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_人民警察职业道德a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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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警察在工作中应该遵守的,以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来维持的,调整警察各种职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以及警察个人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道德品质状况。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警察队伍的诞生而产生,并不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警察道德史上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探讨和研究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形成和发展,对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警察队伍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概述

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含义 我们经常要用到“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这个概念,那么,什么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呢?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警察在工作中应该遵守的,以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来维持的,调整警察各种职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以及警察个人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道德品质状况。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含义包含了以下两层意思: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一种行为规范,但它不同于政治、法律、纪律等行为规范,它是以社会舆论和民警个人的内心信念作为发挥作用的依据。换言之,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不具有法律的纪律那样的强制性,是一种自律性的行为规范。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包含着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的内涵。就客观而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人民警察在工作中应该遵守的具有自身职业特点的道德规范的总和,这种规范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体系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和原则在民警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因而它的内容具有客观性,不依民警个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就主观而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民警经过职业活动实践和自身的修养提高,在道德品质方面达到的状况,这种状况是民警综合素质的反映,它表明了警察个人是否具有一定的职业道德修养,是否具备了社会和警察机关所需要的职业道德品质及其所达到的境界,这种品质和境界是民警个人学习和修养的结果,因而具有主观性。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这两个方面的含义是互相联系的,前者是后者的客观标准,后者是前者的内化。在警务工作中,我们在使用“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这个概念时,有时候是就其客观方面而言的,有时候则是就其主观方面而言的。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形成与发展。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警察队伍的诞生而产生,并不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警察道德史上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探讨和研究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形成和发展,对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警察队伍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作用

1、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有助于密切党群关系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正确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人民警察属于国家公务员,而且是作为社会执法人员出现在群众面前的。他们身着警服,头顶国徽,代表党和国家执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广大群众往往是通过包括警察在内的党政干部的言行,来认识我们的党和政府,来认识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关系。几十年来的实践证明,党和政府建立自己在群众中的威信,主要靠两条:一是靠它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正确性,能代表广大群众的利益;二是靠包括人民警察在内的广大干部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实践告诉我们,人民警察道德水平的高低、道德修养的好坏,不仅决定着警察事业的成败,而且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及其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这其中包括的道理是不言而明的。倘若在严重危及群众财产安全的紧急关头,民警能挺身而出,勇于相救,群众就会由感激民警进而感激党和政府,更加信赖我们的党和国家,从而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反之,就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党群关系。

2、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状况会直接影响社会风气的好坏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代表国家执法,与人民群众的接触面极为广泛,这就决定了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好坏,对整个社会风气较其他从业人员有着更大的影响。社会风气是党风、政风、职业道德岁月、家庭风尚等多种因素的综合,是多种道德因素的综合表现。其中,党风是关键,是社会风气的核心,影响和制约着社会风气中的其他因素。除党风之外,职业道德风气在整个社会风气中也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为从现实生活看,人们的道德实践领域,主要存在于种特定的职业活动中,而且职业道德又直接与社会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联系在一起,与人民群众的利益联系在一起,这就决定了职业道德的状况会直接影响社会风气的好坏。

当然,由于每种职业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所以每种职业道德对社会风气影响的程度亦有所区别。相比较而言,由于警察工作社会性强,与群众的接触广泛,因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对社会风气形成和改善具有较大的影响。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对社会风气的积极作用主要是通过其特殊的情感传递作用实现的。如果广大民警在职业活动中能尽职尽责,在社会上率先树立起道德榜样,那就会对社会的各行各业产生巨大的感染作用。被感染者受到感化,受到启迪,就会按照本行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去做,同时又把良好的道德情感传递给自己的服务对象,如果这种道德情感不断地传递下去,就会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良性的循环,从而对人与人之间交往关系的改善、社会风气的好转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

