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耕验_58闽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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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耕验[2010]028号
蕉城区洋中镇土地复垦整理项目验收意见
按照《福建省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进度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8]260号)的规定,2010年7月14日,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厅组织验收组对蕉城区洋中镇土地复垦整理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查阅了相关文件、图纸、资料,察看了项目现场,对项目工程建设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项目验收情况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蕉城区洋中镇土地复垦整理项目位于蕉城区洋中镇,2005年4月经福建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以闽财指[2007]450号文批算。项目规模为4186.4亩,新增耕地2448.5亩,投资概算1456万元,省级补助1435万元。
该项目业主单位为蕉城区洋中镇人民政府,设计单位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规划院,施工单位为福建日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锋盈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福州闽宏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于2007年12月动工,2009年6月竣工。
二、项目验收情况
(一)土地权属
该项目土地权属明晰,土地整理前后均属村集体所有。
(二)项目实施管理
该项目实施管理规范,能执行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和资金审计制。
(三)面积复核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测绘报告等资料,认定项目区实际规模为4146亩,新增耕地2445亩。
(四)工程量完成情况
预验收提出的未施工单项工程经逐项核对,仍有部分单项工程未整改,其他单项工程经抽查,也有个别未施工,所涉及的工程施工费予以核减(详见附件2)。
(五)工程质量情况
验收组认为,项目区已平整的田块田面平整度、土层厚度、田埂宽度高度、土壤肥力能够符合农业种植需要。但田块C041-C087、C249-C386未平整。喷灌和灌溉渠道、排水沟系统基本能按设计和设计变更要求施工,已初步形成喷灌和灌溉排水系统,大部分沟渠线条基本顺直,工程质量基本达到设计要求,但毛渠MQB07底板仅施工为2CM砂浆抹面,排洪沟边墙基础深埋不足。已修建的道路工程基本能够按照设计及设计变更要求进行实施,并与区外道路相连接,道路线条基本顺直,路面宽度、路肩高度基本达到设计要求,但部分田间路只砌筑单路肩。
三、完善意见
业主单位应落实以下几项工作:
(一)个别破损的渠道应整修加固,个别生产路宽度达不到的应按要求进一步施工完成。个别喷头不灵敏应更换到位,可继续施工的单项工程加紧施工完成。
(二)加强该项目各项设施的使用管理,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防止人为破坏,保证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三)项目档案资料按规定要求装订成册并提交归档。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提交的验收资料较齐全,整理前后土地权属明晰,施工组织管理较规范,各项工程建设基本符合有关规范,项目实施后增加了耕地和灌溉面积,达到了较好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但该项目存在较多设计工程未施工。鉴于项目已实施多年,客观上无法继续实施,因此,予以审计结算。
附件:
1、蕉城区洋中镇土地复垦整理项目验收组成员名单
2、未施工项目清单
蕉城区洋中镇土地复垦整理项目验收组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一日
抄送:宁德市国土资源局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耕保处印发
附件
1蕉城区洋中镇土地复垦整理项目验收组成员名单
王其标(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
陈均(省农业厅土肥站科长、高级农艺师)
黄凤春(特邀专家,工程师)
康华东(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科长、工程师)付松程(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科长)
董学榕(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