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水共治中地理人的作用_关于五水共治哪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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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徐丽莎 学号:11280222 组别:丽水组
五水共治中地理人的作用
浙江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提出,要以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为突破口倒逼转型升级。“五水共治”吹响了浙江大规模治水行动的新号角。“五水共治”的系统过程将依据治水事态的轻重缓急,分步实施,时间表将分三年、五年、七年等三步。其中,2014-2016年要解决突出问题,明显见效;2014-2018年要基本解决问题,全面改观;2014-2020年要基本不出问题,实现质变。
“五水共治”是根据浙江“水乡”省情和公众亲水诉求,是建设“美丽浙江”的战略重点,对于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五水共治”的根本目的是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纵观古今中外的水害水患,既有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等自然原因,更有不合理的人类活动等人为因素。推进“五水共治”,首要是树立“人水和谐”理念,无论是开发利用水资源,还是开工建设水利基础设施,都要始终顺应自然规律。虽然“五水共治”这项系统过程需要全民积极参与,大家齐心协力才能发挥作用,但地理人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我们身为地理环境的忠实保护者,其中需要承担的责任很重大,作用也不可忽视。
一、系统规划需要地理人的全局观 “五水共治”,要治污先行;“五水共治”,也要齐抓共治。“五水共治”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用系统的思维和方法才能落实,而这种统筹规划、把握全局的观念正是每个地理人的基本素养和优势所在。
“五水共治”需要回答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哪里可以做、哪里不可以做等一系列问题。因此,需要明确水生态建设规划、水环境治理规划、水资源配置规划、洪涝防治规划等,以及与此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等。“五水共治”规划既要注意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和整体性,又要注意处理好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和呼应。作为一个地理人,通过对地形、地貌、气候、植被等地理要素的总体把握和综合分析,在建设各项治水工程中会思考全面,能充分顾及到工程实施与地质条件、气候灾害等实际问题的联系,避免事倍功半甚至白费心血的恶果。
二、各项治水工程建设需要地理专业知识
“五水共治”需要启动治污工程、防洪工程、排涝工程、供水工程、节水工程等一系列公共工程。例如防洪工程建设,可能会涉及到堤坝的位置选择、水库的库容设置、排水方式等各种与地理专业知识相关的问题,其中可能至关重要的就是地形要素,如果在工程建设中忽略了地形的重大影响,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三、工程技术需要运用GIS、RS等技术
“五水共治”这项过程无疑需要大量技术的支持。技术建设需要特别重视三个方面:第一,重视“五水共治”工程技术的突破,学习都江堰技术创新的经验,强化工程技术的前沿性,使得工程项目多年不落伍。第二,重视“五水共治”监测技术的突破,水文监测、水质监测、水量检测等都要提高科学性,要重视不同监测体系的整合,重视监测信息的及时发布、传输和运用。第三,重视“五水共治”统计技术的突破,既要加强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建设部门、经济部门等不同部门之间涉水统计的合作,又要解决部门内部涉水统计的多口径整合和权威性发布,避免多口径统计和统计数据无法对接的现象。其中主体的观测、监测和空间分析部分需要运用GIS、RS等地理科学方面的技术,具体说来,水体面积的动态演变、水质的综合评价、水资源资料合理分配等问题都需要运用GIS、RS这两项有强大的实践功 1 效的技术。
四、与地理人的研究方向和价值所在不谋而合众所周知,人地关系是地理研究的核心问题,而当代地理学的十大研究领域中就有一项是水文、水资源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响应和水资源可再生性的维持机理,可见这与“五水共治”工程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有其内在的统一性。此外,当前所倡导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正是“五水共治”提出的时代背景,而地理人存在的价值其中就与人类的人口、资源、环境与可持续有密切联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地理人参与并协助“五水共治”的展开是毋庸置疑的,体现了地理人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使命感。
目前正处于“五水共治”的第一阶段,地理人已初步发挥作用,我相信在接下来的项目实施和工程建设等,地理人依然会和普通的社会大众并肩作战、齐心协力,继续发挥地理人的强大作用,促使水环境全面改善的伟大任务圆满完成,人们生活更加和谐。
生态红线与生态红线的意义
近 20 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问题日趋严重 ;许多地方片面追求所谓的发展,急功近利,未能正确处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关系,致使各地因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的恶果越来越突出。建设用地不足,就千方百计地占地挖山、填海平湖来弥补 ;乱砍滥伐和乱采滥挖导致地表裸露、水土流失,自然灾害不断加剧 ;在“只顾富,不要绿”的思想主导之下,一座又一座工厂浓烟滚滚、污水横流„„所有这些,都给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修复、不可逆转的破坏。在这样的状况下,必须要绘制一条“生态红线”给予警示,促使各地恪守这道“红线”,把握住一个度,防止大规模、高强度地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从而遏制生态系统不断退化的趋势,并让处于“生态红线”的区域修养生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本身很脆弱,可循环性差,一旦遭到破坏,恢复过程之漫长、带来的报复性恶果之惨重,显然无法用时间和金钱来衡量和弥补。