3、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有助于密切警民关系

警民关系是警察与社会的诸种关系中最为重要的关系,它的好坏关系到警察工作的成败,因而警民关系始终是警察机关十分重视的一个问题。警民关系是一种包括政治、法律关系和道德关系在内的综合性社会关系。其中,道德关系是警民关系的基础。因为警察与群众的关系主要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是公仆和主人的关系。在我国,警察与群众之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警察既是社会的执法者,同时也是人民群众的服务员。警察来自人民,服务人民,是人的公仆,这是我国的人民警察区别于剥削阶级警察的根本标志。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的这个特点,决定了警民关系必然经常体现为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道德关系。这说明,我们要想搞好警民关系,从政治、法律方面入手固然重要,注重警民关系始终是警察机关的优良传统。特别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针对部分民警出现的服务意识差,对群众冷、硬、横,各地警察机关出台了许多具体的改进措施,如,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警察机关工作好坏成败的一个重要标准,强化警察机关的服务功能,增加警察机关工作的透明度等。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对警民关系的调适,主要表现在约束民警的行为,强化其服务人民的内心信念,从而与群众顺利地交往,并树立起警察的良好形象,使警民关系减少磨擦和冲突。

第二节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

(一)一、对党忠诚 1.坚定信念

信念是一个人对自己所选择的理想、目标、道路的确信。信念是一种思想意识,是现实社会物质生活的反映,是时代的产物,具有历史性。信念还具有阶级性,不同的阶级、不同的人都有自己不同的信念。共产主义信念,一般是指科学共产主义的理解和信仰,它建立在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深刻认识的基础上。共产主义信念包括共产主义的政治信念、理解信念和道德信念。人民警察的坚定信念,就是确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抱有坚定不移的信仰,并为它的实现而奋斗不息。

人民警察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首先要坚信社会主义必须代替资本主义,全世界最终必然实现共产主义,这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其次,要坚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实现共产主义最高理想的必经阶段,因此人民警察要在党的领导下,自觉地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听从党的指挥,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为捍卫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奋斗;再次,坚定信念必须把共同的理想和信念,同实现和完成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同民警的岗位职责和人生追求结合起来,努力工作,恪尽职守取自己的实际行动,报效祖国,为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事业和现代化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2.听党指挥

听党指挥,就是牢固树立的领导的观念,坚持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和工作上的领导。这是人民警察对党忠诚的具体表现,也是人民警察在政治上忠诚可靠的重要保证。人民警察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必须服从党的领导,听从党的指挥,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高度的一致。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全党、全国人民的行动纲领,也是警务工作的奋斗目标和行依据。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人民警察都要立场坚定,旗臶鲜明,勇敢捍卫党的利益,与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言行作斗争。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正沿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每一位民警都必须听从党的指挥,团结奋斗,保证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听党指挥,首先,要对党有浓厚的无产阶级感情,要热爱党。中国共产党是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中国共产党走过的光辉历程,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全部经验都雄辩地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力量,其他任何政党和团体都不具备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条件。高度信任党,听党的话,坚决跟党走,是人民警察首先应当做到的。其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听从党中央的统一指挥,把本职工作臵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目前,我们党正领导全国人民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这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人民警察要与党同心同德,在党的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不怕牺牲,不畏艰险的大无畏精神,保持旺盛的革命斗志,为我国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要进一步把人民警察意志统一到党的基本路线上来,自觉地把警务工作与国家命运、人民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宏伟目标建功立业。再次,勇于维护党的利益,坚决同一切动摇、削弱、反对党的领导的言行作斗争。党的利益也就是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人民警察任何时期都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对一切偏离党的基本路线的错误言行,都要站在维护党和人民根本利益的立场上坚决加以反对。与任何妄图摆脱、削弱和反对党的领导的倾向作坚决的斗争。

3.维护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依据。维护宪法就是维持宪法尊严,保证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的权威性。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度的,维护宪法与人民警察对党忠诚是一致的。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更应模范地遵守宪法,带头维护宪法的尊严。我们所讲的依法办事,首要的就是贯彻实施宪法,保证宪法规定的各项原则和要求的实现,对违反宪法行为的任何姑息迁就都是不允许的。

维护宪法,首先,要正确认识宪法的地位。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国家一切立法活动的基础,是制定各项警察法规的依据,是新的历史时期我国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建设民主和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的重要保证。宪法肯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规定了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集中体现了无产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宪法的权威如何,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安定和命运。其次,做遵守宪法的模范。人民警察在警务工作中要始终以宪法为准绳,依法办事,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行为。宪法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就是说,一切公民,不管是谁,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人民警察作为执法人员,更应模范地带头遵守宪法。再次,维护宪法的尊严。维护宪法尊严是关系到政治安定和国家命运的大问题。要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宪法与人民警察完成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任务的密切关系,把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贯彻执行宪法作为人民警察的首要职责。警察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维护宪法是人民警察的天职。对党忠诚必须维护宪法的尊严,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以保证宪法的实施。

