学生共同推荐,充分征求年级组有关任课老师的意见产生),并由班主任对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提炼、审核上报。
4、初评(2009年12月下旬)。组委会公示“校园之星”正式名单,并对“十佳青少年”候选人进行初评,评出15名正式候选人。通过校园广播、橱窗展示等形式向全校公布正式候选人事迹,广泛征求教师和学生意见。
5、投票评选(2010年1月中旬)。组委会向全校学生以发放选票形式组织班级对候选人进行公开投票,并依据得票的多少对候选人进行公示。
6、终评(2010年1月中旬)。组委会将初审后的10名候选人提交学校办公会研究审定,终评出“感动河埒中学十佳青少年”。
(三)表彰
学校将在新学期的开学典礼上大会表彰“十佳青少年”决定,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十
佳青少年”个人照片及先进事迹做成展板橱窗展示,并给予物质奖励。
五、推荐要求
1、班级推荐“校园之星”限额为每班3-8名。
2、推荐班级要对“十佳青少年”候选人进行认真考察,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推荐材料真实性。要经过初评,真正推选出事迹感人、贡献突出、学校认可的青少年先进典型。
3、候选人须填写推荐表,并提供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班主任可对推荐的学生做一些指导,并对学生的事迹文字给以恰当的提炼和润色,以使我们选出的优秀学生的事迹更具有感染力和榜样价值。
2、每个评选项目当选者一般为1人,若没有合适人选可空缺,根据评选需要也可增设评选项目。
6、“校园之星”评选领导小组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考察筛选,提出初步人选,并将其事迹予以公示。每个项目的初步人选不超过3人。
7、最后由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代表投票选出年度“校园之星
五、表彰与奖励
1、学校召开表彰大会,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
2、在校园网和学校宣传橱窗内公布获奖名单、照片和先进事迹。
3、获奖情况记入教师或学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