我国首次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提出“生态红线”的概念,始于 2011年 10 月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该文件提出,国家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对各类主体功能区分别制定相应的环境标准和环境政策。2013年 5 月 24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六项集体学习时又特别指出,要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
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是对传统生态观的超越。传统生态观陶醉于人类对自然的征服和支配,单纯把生态资源视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索取对象,毫无节制地开发和掠夺大自然。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对于我国而言,由于长期以来经济发展方式比较粗放,破坏生态环境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当前的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正面临资源约束趋紧、环 2 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从长期看,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少、生态环境脆弱,如果不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触碰生态红线、突破自然极限进行掠夺式开发、破坏式发展,不但直接影响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更会影响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
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需要我们从理念、制度等各个方面着力,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当前,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责任。长期以来,我国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责任追究不够严格,存在重道德约束轻制度规范、重赔偿损失轻排除侵害、重企业责任和轻视行政主体责任等问题,致使很多破坏生态环境的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追究。从企业角度看,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或者无须担责,或者只须交点罚款,与其所获得的收益相比无足轻重。因此,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屡禁不止。从领导干部角度看,由于在考核评价体系中没有充分体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生态效益的要求,相关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也不健全,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仍然存在片面追求 GDP 增长、不顾生态环境的短期行为,有的甚至造成严重后果。因此,保护生态环境,只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才能迅速见到成效。同时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守住生态红线、建设生态文明提供可靠保障。
生态红线的主要功能为:重要生态服务、人居环境保障、生物多样性保育。重要生态服务保护区红线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生态脆弱区或敏感区红线是人居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生态保障线,生物多样性保育区红线是关键物种与生态资源的基本生存线。划定生态红线,可以进一步优化生态安全格局,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持能力。
人类不能一味地向自然索取,而必须保持生态平衡。生态红线就是底线,生态红线是我国自18 亿亩耕地红线之后,第二次被上升到国家安全战略层面的“红线”,相比耕地红线,生态红线的内容更为充实丰富。2013 年 7 月 24 日,国家林业局宣布启动生态红线保护行动,将划定林地和森林、湿地、荒漠植被、物种 4 条生态红线,要求全国林地面积不低于 46.8 亿亩,森林面积不低于 37.4 亿亩,森林蓄积量不低于 200亿立方米,湿地面积不少于 8 亿亩,治理宜林宜草沙化地、恢复荒漠植被不少于 8 亿亩,各级自然保护区严禁开发,现有濒危野生动植物得到全面保护。
生态红线在空间上具有不可替代性和无法复制性,某种意义上讲它比耕地的重要性更大。在全国范围内划定一条“生态红线”,在技术上不是难事。如何竭尽全力坚守这条“红线”,才是真正的难点。贯彻落实生态红线的难度相当大,意味着有史以来最严厉的生态保护行动的开始。
总之,生态红线是针对眼下社会总体不和谐、不可持续的发展进程所提出来的,它的提出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理论方面,生态红线的提出和划定要求人们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大力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提升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这与当今倡导的生态文明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实践方面,生态红线的明确划定,从定量方面指导人们在进行现代文明建设的过程中要遵循自然发展的规律,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可操作性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