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无_一时无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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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打造“阳光计生”创建“两无一满意”先进村(居)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0年7月20日)
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蚌人口委【2010】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打造‚阳光计生‛创建‚两无一满意‛先进村(居)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基层群众自治为依托,以‚阳光计生行动‛为载体,以‚两无一满意‛(无违法行政、无违法生育、群众满意)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村民评议、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居)为主‛工作机制,推动群众计划生育自治进程,促进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扩大群众知情权 一要规范村(居)务公开的内容。凡是涉及到村(居)民切身利益,村(居)民普遍关注、需要知道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与要求、育龄群众应享受的计划生育权利、应承担的义务及法律责任,原则上都要公开。各社区中心、街道办事处要统一规定各村(居)户外公开栏的具体内容,其中应包括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区、街两级人口计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违法生育人员及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和党员干部违法生育处理情况。
二要规范村(居)务公开的形式。各单位可采取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公开形式。一般要在村(居)委会门口、主要交通路口或便于村(居)民观看的场所设立固定的村(居)务公开栏,如永久性橱窗、水泥墙面黑板等。
三要规范村(居)务公开的时限。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
四要规范村(居)务公开的程序。一般应由村(居)计生专干根据上级要求和群众意见,提出拟公开的具体内容和时间、方式;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审议后,提交村(居)两委会议讨论决定;再由村(居)计生专干具体实施公开工作。
(二)规范计划生育村(居)民评议,扩大群众参与权 一要规范村(居)民评议的形式。通过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开展‚请农民(市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居民评计生‛活动。要将‚双评‛活动作为村(居)民评议的主要形式并纳入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各中心、街道计生办和计生协,可参照以往‚双评‛活动方案,结合工作实际,部署开展每年的‚双评‛活动,9月底前将‚双评‛活动有关情况及基本数据(参评组织数、人数、问卷数以及意见建议、整改措施和满意度等)逐级上报。除‚双评‛形式外,各中心、街道还要因地制宜,采取其它形式组织村(居)民和计生协会会员对人口计生工作开展评议,每季度至少评议1次。
二要规范村(居)民评议的内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凡要求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都是村(居)民评议的内容,其中评议的重点,除围绕每年的人口计生重点工作外,还应包括村(居)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是否规范,有无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其它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有无政策外怀孕、生育和计生数据瞒漏报问题,村(居)和计生专干履职情况,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情况以及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等。
三要坚持评、纠、建并举的方针。村(居)民评议要按照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的方针,及时纠正存在的违法行政问题,有效防止违法生育的发生,有力促进‚两无一满意‛目标的实现。对村(居)民评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村(居)要做好调查研究,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提出解决的时限,对涉及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问题,要及时向上反映。要建立群众意见建议定期反馈制度,通过村(居)务公开栏向群众反馈,其中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
(三)畅通计划生育民主监督,扩大群众监督权 一要建立村(居)民监督组织。按照村(居)民自治要求,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3-5名热爱集体、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有一定议事能力的村(居)民代表和计生协会骨干会员,组成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建立监督工作制度,履行监督职责,监督村(居)务公开情况和村(居)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情况。
二要充分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民主监督的作用。建立村(居)级协会‚八参与八监督‛工作机制,即参与计划生育维权,监督依法行政;参与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监督节育措施落实;参与人口出生统计摸底,监督统计瞒报漏报;参与孕情跟踪服务,监督‚两非‛行为;参与优质服务活动,监督服务质量;参与合同管理,监督合同履行;参与奖扶制度实施,监督奖扶政策兑现;参与村(居)干部考核,监督‚一票否决‛的执行。
三要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各中心、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奖举报制度,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拓宽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健全信访接待制度,让群众可以通过信件、电话、网络、短信等多种形式进行举报;扩大有奖举报受理范围,除政策外怀孕、生育外,还应包括违法行政的问题。
(四)落实‚村(居)为主‛工作机制,做好基础性工作
一要加强村(居)级计生组织建设。建立村(居)支部书记、村(居)主任为计划生育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配齐配强计生专干和计生信息员。为便于计生协会工作开展,计生信息员一般可同时具有村(居)民小组长、计生协会小组长的身份。二要加强村(居)级计生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村(居)级工作例会、重点人群跟踪服务、孕环情监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制度,使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要强化计生工作责任。明确村(居)两委、村(居)计生专干和信息员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建立具有激励作用、操作性强的工作责任制和逆向责任追究制,严格考核奖惩。
四要加强计生经常性工作。特别是孕情监测、跟踪、随访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已婚育龄妇女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工作,做到无政策外二多孩生育。
三、组织实施
(一)抓好示范,扎实推进。各中心、街道要对近几年来所辖村(居)人口计生工作情况认真进行梳理,要选择村(居)级基础工作扎实、村(居)班子凝聚力强、群众觉悟高的村(居)作为示范点,多做扶持,抓好示范点建设,及时总结示范点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二)目标任务
整体目标:力争到2014年,全区80%以上的村(居)达到先进村(居)要求,即计划生育村(居)公开、村(居)民评议、民主监督规范完善,无违法行政和其它侵犯群众合法权益行为,无二多孩政策外生育情况,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年度目标:2010年,全区30%以上的村(居)达到先进 村(居)要求,各中心、街道在示范点村(居)确定好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于8月中旬前报区人口计生委。以后每年按照10%的比例逐年增加创建单位。
(三)评估验收与奖惩
各中心、街道计生办认真对照省市《关于开展打造‚阳光计生‛创建‚两无一满意‛先进村(居)活动》的主要内容及标准,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同时做好全面推广工作。从今年起,村(居)级在每年的9月底前向中心、街道申报,各中心、街道完成自查评估工作,每年10月15日前申报区级验收。
此项活动将统一纳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实行逆向责任追究。对达到‚两无一满意‛标准的村(居)管委会将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两无一满意’先进村(居)‛称号,并奖励村(居)3000元。同时,对于完成年度创建目标的中心、街道也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对没有完成年度创建目标的取消计划生育年度目标奖。严格实行年度内政策外生育、出生人口错漏报和违法侵权的‚一票否决‛。当年获得先进村(居),次年发现有政策外生育、出生人口错漏报或违法侵权之一的,追回奖励经费,并视情给予村(居)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或给予党政处分。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保障全区开展打造‚阳光计生‛创建‚两无一满意‛先进村(居)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区开展打造‚阳光计生‛创建‚两无一满意‛先进村(居)活动领导小组,张施奇同志任组长,方燕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朱大光、孟翠兰、蒋德新、秦纪林、周化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化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区创建活动方案的制定、创建指导和评估工作。各中心、街道计生办要成立相应组织,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不搞形式主义。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中心、街道要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和社会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本次创建活动的内容、意义等,大力推进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为重点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事务公开,办好街、居两级公开栏,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奖励扶助、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及执行情况,公开计划生育各项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纪律、服务承诺和投诉途径,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三)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开展打造‚阳光计生‛创建‚两无一满意‛先进村(居)活动,要以群众为主体,激发群众的内在活力。打造‚阳光计生‛就是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使之不断增强民主意识,通过积极参与,实现自我管理。各中心、街道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村(居)民评议和民主监督。要拓宽思路,创新方法,依靠群众的智慧管理群众自己的事务。要坚持统筹安排,上下联动,把打造‘阳光计生‚创建‛两无一满意‚先进村(居)活动与推进‚村(居)为主‛工作机制和群众自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创建‚两无一满意‛先进街道办结合起来,做到街居两级在活动内容上相互对应,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