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_刑法143条司法解释
关于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刑法143条司法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
新华社 2014年4月24日
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第三十条的含义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如何适用刑法有关规定的问题,解释如下: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予公告。
《关于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