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章程_大学生艺术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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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艺术团总概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大学生艺术团是由学院内部具有文艺特长的学生组成,代表学院大学生艺术整体水平的群众性业余文艺团体。
第二条 艺术团宗旨
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大学生艺术团以倡导校园主流文化,丰富学生课外艺术教育和业余文化生活,活跃人文气氛。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打造校园文化精品,形成有学院特色的校园文化为宗旨。
第三条 艺术团任务
深入学生生活,宣传党和学校的指导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的艺术文化传统。定期进行艺术训练和汇报演出,与学校各个学院进行艺术文化的沟通与交流,丰富我校师生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艺术团以演出交流活动为主,加强与社会文艺界联系,代表学院参加各项文艺演出及比赛。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组织结构
艺术团隶属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文艺部,设团长一名,各分团团长一名,副团长一名。艺术团下设管理男子合唱团,V-dance京舞团,梦之声。
第二条 工作职责
艺术团隶属于学生会文艺部,受文艺部直接管辖。艺术团团长:团内工作任务制定,督促,监督,并时刻与文艺部沟通,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做好艺术团成员的思想建设,充分调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负责协调好艺术团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争取各方面的支持,负责各队的训练规划及排练计划的制定、安排。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职责,协助文艺部处理团内入场事物。
各分团团长:组织排练;与本团团员一起编排新节目,在专业基础上起到指导和教练的作用;帮助专业落后的同学进步,及时向艺术指导老师及团长汇报本队情况。
分团副团长:有很强的专业能力,协助分团团长编排新节目,帮助专业落后同学进步,提高整个队伍的专业水平,负责考勤,对队员上课缺到情况进行准确的记录。
第三章 团员
第一条 团员的招聘和录用:
每学年面向全院进行招聘,凡是正式在册的学生,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文艺才能,对艺术有浓厚兴趣,经过艺术团公开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艺术团团员,填写艺术团团员登记表。
第二条 团员享有的权利:
1、在团内对本艺术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及批评的权利;
2、在允许的范围内,有权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自己擅长的专业;
3、有退出艺术团的自由,但需递交退团申请。
第四章 考核与加分制度
第一条 考核制度
1、训练出勤:团员必须按时参加日常训练,不得迟到早退。凡无故旷到三次者做退团处理,迟到两次以旷到一次处理;
2、训练态度: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投入到艺术节目训练之中,以大局为重,服从团内统一安排;谦虚好学,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进行训练并参加演出,注重团结协作;
3、事假病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排练演出,必须向团长及时请假(需带请假条),事后请假或请人代请假均以旷到处理;
第二条 加分制度
1、艺术团各分团团长按学生会干事职务标准加分。
2、艺术团团员按学生会干事职务标准折半加分。
3、其他活动加分皆按各院标准加分。
第五章 经典节目1、13届迎新晚会开场舞《鲜花的祝福》
2、结合吉林省文化特色的一支民族舞
3、自编流行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