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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兴市2011年“降消”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单位:
现将《东兴市2011年“降消”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东兴市2011年“降消”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降消”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管理的通知》和《2011年广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桂卫妇社„2011‟6号),结合《2011年防城港市“降消”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项目总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2011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为0。2.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控制为0。
(二)支持性目标
1.住院分娩率平均达99%; 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8%; 3.产后访视率≥98%。
二、实施部门
市卫生局、市妇儿工委、市财政局。
三、项目主管部门 东兴市卫生局。
四、项目实施时间与单位
(一)项目实施时间:2011年1~12月底。
(二)项目实施单位:东兴市妇幼保健院、东兴市人民医院和三镇卫生院。
五、2011年项目达标要求
(一)妇幼保健服务任务指标
按项目总目标和支持性目标完成工作任务。
(二)“三基”考核要求
各医疗单位产科“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在90%以上。
(三)东兴市人民医院产科急救中心评估考核得分要求800分以上。
六、2011年项目活动
(一)完善项目组织和管理工作 1.健全“降消”项目协调领导小组。
健全项目协调领导小组,有变更的要及时调整并上报自治区降消办备案。协调领导小组职责是负责项目承诺、落实配套经费、监督项目执行、检查项目实施和做好各有关项目单位间的协调与配合。“降消”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降消”项目是由卫生、妇儿工委、财政部门共同承担,有关部门配合。卫生局是执行项目的主要力量,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监督指导等协调管理。
2.完善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要发挥“降消”项目技术指导小组的作用,对辖区内住院分娩定点机构和产科急救中心提供技术服务指导,承担项目培训任务,参与项目监督评估指导。
(二)人员培训
2011年计划培训项目相关人员39人,1、管理人员培训共5人。
主要培训对象:市、镇级项目行政管理和医疗保健机构领导以及项目信息、财务人员。
2、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共30人。
主要培训对象:市、镇级产科和保健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产科急救基本知识、操作技能和技术规范,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等,以提高产科急救能力;对镇卫生院的产科人员重点培训正常产处理、常见产科急救基本技能及转诊过程中基本急救技能。
3、市级产科人员进修4人。
今年项目活动的重点要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卫生局要做好进修人员安排并落实到位。2011年共需安排产科人员进修4人
(三)加强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重症抢救中心”建设。
1.东兴市人民医院产科急救中心评估。
严格执行卫生部《“降消项目”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降消项目”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管理规范》和《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评估标准》,防城港市卫生局组织对辖区的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进行评估和模拟演习考核,评分要求达到80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后再复评,未达到急救中心设置标准和转诊网络规范的,不能作为产科急救中心,7月底完成评估上报自治区卫生厅确认。
2.产科急救网络。
(1)村级负责宣传孕产期保健知识,动员孕早期建册检查;
(2)镇卫生院要加强产科建设,达到《“降消项目”乡卫生院产科标准》,提高急救能力,做好孕产期保健和正常产的接产工作,对高危孕产妇的早期发现和有效管理。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3)严格执行负责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保障产科急救“绿色通道”真正畅通;
(4)市人民医院建立完善产科急救中心,规范产科急救中心管理,负责接收下级转送的危急重孕产妇抢救,形成上下贯通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技术精湛、设备完善的抢救中心,保证中心的良好运转功能状态。不具备抢救能力的要及时往上转送,严禁截留高危孕产妇和滥用催产素剖宫产术。
(四)由驻县专家做好市人民医院产科急救中心质控,协助东兴市卫生局做好产科专业技术培训和进修、培训效果评估工作。
(五)加大降消项目宣传力度
继续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的方法,提高广大 群众对项目活动内容的认识和参与,促进项目各项工作的发展。
1.加强专业人员的宣教技能培训,项提高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宣传技巧,发挥宣传作用;
2.推行“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对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知识和降消项目政策等宣传教育;
3.针对农村地区妇女文化程度低、旧的风俗习惯等问题,举办“孕妇学校”、“家庭学校”,进行健康教育知识的传播;
4.结合降消项目内容,编写语言通俗,图文并茂的健康教育读本,发放至孕妇和家庭成员,广泛宣传产前检查和筛查、优生优育、住院分娩和产后访视的重要意义。
5.因地制宜制作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知识宣传画,张贴于村卫生室、镇卫生院、市级医疗保健机构和公共场所;
6.组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演出或组织村民进行宣传。使群众了解有关孕产期保健知识,改变不良卫生行为。
(六)严格规范降消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国家财政继续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的投入,各级卫生部门要落实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要执行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卫生厅《广西壮族自治区“降消”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运转方案》,严格补助资金发放标准和审批程序,做到公正、公平、透明,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正常运转。
