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姆拉条约》出笼前后_骗局出笼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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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姆拉条约》出笼前后
来源:《文史天地》2010年第9期 作者:李占才时间:2010-12-21
弱国无外交,末期的清王朝和北洋政府能拒签丧权辱国条约,已属难能可贵。西藏自古是中国领土。然而,自从19世纪英国把印度变成其殖民地之后,英国即开始觊觎西藏,妄图把西藏也变成“大英帝国”的殖民地。为此,1914年3月,由英国人提议在印度西姆拉举行中、英、藏三方会议。会议期间,英藏双方秘密勾结,背着中国政府代表,推出了一个阴谋,擅自签订了妄图使西藏“独立”的《西姆拉条约》。该条约虽然最终流产,但因在这个条约的附件中,英藏双方塞进了一条他们背着中国中央政府而炮制的中印边界线——麦克马洪线,非法将西藏东南部约7万平方公里的一块中国土地“划”给了英属印度。这条所谓的“边界线”给历届中国政府制造了巨大麻烦,被“划出”的国土至今未能收回,成为中国人民心中永远的结。那么,该条约出笼前前后后的过程是怎样的呢? 一
1903年12月,英国按其原定战略部署,悍然向西藏发动第二次侵藏战争。1904年5月,英军与藏军在西藏江孜地区发生激战。藏军虽坚持战斗两个月,最终江孜失守。英军继续推进,于同年8月3日占领拉萨。西藏地方政教领袖十三世*喇嘛出走到北京求援。
英军侵入拉萨后,藏族人民群情激愤,拒绝给侵略军提供物资和食品,撤退的藏军也开始向拉萨集结,侵略军立足未稳,异常恐惧。在此当口,清政府派驻西藏的大臣有泰却向绝望的侵略军伸出了援助之手。他不顾国家利益和藏族群众的感情,对侵略者极力讨好,带着大批食品,亲自到英军军营进行慰问,并就西藏军民在江孜对侵略军的抵抗,向英国人表示“道歉”。由于得到了有泰的帮助,英国侵略军在拉萨站住了脚。
由于慈禧和光绪已经自身难保,到北京求援的*一无所获,这使年轻气盛的*十分失望。英国人趁机对他拉拢收买。1908年10月,*倒戈公开表示“不再反英”。1908年11月,光绪和慈禧太后相继去世,两岁的溥仪登基。1909年4月,*自北京启程回藏,并下令藏军攻击清廷派遣入藏的川军。1910年2月,清政府逮捕法办有泰,派川军强行攻入拉萨。*叛逃至驻印度英国商人处,清政府免去*封号。
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发,清朝灭亡,民国建立。*在英国指使下,趁机发动军事叛乱。1912年7月,北京政府派川军和滇军分两路进藏平叛。英国乘机干涉,以拒绝承认北京新共和政府相威胁,向袁世凯提出了让中国军队撤军的要求。并扬言,如不答应,英国即以武力助藏。
袁世凯权衡再三,于1912年8月30日,下令川滇军停止前进。10月28日又恢复*封号。并任命陆兴祺为护理驻藏办事长官,派其与*直接谈判,意在宣谕共和大义,争取*站在中国政府一边,维护国家统一。英国人不愿让中国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关系和解,便千方百计阻挠北京代表与*见面,将陆兴祺困在了印度。二
英国人极力破坏中国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和解的目的,是想进一步利用西藏当局实现他们的两个如意算盘:一是创造条件让西藏摆脱中国管辖,完全实现西藏“独立”;二是为了便于控制西藏,将西藏土地割出一块划给英属印度,当做缓冲地带。
