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药房基础管理_xxx大药房基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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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大药房门店基础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开展药房工作,使公司能够良性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老百姓员工培训手册结合药房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日常工作
1.迟到10元/次,早退10元/次。旷工50元/天
2.三人打堆按5元/次罚款,上班时间坐、靠货架罚款10元/次(吃饭时间除外)
3.吃饭作息时间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中午按11:30、12:00、12:30、13:00分四班吃饭,每班吃饭时间为30分钟,前面的人没回来后面的人不能离开。不按作息时间吃饭者按照10元/次罚款.早上上班后不允许在店内、外吃东西否则罚款10元/次。
4.站立:确定位置后,无顾客时营业员应按照指定位置站立,有顾客时可随顾客移动位置。使用厕所后必须关门,不关门按5元/次罚款。
5.化妆:不得化浓妆,可以化淡妆。工作服每周换洗。未戴工作牌按5元/次罚款,工作牌遗失赔偿10元/个。
6.营业员应熟悉各种商品货位,熟练掌握商品知识。各店每月对营业员进行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下者应在下班后继续学习2小时直到补考合格为止。考核货品位置时,按照超出时间2元/分钟罚款。
7.商品无编码或编码不对时,收银员叫看编码,应由卖该药品的营业员看编码(编码应以标签为准)。
8.换班、请假应先上报店长,店长同意后方可换班。换班、请假批准后由顶班营业员完成换班营业员的清洁、上货等一切日常工作,若未完成则按照规定对顶班营业员进行罚款10元/次。
9.上班期间禁止用手机上网、发短信,接电话不能超过5分钟,否则按照10元/次处罚。
10.收银员14:30必须准时交班,不管有无顾客。超过14:30未交班者罚款20元/次,并扣除当日交班后的销售至对班。
11.收银员收银的时候一定要认清货物的销售包装。如:一大盒里面有几小盒或者包装相仿但价格不一样的商品。若因此造成公司损失或顾客投诉者,除赔偿损失外罚款10—50元。
12.中药柜营业员每天在抓药的时候时刻注意存药抽屉里的库存,并及时从楼上库房将货补齐,需进货应及时通知店长补货。若因营业员未报、迟报导致公司受损失者处罚10元/次。
13.收银员及营业员请假扣除当天底薪及提成。
二、货品管理
1、店内清洁卫生必须每天做(做清洁时间为早上9:00前、晚上9:00—9:30)没做或做卫生不彻底按10元/次罚款。货架上不得摆放除本店店内促销外一切宣传资料及张贴画,一经发现按2元/张罚款。严禁放水杯、抹布等杂物在货架上,一经发现处罚5元/次罚款。
2、营业员所管辖区域储物柜或玻璃柜有货而货架上无货者,按照5元/ 品种/每天罚款。有货无价签按5元/品种/每次罚款,一个商品有两个标签的按照5元/张/每天标签罚款。
3、营业员所管辖区域货品,应首先按照药品疗效分类摆放管理。每排货架上陈列的商品其包装盒大小应一致,如不一致则按从店外到店内由低到高的顺序陈列。上两层货架尽量摆放主推商品、礼盒装、近效期产品。糖浆剂、口服
液等水剂药品应尽量竖放于最底一排。
4、营业员所管辖区域货品,出现包装破损,如不影响销售的前提下加以修补,则由营业员修补后销售。如不能修补则直接报店长处,如不报则按5元/盒罚款。
5、营业员自己管的货物应天天清理,出现数量差异或自行损坏报店长处按成本价赔偿,若由店长或公司管理人员检查出来数量差异则按照零售价赔偿。营业员每月10日将自己清洁区域半年内效期商品用书面形式报到店长处。(注明店内码、品名、厂家、规格、数量、到期时间),迟交按5元/天罚款。由于营业员不报、漏报导致商品到期,由营业员全额(按零售价)赔偿。如上报则参照(老百姓大药房效期商品管理办法)
6、盘点后出现数量差异,则按照(老百姓大药房防损管理办法)。
7、“先进先出的原则”。营业员对自己清洁区域的药品应加强批号管理,一种药品若有两个以上批号则应将新批号放入后排,直到将老批号销售完后方可陈列新批号。如发现新批号货品货品有销售而老批号出现过期则由该营业员按照过期药品的零售价赔偿。
8、货架上商品销售完毕而没有及时到货时,应由旁边商品进行填补,不允许货架空缺,一旦发现则按照5元/每个商品空缺罚款。特价商品货架陈列不得高于5—10盒。但必须保持有货。
三、服务销售管理.营业员接待顾客时应按照顾客要求拿货,伺机推荐公司主推商品,若顾客不要则拿顾客所需商品。若因顾客不要主推产品而态度不好或者故意说顾客所需商品无货时按20元/次罚款,3次以上直接下岗。接待顾客程序为:顾客进门→营业员上前询问→了解顾客需求对症推荐产品→若顾客不要则帮助其取得指定商品→带到收银台。
如遇顾客所需商品自己店内无货时主动向顾客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其代购该商品,并将该商品的品名、规格、厂家以及顾客的电话号码及姓名填写清楚,上报给店长。
2.“一对一服务”顾客进门后由轮到的营业员上前接待,其他营业员不得再上前接待。若顾客不需要服务,则该营业员应紧跟顾客(防止被盗),若该营业员未紧跟顾客,则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以此类推,若不能查实此顾客应由那位营业员接待则当班所有营业员均罚款10元。
3.营业员不得强行推荐产品,应对症拿药,若因强行推荐商品导致顾客退货,则由营业员自己购买顾客所退产品(按零售价)。
4.营业员不得说“不知道”、“不清楚”“在那边”等不礼貌用词,不能在店内大声喧哗,一旦发现处罚10元/次。
5.因营业员不热情接待怠慢顾客,遭到顾客投诉。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10—50元罚款,在卖场与顾客或同事吵架、打架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100—300元。
6.接待顾客时要面带微笑,老人家或者残疾人要适当搀扶着走,顾客购买商品时要主动帮助取货,货物较多时主动帮忙提提货篮!
7.对以上事宜做得出色的员工(无考核罚款)当月给予50—100元奖励。
营业员签字:
201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