1.补助对象:
东兴市户籍的住院分娩农村产妇。2.补助标准:
住院分娩正常产补助每例400元;危重抢救孕产妇每例补助1000元(中央资金400元/人,自治区配套600元/人)。对于擅自扩大高危范围,滥用剖宫产术的费用,不在补助范围内。
3.补助方式和流程。
凡符合享受补助的农村孕产妇在怀孕期间填写《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申请表》(简称“申请表”),由镇卫生院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或新农合证)等审核确认后再报东兴市卫生局审批,由降消项目办统一发放《广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孕妇本人持有效补助卡在乡级以上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时领取补助金。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要设立 “降消”项目农村住院分娩补助报销窗口,直接以现金补助的方式一次性发给补助,不允许以减免“××费用”形式虚补。正常产由接产单位按标准直接现金补助,危急重症抢救补助需经项目办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产科危急重症抢救单位按标准直接现金补助。产妇或其丈夫要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四联单”签名。医疗保健机构在产妇出院收费发票上注明已发补助,并收回补助卡交项目办。每位孕产妇只享受一次补助。为便于票据保存和管理,自治区卫生厅“降消”项目办统一印制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四联单(全区统一编号)。
4.异地住院分娩补助。
异地住院分娩补助报销手续同样严格执行申请补助和资金报销程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降消”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运转方案》要求,在具备助产资质条件的公立医院住院分娩,凭住院发票、出院证明、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本地孕期发放的《补助卡》到本人户口簿所在地的县降消项目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和领取补助金,并且要在1个月内办领,过期不补。
(七)实行“降消”项目住院分娩定点
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大产科质量的监管,将2010年产科质量检查合格的公立医疗保健机构作为项目定点分娩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卫生厅备案;产科质量不合格单位和卫生院达不到卫生部《“降消项目”乡卫生院产科标准》的不能作为定点分娩单位。
七、经费来源与使用管理
(一)经费来源
经费来源来自中央降消项目住院分娩补助资金、自治区项目配套经费、项目县(市、区)财政按各县(市、区)政府项目协议承诺配套金额至少20万元。
(二)降消项目资金使用
(1)中央经费用于六个类别: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临床进修、人员培训、专家驻县蹲点、健康教育、社会宣传。
(2)自治区配套经费用于4个类别:项目监督指导、人员培训、信息管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危急重症抢救补助。
(3)县(市、区)级配套经费主要用于:县(市、区)级督导、项目会议、人员培训、项目日常活动和改善本县(市、区)产科工作条件等。
(三)项目经费管理 1.项目财务报账。
严格执行卫生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西“降消”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降消”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管理方案》。各项目办指定专门财务人员负责项目经费管理,设项目专账,专款专用,严格经费使用类别。项目财务要有明细财务科目,报帐凭证要正规齐全。不得挪用或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项目财务管理必须应用《广西“降消”项目财务管理软件》。
2.项目绩效分析。
按国家规定每季度做一次项目绩效分析报告,于每季度5号前将上一季度项目绩效分析报告上报防城港市和自治区“降消”项目办,要求经费比例与项目工作完成比例的进度相同步。项目财务人员每季度按规定时间将财务报表报送卫生厅“降消”项目办公室审核。要减少住院分娩补助资金截留、挪用与沉淀现象发生,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正常运转。卫生和财政部门要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项目资金的良好运转。
八、项目设备管理
加强对项目设备的管理和利用。建立健全已下发设备的签收和使用登记册,设备要列入固定资产管理,有专人负责,保持完好工作状态。发现管理不当、设备闲置不用等情况,市“降消”项目办可另行调配。
九、加强项目信息网络和数据库的管理工作 东兴市妇幼保健院对辖区内所有助产机构孕产期保健基本数据的录入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和指导。要保证项目各项数据上报的完整、准确和及时性,善于总结、反馈和利用信息指导和改善工作,要及时上报国家和广西的项目信息网络直报系统。
(一)成立项目信息管理小组
成立项目信息管理小组,由项目办主任担任组长,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指定1名有信息管理能力,责任心强的人参加,并保持人员相对固定,负责指导操作人员基本数据录入和对本单位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质控、反馈和报送等。
(二)项目信息网络管理
1.住院分娩定点机构统一用《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录入项目报表。使用率达到100%;
2.“降消”项目办要负责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基础信息(包括农业和非农业户籍孕产妇数,活产数、住院分娩和补助人数、孕产妇死亡数等)统计、分析和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等上报工作。
3.网络直报按月报和季报分别进行录入交市、自治区级审核。4.上报时间
1、月报表于次月3日前上报,季报表于下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上报,年报:统计年报(3+1)于当年10月3日前报,自然年报(1~12月)次年1月3日前报。
十、项目监督指导和交叉检查评估
(一)监督指导内容
市“降消”项目技术指导组负责对项目工作的全面监督管理,监督指导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组织管理及计划落实,人员培训情况,孕产妇急救通道及急救中心、产科运行建设;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健康教育宣传、现场指导和专题讲座、项目指标的完成、设备购置和使用情况等。
(二)监督指导形式
采取不定期和年底集中交叉督导两种形式。
(三)监督指导次数和覆盖面
接受国家级每年1次以上;自治区级每年1~2次,市级每年2次以上,县(市)级每季度1次以上,覆盖所辖乡、镇; 镇级每月1次以上,对所辖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