4.忠于祖国

忠于祖国是人民警察对社会主义祖国的无限忠诚,核心是对祖国具有高度的爱国主义感情,它表现为对祖国的河山、文化、人民以及历史优良传统的热爱,对社会主义祖国命运和前途的关心。它是热爱祖国与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的统一,也是热爱祖国与热爱中国共产党的统一。作为道德规范,它是高速个人和祖国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作道德意识,是“人民千百年来固定下来的对自己的祖国的一种最浓厚的感情”。人民警察头顶国徽,庄严地表明自己是祖国的忠诚卫士,是祖国的优秀儿女。

忠于祖国,首先,要热爱祖国,人民警察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器的重要构成因素,与祖国是生死攸关、存亡与共的关系。人民警察一定要树立社会主义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自觉地把个人命运和祖国前途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人民警察必须立报国之志,蓄报国之才,把警察工作与捍卫祖国安全紧密地联系起来,把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的利益看作是自己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人民警察应尊重祖国的优秀文化和优良传统,珍视祖国的光荣历史和对人类的贡献,树立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做忠于祖国、热爱祖国的模范。其次,坚持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人民警察应自觉地把个人命运同祖国前途紧密联系起来。在个人利益和祖国利益发生矛盾时,要无条件地服从祖国利益,当祖国的安全利益受到侵犯时,敢于挺身而出,甚至不惜牺牲个人的生命,自觉地维护祖国的主权、独立、完整、统一和尊严,与一切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和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二、服务人民

1、热爱人民

热爱人民就是要求人民警察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对人民群众有强烈的责任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对待人民的事业。

热爱人民,首先,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从心度深处把人民视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一切为人民着想,一切向人民负责。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做到不利于人民利益的话不说,不利于人民利益的事不做。其次,要维护人民利益的话不说,不利于人民利益的事不做。要维护人民的正当利益。关心人民的疾苦,为人民排忧解难多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要利用各种可能的机会,努力去做一切有益于人民的事,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第三,要勇于同一切危害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人民警察在危急关头,为了人民的利益,不惜牺牲个人的利益,以至生命,这是热爱人民的最高体现,它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民警察在与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时,有时会遇到铤而走险的亡命之徒,作为人民利益的捍卫者,不管歹徒如何凶狠猖狂,情况如何危急;二是当自然灾害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时,人民警察也应奋力拼搏,抢险救灾。总之,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惩威胁的时候,也正是需要我们人民警察为人民利益赴汤蹈火的时刻,在这种时刻,最能体现出人民警察热爱人民的英雄本色。

2、甘当公仆 甘当公仆就是要求人民警察牢记警察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对待和处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真正把人民群众作为主人,心甘情愿地当人民的勤务员和公仆。

它要求人民警察正确对待和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一是公仆与人民的关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社会主义事业的生力军,是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主体,而人民警察是人民生命财产的保护者,是人民的勤务员。因此,人民警察要时刻以人民的利益为重,自觉坚持为民、利民、便民的道德要求,树立群众观点,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做到“点子”上,为人民服务才不至于一句空话。二是公仆与权力的关系。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警察的权力是人民和国家赋予的,人民警察代表人民行使警察权,因此,警察的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手段,而不是牟取个人私利的特权。任何形式的假公济私、以权谋私都是对人民警察权力的一种亵渎,每一位正直合格的人民警察都必须坚决反遇各种特权思想和行为,甘当人民的公仆。三是公仆与利益的关系。人民警察是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的,甘当公仆就不能离开人民的利益去追逐个人利益,当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应坚决服从人民的利益,甘愿为人民的利益牺牲个人利益,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甘当公仆,还要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努力从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吸引营养,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同人民群众建立密切的联系。人民警察要关于听取来自不同渠道、用不同方式方法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及时了解自己的不足,从而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