围绕这两个打算,英国人开始构思解决的途径。作为促使西藏“独立”的直接步骤,1913年6月,趁袁世凯下令川滇军停止进军西藏的当口,英国则派军队护送*强行返回拉萨。并怂恿其宣布西藏“独立”,还许诺:“西藏完全独立后,一切军械由英国接济;民国军队行抵西藏,英国担负抵御之责。”但话虽如此,这样做英藏双方都心中无底,毕竟名不正言不顺,而且还会引起一系列国际国内争端。
狡猾的英国人想到了通过谈判的形式来达到目的,因为历史上的中英谈判英国人都占了便宜。这次他们也想走个谈判的形式,再在谈判中通过高压和阴谋手段,逼迫中国政府签订条约,名正言顺地达到其使西藏“独立”的企图。
为此,英国人随即以“调解人”的身份,提出召开一个由中、英、藏三方参加的会议,通过会议讨论解决有关西藏的问题。英国人立即通知北洋政府,要求中国中央政府必须参加,口气强硬,不容犹豫。并威胁,中国中央政府如不参加这个会议,英国即直接与西藏地方政府进行谈判,自行解决西藏问题,并直接与西藏签约。
当时袁世凯的北京北洋政府刚成立不久,正处于政治、经济脆弱阶段。国内“讨袁”运动也在酝酿发起,袁世凯十分需要得到国际上的承认和支持。无奈之下,袁世凯被迫于1913年5月作出决定,同意参加由英国人召集的会议,以探听情况,相机而动。
但北京政府对会议形式提出不同意见:“应先由中英会商订议后,再通知西藏地方当局,西藏不能作为平等的会议的一方。”这是对英国让西藏以平等地位参与国家谈判的不满。另外,关于会议地点,北京政府提议在北京或伦敦。两个意见都遭到了英国人拒绝。英国为了方便操纵会议,提出只能在印度举行,最后选定印度西姆拉。
脆弱的北京北洋政府,被迫同意了英国的无理要求。作为交换条件,英国政府宣布承认中华民国政府。
三
英国人得到北京政府参会的承诺后,趁北京代表尚未到达之际,立即紧锣密鼓地开始了秘密准备。
为了操纵会议,让西藏代表在谈判中发挥作用,英国人提前与西藏代表进行了接触。英国全权代表麦克马洪,指派对西藏情况非常熟悉的英国驻锡金政治专员柏尔,以迎接西藏代表司伦夏扎为名,提前赶到了西藏江孜。对司伦夏扎进行了谈判前的培训,并面授机宜,比如有关谈判中说什么话、怎样说和注意事项等等。柏尔还特别向司伦夏扎反复讲解鼓吹了一个“宗主权”的概念。说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你可以承认中国政府对西藏只有“宗主权”。所谓“宗主权”其实是空的,没有实质意义,“内政自理”或“自治”才是实的。因此中国政府如果同意了“宗主权”的说法,也就同意了西藏实质上的“独立”。对中国政府代表来说,这显然是一个文字陷阱。所以柏尔嘱咐司伦夏扎:这话不能明说,你们和我们心里明白就可以了。
他还提醒西藏代表,谈判中一定要表现得有知识、有思想,要会咬文嚼字。为了使司伦夏扎届时不至于慌乱,英国人还一再要求他,谈判前一定要多搜集阅读点所谓“西藏不属于中国”的证据材料,以及“大西藏国”的范围根据。这在柏尔后来所著《西藏之过去与现在》一书中对此曾有记述:“吾于江孜遇夏扎,吾劝其搜集所有关于昔日中藏交涉以及陆续为中国占领而西藏现今要求归还之各州县等项之文牍,携之赴会。以便要求将先后为中国管辖之各县藏民,仍然退还归拉萨政府统治。”
随后,作为技术准备,英国代表私下与西藏地方代表,秘密起草了要在会上推出的西藏“独立”六条,即所谓的《西姆拉条约》最初版本。大意是:
一、西藏独立,西藏不能承认1906年的中英条约中规定的中国在藏享有主权;
二、西藏的范围扩大,面积包括昆仑山与安定塔以南的新疆部分、青海全部、甘肃与四川的西部、打箭炉及云南西北部的阿墩子;
