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 事 诉 讼 法 》课 程 实 施 意 见_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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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行政管理专业(开放专科)《监督学》教学实施细则
一、课程概况
监督学课程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开放教育专科的一门必修课。本课程72学时,4学分,开设一个学期。
监督学课程的教学任务是:使学生全面了解有关监督的基本知识;系统掌握有关监督的基本概念和方法;深入了解世界各国在对权力的监督与监察方面所取得的实践与理论成果;为研究和推动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打下一定的基础。
监督学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督学概述、监督思想与理论、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当代中国监督运行机制、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人民政府的行政监督、社会民主监督、国外反腐败与监督制度等。
二、课程教材
本课程的文字教材是郎佩娟主编的《监督学》,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2010年1月版。这是教学和考试的主要依据。
三、教学特点
监督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极强的综合性应用科学。第一,它与其他相关科学存在着大量的交叉融合关系,相关科学的核心内容是其重要的理论来源。如监督学与政治学具有很大的相关性,政治学研究政治关系,而政治关系的核心是公共权力。监督学则是从防范公共权力滥用的视角来研究公共权力。监督学与行政学有很强的交互性。一方面,监督学调整的范围要远远大于行政学研究的范围;另一方面,构建完善的行政管理体系,强化依法行政的理念,提升政府的行政效能,是实现有效监督的重要路径,监督机制是行政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监督学与刑法、行政法具有很大的互补性。刑法与行政法是监督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实现手段,也是监督工作法治化的体现。如职务犯罪的认定是刑法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监督学研究的对象;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是行政监督的重要方式。同时,监督学又从系统性的角度拓展了刑法、行政法调整的空间。
第二,监督学有其自身的学科特色与逻辑结构,监督学的实质是通过国家监督权、公民权利和社会道德对公共权力的制约。由此,把握公共权力的来源、特点和运行机制是是学好监督学的关键。
总之,在学习监督学的过程中,学生应当培养自身的发散性思维和对多学科知识的整合能力,深入理解监督学与相关学科与课程的内在关系,这也是学好监督学的重要前提。
四、学时安排和教学进度
课程教学:集中辅导和答疑36学时,小组讨论学习12学时,共4次(指导教师参加);省电大针对全省学生的网上实时教学活动安排两次(第一次是导学,第二次是期末复习及答疑),安排针对各试点单位课程辅导教师的网上实时教研活动两次(第一次为专题讨论,第二次为期末复习研讨),具体时间安排请看浙江电大在线学习的平台“互动天地”栏目的通知。
教学内容
第一章
监督学概述 第二章
监督思想与监督理论 第三章
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第四章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 第六章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第七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 第八章
行政机关的监督
第九章
人民政协与民主党派的监督 第十章 社会监督
学时 3 3 1 1 3 3 6 6 6 3 1 第十一章
国际反腐败与监督制度
五、课程实践
可组织学生进行小组学习讨论、案例分析、社会调查等。(无硬性要求)
六、考核要求
1.考核依据
1)《监督学》教材。
2)中央电大考试中心、中央电大文法部《监督学期末复习指导》。2.课程总成绩的组成由两部分组成:形成性考核成绩占20%,期末考试成绩占80%。3.形成性考核的要求及形式
形成性考核必须完成,没有完成者,不能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形成性考核的形式是中央电大下发的书面本子(四次作业)。
七、教学反馈
责任教师:刘义 联系老师:俞丹
通讯地址:杭州市振华路6号 邮政编码:310030 值班电话:0571-89983158(每周三上午、下午,每周五下午)电子信箱:yudan@zjtvu.edu.cn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文法学院
201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