3、爱憎分明

爱憎分明是人民警察立场坚定的基本要求和体现,它要求人民警察要树立鲜明的是非观和爱憎观,划清爱与恨的界限。鲜明的是非观和爱憎观是人民警察惩恶扬善的思想感情基础。爱憎分明,一方面要求人民警察要坚定地站在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立场上,忠实地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热爱人民的警察事业;另一方面,对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各种严重犯罪分子以及各种邪恶势力和丑恶现象,要冷酷无情,无比仇恨,坚决打击。在我们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里,人民享受着当家作主的一切权利。国家的稳定,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就是人民幸福的最大保障。警察机关必须稳、准、狠地打击一切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敌人,绝不能心慈手软。

为此,人民警察首先必须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学会运用不同的方式、手段和对策,正确解决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之间的矛盾与冲突,防止矛盾激化和向不利方面的转化,以确保警察机关“保护人民、打击敌人”基本任务的圆满完成。其次,要做到,以大无畏的精神与各种犯罪活动作斗争;以浓厚的感情和满腔的热情对待同志、对待群众。以雷锋同志为榜样,对人民、对同志“像春天般的温暖”,对敌人、对恶势力“像严冬一样冷酷无情”,做一个让人民满意、喜爱、敌人惧怕的警察。

4、除害安良

所谓“除害”就是人民警察要坚决同一切危害人民利益的现象和行为作斗争;所谓“安良”就是人民警察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扶持正义,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的环境,为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环境。除害与安良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不可侵害的两个方面。只有除害,才能安良;只有安良才能更好地除害。

除害安良是服务人民的本质要求,也是人民警察富有无产阶级正义感的具体表现。首先,人民警察要嫉恶如仇,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种严重犯罪活动,惩治一切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受侵害,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其次,要积极同各种自然灾害事故作斗争,拯救之中的人民群众,尽一切努力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第三,要扶危济困,助人为乐,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时时处处把人民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走到哪里,就把好事做到哪里;最后,要扶持、伸张正义,做见义勇为的带头人和模范,宣传、组织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与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在斗争中做群众的排头兵和坚强的后盾,确保一方平安。

三、秉公执法

1、不徇私情

不徇私情是指人民警察在职务活动中,不能有为了个人的感情、亲情而臵国家法律于不顾的行为。要严格按照人民警察的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理智地处理与法的关系,坚持法大于情,做到依法办案,依法管理,坚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同时,还要正确对待与自己有意见、有分歧、有“私仇”的人,决不能凭借手中的权力公报私仇。

具体来说主要有:人民警察在职务活动中,不能为个人的感情或出于个人的恩怨做违法的事情;不能因为涉及亲属关系而做违法的事情;不能因为顾及老同事、老战友、老同学、老上级、老下级以及其他朋友的友情而做违法的事情;不能因为金钱、女色的引诱而做违法的事情。不徇私情的核心是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不徇私情的最高要求就是“铁面无私”,不为任何私情所动,严守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做到执法如山。

2、不畏权势

不畏权势是指人民警察在职务活动中,为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敢于顶住任何有权有势的人的压力,坚持依法办事的行为。主要内容有:人民警察在职务活动中,对于任何有权有势的人的违法犯罪活动,都能绳之以法;对于有权有势的人的家属、亲朋好友的违法犯罪活动,都能依法处理;对于各级领导和警察机关的内部人员非法干预办案活动的行为,都能坚决依法办事。不畏权势的核心是处理好“权”与“法”的关系。

人民警察要树到不畏权势,就必须批判“官官相护”、“刑不上大夫”的封建特权思想,坚决抵制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违法行为,做到无私无畏,刚直不阿。要不畏强权,敢于“犯上”,勇于碰硬。对违法犯罪者,不论其职位多高、权势多大、后台多硬,都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决不允许有逍遥法外的公民。要不怕打击报复、不怕丢官降级、不怕围攻迫害,不为促使个人利益而卑躬屈膝。当然,我们应当充分相信群众、相信党。个别有权势的人以权谋私,干扰政党执法,终究逃脱不了党纪国法的制裁。