三、1893年和1908年的印藏通商章程应由英国与西藏当局修改,中国中央政府不得过问;
四、华官华兵不准入藏,也不准在藏居留,华商入藏须领有西藏政府发给之护照;
五、中国须承认*喇嘛为蒙古及中国佛教的教主;
六、赔偿西藏各项损失。
为防西藏代表动摇,英国人还要求所有西藏与会成员会议期间不能与北京派来的代表有任何接触。英国人对西藏代表布置了控制与监视,西藏谈判代表实际上被英国人完全操控。四
英藏双方密谋准备完毕之后,中国中央政府代表到达印度。1913年10月6日,中、英、藏三方会议在印度北部的西姆拉正式开幕。出席会议的中国中央政府代表为驻藏宣抚使陈贻范,副代表为驻藏副宣抚使王海平;英国代表为英印政府外务大臣麦克马洪,副代表为前驻华公使罗斯,顾问为英驻锡金行政官柏尔;西藏地方政府代表为司伦夏扎、助理人员诺布旺杰等五人及三大寺代表。
会议由麦克马洪主持。会议开始后,受英方的唆使,会上西藏代表司伦夏扎首先宣读了他们事先准备好的“西藏独立”六条。这六条完全剥夺了中国政府对西藏的主权,处处符合英国的利益。尤其是竟然由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公然提出西藏“独立”和扩大西藏范围的无理要求。这立即引起中国中央政府代表陈贻范的警觉,他意识到这是英藏双方早有勾结,完全是英国人所唆使,否则西藏地方政府代表没有这样的水平。他当即对司伦夏扎进行了批驳。但如此猝不及防,陈贻范申明,需要请示中央政府再做正式答复。会议不欢而散。
11月1日,陈贻范根据北洋政府的指示,对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司伦夏扎所提议案提出了正式答复意见书。大致内容是:
一、缔约各方一致同意承认西藏为中国领土之一部分,对此,西藏政府与英国政府均不得制造纠葛,过去中国对西藏之统治西藏仍需照旧予以尊重;
二、中华民国政府得委派长官一人常驻拉萨,并得设卫队2600名;
三、西藏在外交、军事方面均应按中国之指示办理,非经过中国政府同意,不得与任何外国进行交往;
四、西藏官员、百姓因心向汉方而身遭监禁、产业被封者,西藏允许一律释放、给还;
五、西藏方面所提之第五项要求,可以进行商谈;
六、前订之通商条约,如需进行修改,应由缔约各方商议修改;
七、关于西藏边界,现附上标明大体界线的略图一份。中国政府的这7条提案,基本上否定了西藏“独立”,对西藏与邻省分界问题,也坚持了原界。这样,两个议案悬殊很大,双方争论十分激烈,最终会议又不得不暂停。五
休会后,英藏利用会议间隙,又进行了另一项密谋。
历史上,中印两国之间的东段边界存在着一条传统习惯线,这条线位于布拉马普特拉河北岸平原与喜马拉雅山南麓交接处,长约800余公里(含今缅甸一部)。传统习惯线以北地区一直归中国行政管辖。英国把印度变为殖民地后,清政府采取了加强西南边疆的管理措施,包括对西藏东南部的管理。英国认为,清政府加强对西藏东南地区的控制,使印度平原处于中国的直接威胁之下。于是,英国人扬言:英国在印度东北部的管辖范围应向北推进,重新划定一条稳固的中印边界线。
为了确定他们设想的割地边界,从1911年起,英国就以“探险”的名义,派大批测量探险队,化装成僧人、商人、探险旅行者,窜入西藏东南部地区,偷偷地进行大量的侦察、测绘等活动。1913年5月,英国侵略军头目麦克马洪再次派英国情报军官贝利上尉,伪装成探险旅行者,秘密潜入西藏东南部进行偷测调查,并绘制出详细地形图,搜集有关“划界”材料,从而为其重划所谓中印边界做准备。
1914年2月,西姆拉会议正在休会期间,麦克马洪立即通知已回到印度的军人特务贝利带着勘测的资料“尽快到西姆拉来”。在过去屡次“调查”的基础上,又参考这次贝利的考察所得到的详细勘测结果,麦克马洪以喜马拉雅山山脊为界,自行在地图上画了一条线,作为新的中印边界线,即所谓的“麦克马洪线”。
