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区属国有企业规范内部控制_国有企业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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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区属国有企业规范内部控制 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财会[2008]7号)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精神,扎实推进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根据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企业规范、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为目的,以规范企业内部控制、促进企业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为重点,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为依据,以《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为参照,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企业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总体目标
通过推进企业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使各企业基本建立比较完善、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三)工作原则
1、分步推进的原则。采取分步骤、分阶段的方式逐步推进,具体分为学习培训、自查、整改、重点检查等四个阶段。
2、分类实施的原则。年底前基本完成企业内部控制的规范工作,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普遍得到加强。
3、逐步完善的原则。企业应在自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明确的整改计划,能完善的要及时完善,不能及时整改的应提出完成整改的明确时限,不断加以完善。
4、务求实效的原则。扎实抓好每个环节,确保不走过场,基本解决企业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使企业内部控制明显规范,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明显加强。
二、组织领导
经区政府批准,由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经贸局等部门联合成立“厦门市思明区推进区属国有企业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推进企业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研究、部署、指导和督促工作的顺利开展。
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南河(区财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副组长:陈金应(区审计局局长)
汪荣南(区经贸局局长)
黄正洪(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黄正洪同志兼任,成员由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经贸局派人参加。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推进企业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的具体工作。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区财政局资产科承担。
三、工作范围及检查内容
(一)工作范围
本次推进企业内部控制、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范围包括区财政局 2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
(二)工作方式
本次工作以企业自查整改为主,区领导小组组织重点检查、督促企业整改为辅。四家区属国有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企业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规范企业内部控制的情况,以及参照《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情况。主要的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内部环境的基本情况。企业是否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企业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的机构设置及运作情况。企业内部机构设置是否符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职责权限是否明确,内部管理手册是否完善。有否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和法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2、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情况。有否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收集风险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有否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有否制定应急预案。(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情况,包括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风险管理的信息系统建设和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等方面内容。)
3、企业控制风险的措施是否完善,相关制度是否健全,实际运作是否有效。具体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方面控制措施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4、企业内部控制信息与沟通情况。企业有否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重要信息的传递是否及时。反舞弊机制、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的建设情况。
5、企业内部控制监督情况。企业有否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有否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企业有否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相关记录或者资料是否完整。
四、工作步骤
本项工作从文件下发之日开始至2009年12月31日结束,对企业的重点检查在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工作均按学习培训、自查、整改、重点检查等步聚分阶段开展。在各个阶段,企业除抓好阶段性工作任务外,应将“边学习、边自查、边整改”的原则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
(一)学习培训阶段
(2009年5月20日-6月20日)
各企业成立自查工作(指导)小组,并自行组织学习培训活动,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于6月上中旬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班,对企业领导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与此同时,企业自查工作(指导)小组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包括对下属企业开展督促检查的工作方案)。各企业应及时将工作方案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阶段
(2009年6月21日-8月31日)
企业自查工作(指导)小组根据企业自查工作方案对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并指导下属企业开展自查,分析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现状,重点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的措施。
(三)整改阶段
(2009年9月1日-11月30日)
企业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并对下属企业开展检查督促工作。企业整改后,应对企业(含下属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自我评价报告。企业可聘请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对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各企业应及时将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自我评价报告或由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审计报告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重点检查阶段
(2009年12月1日-12月31日)
区领导小组组织检查小组分别对各企业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情况实地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及下属子企业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业务的内部控制情况,以及企业及下属子企业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的管理情况,尤其是高风险领域的风险管理情况。在重点检查过程中,若检查小组发现企业仍存在问题,企业应根据检查小组的反馈意见作进一步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由于本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企业要充分认识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自查工作(指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全力以赴,按计划抓好学习培训、自查、整改和重点检查等事宜,及时指导和督促下属企业开展学习培训、自查和整改工作,并组织力量对下属企业开展重点检查,确保按计划、5 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周密部署,讲求实效
各企业要认真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包括对下属企业开展督促检查的工作方案),对整个工作统筹考虑,进行周密部署和具体安排。要明确各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人,按序时进度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整个工作不走过场,取得明显效果。
(三)切实整改,保证质量
企业要对照有关规定进行排查,深入查找企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整改的时限,努力整改到位。
(四)积极配合,扎实推进
各企业应积极配合检查小组开展工作,及时向检查小组提供自查工作方案、自我评价报告或审计报告,以及相关制度等材料,配合检查小组做好重点检查工作,并根据检查小组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作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