3、严禁逼供

严禁逼供是指人民警察在职务活动中,不得以非法手段审讯被告人或嫌疑人,强迫其招供的行为。主要内容有:人民警察在职务活动中,不得为获取口袋而对被告人或嫌疑人施以肉刑、变相肉刑;不得施以任何方式的威胁;不得采取诱供、指供等错误做法。严禁逼供的核心是在办案中,要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而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刑讯逼供不仅是一种严重违反警务工作纪律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是容易造成无辜作废和冤假错案的违法行为。它极大地干扰着秉公执法,败坏警察机关的声誉和人民警察的形象,必须严加制止。首先,要批判“刑讯逼供难免”、“刑讯逼供有理”等错误观念。要充分认识到,刑讯逼供是剥削阶级意识的遗毒,是唯心主义、形而上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反映,是专横道、弄虚作假作风的表现,也是政策水平低、法制观念差、本领和能力弱的表现。其次,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不偏听偏信,不逼供、指供、诱供,努力提高自身的侦查审讯技能和业务水平,讲究斗争策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惩治犯罪。第三,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严格各个环节的审批手续,不准以任何借口先审后查,以审代查。第四,审讯中不准感情用事,尤其是遇到犯罪嫌疑人顶撞、抵赖、提供假线索或审讯出现僵局等情况时,更要保持克制,学会同犯罪分子斗智斗勇,决不能斗气。

4、不枉不纵

不枉不纵是指人民警察在职务活动中,不冤枉任何一个遵守法律的人,不放过任何一个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

主要内容有:严格区分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掌握是否“枉”、“纵”的客观标准,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掌握不枉不纵的主观条件是不能以主观臆测或推断代替客观事实;不枉不纵的核心是处理违法犯罪事实与适用法律的关系,做到事实准确,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得当。不枉不纵,要求人民警察必须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准确认定当事人行为的性质。要以“准”为核心,“稳、准、狠”地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严惩刑事犯罪要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毫不留情,决不手软。坚持“有错必纠”的方针,敢于承认和正视自己工作中的失误和错误。对错误不隐瞒、不坚持、不忌讳,勇于纠偏,有错必改。

四、清正廉明

1、艰苦奋斗

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优秀品质和优良作风。中国共产党人创立的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上甘岭精神、雷锋精神和好八连精神,都是艰苦奋斗精神的生动体现。艰苦奋斗也是人民警察应予继承和发扬的优良传统,应尽的道德义务和责任。艰苦奋斗要求人民警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始终保持旺盛的革命斗志和艰苦创业精神;在前进道路上,坚忍不拔,英勇顽强。要密切联系群众,踏实肯干,保持劳动人民的本色,做艰苦奋斗的模范。艰苦奋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

人民警察要做到清正廉明,必须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首先,要加深对我国国情的认识,树立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改革开放使我国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我们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又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要有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其次,要树立全局的整体观念,正确对待目前警察机关的困难。现在各级警察机关的工作、生活条件确实比较艰苦。这种状况的改善取决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的强大程度。因此,我们要自觉地过苦日子,为人民的长远利益、国家的全局利益。这样,我们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第三,要强化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人民警察应正确对待面临的困难,艰苦创业,积极工作,乐于奉献,做到为党的警察保卫事业,安于贫寒,不贪不占。第四,要树立过紧日子也要有所作为、也能有所作为的思想。人民警察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和警察保卫工作中,要继续保持战争年代的热情,锐意进取,励精图治,始终保持革命斗志和艰苦创业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2、克已奉公

克已奉公指的是人民警察要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一心为公,克制私欲,无私奉献,这是人民警察必须具备的思想品德,也是清正廉明的重要基础。

做到克已奉公,首先要严于律已,洁身自好。在腐朽思想和金钱、物质、美女的引诱面前,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拒腐蚀,永不沾,即使在个人单独活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要严格要求,决不放纵自己,要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对于刚刚走上警务工作岗位的新同志来说,尤其要“慎初”,即从一开始就要谨慎小心,严格约束自己,否则,迈错了第一步,就可能犯更大的错误。其次,要树立大公无私、一心为公的思想。人民警察要热爱、忠于、自愿献身党和国家的警务事业,勤勤恳恳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第三,不滥用权力,不以权谋私。决不利用职权敲诈勒索、索贿受贿,搞权钱交易;对群众的利益要做到秋毫无犯,对不义之财坚决不贪不占。

