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法院文化的社会价值_饮食文化的社会价值
深化法院文化的社会价值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饮食文化的社会价值”。
深化法院文化的社会价值
2012年1月22日星期日 人民法院报
钟小凯
--------------------
在法院文化建设中,我们不仅要充分发挥法院文化提升法官素质、促进审判工作的工具价值,更要深挖法院文化的社会价值,以法院文化引领社会文化,使法院文化成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在全社会树立法治理念,最终建成法治社会。
法院文化既不是简单的“法院的文化”,也不能将其等同于审判文化或法官文化,法院文化必须以法官为中心、突出审判特色,不能脱离审判、疏远法官开展法院文化工作。同时,要从法律、法院、法官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法院群体精神品质,提炼出具有法院特色的法院文化目标。
法院文化并不是“法院的文化”,而是“关于法院”的文化。“法院的文化”必然将所有的法院工作都纳入法院文化的范畴。同时,不能将不是法院形成的文化成果但与法院高度关联的文化成就排除在法院文化的范畴外,这样就造成法院之外无法院文化。要意识到法院文化是“关于法院”的文化形式,是全社会在参与法院实践活动中淬炼而来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物质载体的总和。法院文化的创建主体不应只是法官群体,不能将法院文化封闭在法院内。法院文化是整个社会关于法院的观念、看法及其关联载体,其核心内涵是“关于法院”的精神观念,而这种精神观念是法院群体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法院文化应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及当前社会需要紧密联系起来,通过法院文化实现法院和社会的良性互动,并在法治语境下努力勾画中国特色的法院文化图景。
法院文化的渊源非常丰富,整个社会“关于法院”的观念、看法及文化构建都是法院文化的渊源,包括审判工作及其他法院实践,还包括法院外的文化表达,审判文化则侧重于在审判工作实践中的提炼升华。而且法院文化的创建主体是包括法院群体在内的全社会,而审判文化的主体更多的指向审判法官。法官文化是法官群体在审判实践中共同遵行的信念和价值观念,是在长期的审判实践、管理和组织活动中形成的一种共有的、影响和决定法官行为的一系列职业意识、理念等文化要素的综合体现。但是法院文化比法官文化立意更高远,是全社会在参与法院实践活动中淬炼而来,而法官文化主要是依靠法官在审判工作中长期积累而养成。
法院文化的重心在法院精神的淬炼,而不是外在的物质载体建设。内在的法院精神内涵是法院文化构成的基础部分,是法院文化的核心内容,是从“关于法院”的各种思考和实践中提炼而来的具有法院特征的价值观念,主要包括法院精神、职业道德、价值目标、群体意识等,以维护法院职业共同体的核心价值,凝聚法院职业共同体的集体意识。
无形的价值理念的培育和养成非一朝一夕之功,而且必须通过外在的物质载体来传递、来养成。通过法院建筑、法庭设施等外在的文化表意符号来养成法院文化也需一番工夫。作为表意法院文化的载体,应该具有与法院相关或者高度相关的文化特性。具体包括由法院的建筑、设施和装备等所构成的器物文化,审判礼仪、行为规范等所构成的行为文化,在审判活动、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法院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等所构成的制度文化。
当前法院文化与社会的认可程度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我们要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法院文化特质,发挥法院文化方法论工具价值,使法院精神对社会公众产生强大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自觉地以法院文化所昭示和倡导的公平正义方式为参照,调整自己的行为,从而使全社会树立法治理念,最终建成法治社会。
(作者单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