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手续说明_房地产开发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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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手续说明
(一)、办理机构:行政中心开发拆迁窗口(咨询电话:2236792)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并使用抽杆夹装订。
2)总平面图折叠成A4纸大小。
3)证件复印件要求全部复印。
4)按照下列排列顺序装订。
1、德州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权申请书(原件1份);
2、项目简介(原件1份);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6、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7、缴交综合开发管理费价款凭证(复印件1份);
8、规划部门盖章的总平面图(原件1份);
9、德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原件1份);
(三)《德州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权申请书》填表说明及材料内容要求
1)填表说明:
1、“项目性质” 按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商服用房、公共建筑填 写。
2、“项目取得方式”、“项目土地用途”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内容填写。
3、“项目用地面积”按照国有土地证中的“使用权面积”填写。
4、“法人代表”要求签字并盖章。
2)材料内容要求:
1、“申请书”中数据与项目简介中的数据及各类证件的数据要一致。
2、“申请书”要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3、“项目简介”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项目总体建设思路及规模、项目投资概算、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项目简介”字体要求:题目二号黑体,正文内容三号仿宋字体;标题为仿宋加粗。
(四)、根据(德建发【2009】45号)文件,2008年4月29日以后开工的城中村(居)、旧住宅区和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生活保障用房,需要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