3、防腐拒贿

防腐拒贿指国家公务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抵制剥削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腐蚀,拒绝贿赂的行为。它要求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一定要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坚决抵制和拒绝接受当事人或说情者所送的财礼、贿金,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贿赂,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

防腐拒贿是清正廉明的重要内容和主要表现。首先,每一个民警都要对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的生活方式保持高度的警觉,提高防腐拒贿的自觉性。警察机关往往是阶级敌人和犯罪分子用糖衣炮弹和腐朽的生活方式袭击的重点部门,也是不正之风的“多发地带”,对此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否则不仅会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还会贻害自己。其次,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增强有关政策、办事制度和办事结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堵塞说情送礼的后门。第三,建立健全防腐拒贿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弄权渎职、以权谋私的违法违纪行为。对各种腐败分子,除受到道德谴责外,还要采用必要的党纪、政纪和法律强制手段,从法制上确保人民警察为警清廉。

4、不沾不染

不沾不染即一尘不染的意思。一尘不染原指佛教修行,排除意念,保持心地洁净。后来人们也用来形容人的清高、廉洁,不受坏作风的沾染。不沾不染是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它要求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忠实地履行职责,不侵占人民群众的利益,永保洁身自好,一身正气的品格不沾不染就是自觉地拒腐蚀、在物质、金钱、美女等诱惑面前,不动摇、不伸手,做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它是对人民警察清正廉明的一项基本要求。

不沾不染首先要求人民警察不贪钱财。贪图钱财是“一切向钱看”的表现,也是生活上奢侈腐化、盲目追求高消费的恶果。任其发展,就会走向索贿受贿,搞权钱交易的泥潭,这是当前腐败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也是衍生其他腐败现象的祸根。人民警察一定要对此保持高度警惕,做到清如水,明如镜。其次,要不谋私利。谋取私利是资产阶级唯利是图道德原则的反映。人民警察在职业活动中,经常会遇到单位和个人给予自己的某种方便和赠予。如果我们不能自觉抵制小的欲望,就可能由接受到索取,变得贪婪,走向堕落。第三,要不好女色。追求女色是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的表现。在人民警察的职业活动中,客观上会接触到黄色书刊和音像制品;有时要掌握性犯罪的详细情节;还可能直接遇到女色的引诱。如果我们头脑不清醒、不谨慎,就有可能成为色情的俘虏。因此,人民警察做到,不欣赏、不传播淫秽物品,对女色的诱惑不暧昧、不上钩。总之,清正廉明一定要见钱不动心,见利不伸手,见色不动心,做一名信念坚定的人民卫士,永远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本色。

第三节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

(二)一、团结协作

1、顾全大局

顾全大局是实现团结协作的前提,因此也是团结协作这一职业道德规范对人民警察提出的首要要求。顾全大局就是要时时处处以全局利益为重,一切从全局利益出发,局部利益或个人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顾全大局具体体现为:(1)在工作中胸怀全局

人民警察要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做到部门工作服从整体工作,具体工作符合全局利益的需要。当然,全局是相对于局部而言的。从全国来说,警务工作必须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大局;从警察机关内部来说,各警种、各业务部门、各地区都要服从警务工作的全局,即充分发挥警察机关各方面的职能作用,共同保障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从一个案件来说,每个参战民警和单位,都要服从破案的需要,每个人的行动都要有利于该案件的侦破,力求以最小的代价以得最好的成绩;从每个人民警察来说,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每一行动都要符合集体利益的要求。树立全局观念,关键是正确对待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人民警察应胸怀全局,树立一盘棋思想,识大体,顾大局,以全局整体利益为重,要克服本位主义、小团体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思想,特别是要防止执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各自为政的做法。(2)在工作中服从指挥 这也是顾全大局的主要体现。统一指挥是实现顾全大局必不可少的手段。人民警察只有服从统一指挥,才能形成强大的战斗力。如果各行其是,各自为政,必然会贻误战机,削弱战斗力,给实际工作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2、通力协作

通力协作是人民警察团结协作职业道德的核心。通力协作就是在工作中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人民警察只有在工作中密切配合,主动全力协作,才能形成强大的合力,战胜各种困难,胜利完成任务。