这条线西起不丹边境,沿喜马拉雅山山脊,向东伸延至西藏察隅。从中印传统习惯边界线向中国境内延伸了100余公里。这样,印度东北边界就从喜马拉雅山山脚与阿萨姆平原边缘,向北推到了喜马拉雅山的山脊。中国国土损失总面积达9万多平方公里,相当于一个浙江省的面积。
这条非法边界线炮制好后,麦克马洪和柏尔,即背着中国中央代表陈贻范,找到西藏地方代表司伦夏扎,让其过目并诱迫其同意。毕竟是割地的大事,司伦夏扎初看到这条“边界线”时有些紧张,说如此大事需要请示。麦克马洪看出了司伦夏扎有些犹豫,马上给柏尔使眼色。柏尔会意立即变脸,向司伦夏扎大发脾气。麦克马洪故作温和,对司伦夏扎进行劝说,大谈他划的这条线对西藏地方政府的好处。
麦克马洪意识到,要让西藏代表接受这条新边界线,必须给西藏抛出诱饵。他当即许诺西藏代表司伦夏扎:“你不要怕,只要你同意,我们可以赠给你们5000支枪、50万发子弹,支持西藏„独立‟,帮助你们赶走汉军。”果然,司伦夏扎经不住诱惑,“请示”也只是走了个形式,即同意了这条由英国人非法划定的边界线。六
麦克马洪大喜过望。但他心里非常明白,这样口头答应是不能算数的。但公开签约也不可能,毕竟西藏不是主权国家,况且还背着中国中央政府代表。麦克马洪想出了一个办法,即采取双方私下换文方式。所谓换文,实际上就是双方各写一封信交给对方。司伦夏扎表示同意。
1914 年3 月24日,麦克马洪先写信致司伦夏札。内容是:“您在2月份接受的从伊苏拉兹山口至不丹边境的印度与西藏之间的分界线,在地图上已经标出,兹将该图的两份副件附上,交由贵政府批准认可。印度与西藏之间的边界的最终解决,将有助于防止将来发生纷争,因而必然会给双方政府带来极大的益处。”
所谓“地图上已经标出”,即这封信的地图附件中,麦克马洪在地图上以红线粗略划了一条印藏边界东段边界线,既没有文字上的描述,也没有说明是依据什么。其实他们的依据是特务贝利偷测的结果,即以喜马拉雅山脊为界,利用此高耸的天然屏障将中国隔在山脊的北侧,使山脊南侧交由英属印度管辖。
司伦夏札接到信后,第二天即25日即发了回信。内容是:“除非将印度与西藏间的边界明确划定,否则就可能会存在将来发生边界纷争的隐患。您于2月份送交给我的地图我已呈送拉萨请求指示。现在,我已接到了拉萨方面下达的指示,故同意接受上述地图的两份副件上用红线划定的边界。我已在这幅地图的两份副件上签名。我保存一份,另一份附上送回。”
英藏双方交易成功,也有了换文凭据,接下来的事情即是如何把这条非法边界线混入《西姆拉条约》的附图中去。对此,英国人煞费苦心地搞了一个偷梁换柱的阴谋:该条约的原附图中,西藏与中国其他省区的行政分界是用红线标出的,麦克马洪重新对附图绘制一次,也用红线标上了他们密谋的这条非法边界线,与其他行政分界混在一起,使人不易看出。然后再将条约原来的附件地图偷偷撤下,换成他们标有新边界的地图,蒙骗中国中央政府代表在条约上签字。七
麦克马洪找到中国中央政府代表陈贻范,佯装调停说:“为了中、英、藏三方谈判成功,他有一个折中方案。”他的新方案是:把中国藏族居住的所有地区划分为“内藏”和“外藏”两部分,“内藏”包括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省的藏族居住地区,由中国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共管;“外藏”包括金沙江以西地区的西藏和西康地区,“外藏”完全“自治”,中国政府只对“外藏”有“宗主权”。他推出了原先设计好的“宗主权”概念,妄图以此把中国在西藏地方的主权否定,使西藏在“自治”的名义下,脱离中国政府的管辖,实现“独立”。
