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留校学生管理规定_假期留校学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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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管理规定
一、程序
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经个人申请、班主任审核、系(院)审批,学工处统一安排住宿。
二、宿舍开放时间:
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住宿调整手续办理
1、对于申请暑期留校住宿同学凭床卡到公寓楼服务站领取钥匙,每一位学生付钥匙及设施保证金20元,暑假期间不办理保证金的退款,中途退宿(宿舍卫生清理后),可退还钥匙,有值班员在登记表上注明,2、搬回原宿舍,凭钥匙或登记表记录统一到有关公寓物管值班处退钥匙并退还押金。
四、作息时间
公寓晚上熄灯、关门时间: 夏天23:00;冬天 23:30
公寓开门时间:6:00
五、电费圈存:
寒、暑期学生用电电费自理,由同宿舍学生协商,自行到圈存机上圈存。
六、住宿安全、卫生等纪律要求:
1、每人签署《安全承诺书》,按照承诺书要求履行职责与义务。
2、学生进出校门,出示有效证件。
3、学生凭学生证或胸卡进出公寓大门,禁止未办手续学生及校外人员入住;当天第一次进入学生公寓时,到公寓物管处进行签名登记。
4、如果学生某日不住在宿舍,必须提前到物管处进行登记,并留下联系方式,否则按夜不归宿处理。
5、公寓日常管理要求与平时相同,宿舍内出现违纪、夜不归宿、卫生差等情况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取消假期住校资格。
6、各楼以院(系)为单位指定1~3名学生负责人,每天进行人数清点,并协助管理员进行管理。
7、学院每天安排2名辅导员值班,值班地点分别在住宿公寓学生活动室,值班时间为16:00~21:00。值班人员与物业管理人员每天将对学生宿舍进行抽查,学生必须进行配合.8、本系联系人联系方式为:(各系自填)
学工处
2011年7月1日
《假期留校学生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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