人民警察的通力协作主要体现在:警察机关内部各警种、各专业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和协作,要分工不分家,团结一心,步调一致,相互支持,紧密配合;不同地区、不同单位警察机关要主动加强横向联系,部门和单位之间要相互尊重,主动配合,提供方便;民警之间在工作中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此外,警察机关还要主动加强与司法部门的相互协作,加强同境外司法机关的协作,共同完成打击敌人、惩治犯罪的任务。总之,人民警察的通力协作体现为警察机关内部及外部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配合和协作,人民警察在工作中应该通力协作,共同完成警务保卫任务。

3、相互尊重

相互尊重是指人民警察在工作中能够正确处理自己和别人的关系,谦虚互敬,平等待人,尊重群众,尊重领导,尊重同志,这是人民警察团结协作职业道德品质的思想基础。

人民警察的相互尊重主要表现在:(1)尊重他人的人格、意见和劳动。人民警察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保卫现代化建设这一共同目标而走到一起来的战友和同志。因此,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间都要尊重对方的人格,尊重彼此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爱惜和重视别人辛勤工作的成果,注意加强同志之间、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和地区之间的沟通和理解。(2)要谦虚,切忌目中无人,独断专行。无论在警察机关内部和外部都要克服高人一等、唯我独尊的恶习。(3)严于律已,宽以待人。要提倡相互礼让的高尚风格,不争功诿过。工作中有了成绩,要想到这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问题,也不推诿,不扯皮。同时,也要坚持原则,相互尊重不等于阿谀奉承,相互吹捧。

4、相互支持

相互支持就是指人民警察在工作中要互相援助、互通信息,主动提供方便,积极配合工作,这是团结协作的具体表现。

人民警察在工作中的相互支持表现为:首先,要互通信息。警务工作是一项动态性、信息性很强的社会工作,在现代通讯、交通高度发达,社会瞬息万变的情况下,警察机关要有效地进行工作,必须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和犯罪信息。因此,各级警察机关、人民警察在工作中必须加强信息的沟通和传递,这是警务工作适应时代需要的基本要求。其次,警察机关的各警种、各部门、各地区之间在具体工作中要相互支持,反对各自为政,以邻为壑,甚至相互拆台的做法。遇到兄弟单位的求助,要克服自身困难,主动配合,要大力提供人力物力上的支援,反对设臵障碍,借故为难。第三,各级警察机关和人民警察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提供业务上的指导和帮助,相互之间要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设,共同促进,搞好工作。总之,人民警察要做到相互支持,必须坚决反对互相拆台,扯皮推诿的行为,以及相互戒备,相互封锁消息,互设障碍,互相掣肘的错误做法。

二、勇于献身

1、忠于职守

忠于职守就是指人民警察对自己的职业、职责忠心耿耿,对自己的本职工作一丝不敬,认真负责。这是人民警察勇于献身道德规范最基本的内容,是人民警察献身事业的必由之路。(1)认真履行职责,不敷衍塞者

人民警察是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保卫者。国家安危,警察系于一半,每一个干警都要充分认识警务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本职工作不能有一丝一毫的轻视和马虎。要以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自觉地做好每一项工作要时刻认识到,对工作的任何一点搪塞和玩忽职守都是对国家和人民重托的辜负,都可能造成不可弥补的重大损失。

(2)坚守岗位,不消极应付

警务工作是一种极为特殊的职业活动,需要处理的情况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各项任务随时都有可能下达。任何一点的贻误、松懈、拖延,都有可能造成战机的贻误,都可能给工作造成被动,甚至带来灾难和损失。因此,它要求每位民警既要在工作中坚守岗位,不撤离职守,更要在工作中把全部精力都放在工作上,不消极应付。要有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和任劳任怨的实干作风,工作中不开小差,不干私活,不打“马虎眼”,真正做到尽心尽责。

(3)积极承担任务,不懒惰推诿

这是人民警察忠于职守的较高层次的体现。积极承担任务,意味着人民警察不但要坚定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而且还要有积极主动的态度和饱满的工作热情,自觉地“抢着上”,要勇挑重担,不逃避任务,不挑肥拣瘦。同时,人民警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以外,遇到紧急情况,也要积极主动地履行人民警察的职责和义务。