1914年4月27日,三方会议重新举行。会上麦克马洪推出他的这个“折中”方案。英藏双方率先在非法的所谓《西姆拉条约》上签了字,然后要求中国中央政府代表陈贻范签字。而且英方代表态度极其恶劣,扬言中方如不签字,将把方案中承认的中国对西藏的“宗主权”,以及中国代表驻藏条款全部删去,英方直接与西藏地方政府签字,不再与中国中央政府商议。
这种玩文字概念的把戏和无理的要求,被陈贻范识破,他明确表示中国中央政府坚决不接受“折中”方案。但为了缓和紧张气氛,答应以个人名义草签,即“画行”,并声明:“画行与签押,当截断分为两事,签押一层,必须奉有训令而后可。”意思是草签可以,但正式签字必须经中央政府允许。
陈贻范赶紧将情况报告中央政府,还报告了英藏秘密勾结情况:“此次会议藏事,英、藏早有成说。而藏人在此者,英人又暗防甚密,使不与我通声气,阅此次交涉诸款,英文甚佳,其为英人主谋显无疑……实为西藏与我多事者也。”
消息传到北京,朝野一片反对之声。北京政府立即电令陈贻范:“执事受迫画行,政府不能承认,立即声明取消。”中央政府态度强硬,连“画行”也不承认。陈贻范奉国内指示,拒绝在所谓《西姆拉条约》上签字,中国政府同时发出声明并照会英国政府:“凡英国和西藏本日或他日所签订的条约或类似的文件,中国政府一概不予承认。”明确告知英国与西藏地方政府无权签订条约,否则均为非法和无效。
后来,英国人见阴谋落空,便又退了一步,提出了一个“11条方案”(《西姆拉条约》最后稿),其中包括“承认西藏为中国领土之一部分”。企图以此引诱中国中央政府代表在条约上签字,以实现他们掩藏的其他阴谋。由于条约对中国权益多有损害,北洋政府仍然没有同意。历时九个月的三方会议,于1914年7月3日无果而终,只有英藏签字的《西姆拉条约》流产。
由于《西姆拉条约》没有中国政府的签字,当时的英国政府一直不敢向世界公开,英国的政府文件也不敢正式公布,英国政府所画的地图也仍标在传统习惯分界线上。同时,由于英国对西藏许诺的许多条件后来也未落实,引起西藏*喇嘛和噶夏政权的不满,他们也对《西姆拉条约》以及其中隐藏的麦克马洪线公开宣称不予承认。
之后的民国政府也多次发表声明反对这条“边界线”。到20世纪30年代,南京国民政府再次公开声明所谓《西姆拉条约》、麦克马洪线是非法的。新中国成立后,更是多次严正声明,不承认这个所谓的条约和非法的麦克马洪线。我国的地图至今仍然划在传统习惯分界线上。
处于东经92度至97度之间的这约7万多平方公里(注:原为9万平方公里,1960年中缅政府谈判将2万平方公里划归缅甸,故剩7万平方公里)的喜马拉雅山脉南坡,是一块难得的宝地。这里背靠喜马拉雅山,面向南方,阳光充沛,地形和缓,是大部分处于高寒地带的西藏唯一的一个亚热带地区。历来是西藏最富庶肥沃的地方,素有“西藏江南”之称。
然而,由于20世纪中叶以前,中国一直处于动荡战乱时期,被麦克马洪线切割的这块相当浙江省面积的中华国土,却不明不白地由印度实际控制着。现在,这块面积巨大而又富饶的地域,土地位于中国境内,印度却宣布这里是他们的一个“邦”(1987年非法设立);地图划在中国,印度却正向这里大批移民;印度不断在这里增兵驻军,这里却没有中国的一兵一卒。
近年来,印度领导人频繁放话强调对这块地方的主权,并到这块争议地区活动“视察”,边界异动不断。对此,中国政府多次提出交涉和抗议,重申中国对该地区拥有主权的一贯立场。至今这块宝地和这里的人民,因为所谓的《西姆拉条约》和非法的麦克马洪线等原因,未能回到祖国的怀抱,给中华国土留下了巨大缺憾,也成为中华民族无尽的思念。
(河北省保定市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