(4)埋头苦干,不图名利

忠于职守还体现在安于默默无闻地埋头于工作之中,不计较个人的名利得失,以实际行动创造最好成绩。警务工作是一项艰巨繁重的工作,其中有轰轰烈烈的战斗场面,但更多的是各项繁重的具体工作这就要求广大民警甘于在平常的工作中奉献自己的一切,这是忠于职守的最基本的内涵。

2、业精技强

业精技强就是要求广大民警精通业务,熟练掌握岗位专业技术和技能,具有完成本职工作的过硬本领。这是勇于献身的内在要求和前提,是人民警察做好本职工作的保证。

(1)熟悉警务知识,精通本职业务 熟悉警务知识,也就是要了解,掌握并熟悉警务工作所必需的各项常识和相关的业务知识。比如政策法律知识,警务工作职责与权限方面的知识,各部门、各警种分工合作的规定,以及警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警械警具的使用保管等等。这是每位民警都应当熟知的基本常识。在此基础上,还应精通本岗位的专门业务。不同的警种、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业务范围。业精技强,首先就要体现在对自己本职业务的精通。作为一名刑警,就要精通对犯罪的预防与侦查手段、现场勘查、立案取证的步骤方法、法律文书的制作等等;作为一名管片民警,就要熟知管区内的居民分布、风俗习惯、街巷名称、产业状态,相关的政策、法规、措施及预防和制止犯罪的策略手段等等。精通自己的本职业务,这是一名警察所应具备的基本功。

(2)胜任本职工作,具备一技之长 胜任本职工作是业精技强的表现,具备一技之长更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必要条件。每一位民警都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技能,力求最大限度地做好本职工作,要在实际工作中,勤奋钻研,练就一技或数技之长,以过硬的本领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这是勇于献身的基本条件。

(3)紧跟时代发展,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警务工作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会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地变化。相应地,业精技强,也不是一个凝固的概念,它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而不断地“水涨船高”的。因此,人民警察也要紧跟时代的发展,善于学习各种新知识,掌握先进的科技手段,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这样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变化,永远立于不改之地。

3、机智勇敢

机智勇敢就是指人民警察在职业活动中,反应敏锐、多谋善断,既讲究智谋又勇于战斗,既有革命的胆略和勇气,又能随机应变,即有勇有谋,智勇双全。机智勇敢即是勇于献身的体现,也是勇于献身的内在要求。

概括地讲,机智勇敢主要体现在:

(1)斗志昂扬,果敢顽强。警务工作中充满了生与死、血与火的考验,因此,它要求人民警察首先必须具备勇敢顽强的品格,面对犯罪分子、面对各种危难艰险,要时刻保持昂扬的斗志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根,任何时代都不能畏缩消沉,这一点应是一名合格警察所应具备的基本品格。

(2)机敏灵活,多谋善断。所谓机敏灵活,是指人民警察在工作中,要机警、敏捷、灵活,不愚鲁、不迟钝、不呆板、不因循守旧,要顺时就势、因地制宜,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在此基础上,还要多谋善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各种灾害的发生特别是犯罪活动,出现许多新的特点,犯罪手段日趋多样化、智能化、综合化,这些都大大增加了警务工作的难度。这就要求警察必须善于周密思考,善于运用自己的智慧和谋略去克敌制胜。

(3)沉着冷静,不急躁蛮干。人民警察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要遇事不慌,沉着冷静,决不能头脑发热,急躁蛮干。要关于采取各种措施妥善处理各种复杂情况,切忌简单从事,这一点同样是机智勇敢的表现。

4、不怕牺牲

不怕牺牲就是指人民警察为警务事业无私奉献的精神,以及在这种精神指导下奋勇献身的道德行为。不怕牺牲是人民警察勇于献身的最高表现,是处理个人与警务事业关系时所应追求并努力实现的最高境界。人民警察不怕牺牲的内涵是非常广泛的,主要体现在:

(1)在日常工作中,忘我工作,鞠躬尽瘁。不怕牺牲是警务工作对人民警察的最高道德要求,这种牺牲的内涵是广泛的,除了宝贵的生命外,更多地体现在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如牺牲时间、精力、常人的欢乐、世俗的享受等。这就要求人民警察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都要付出多于常人的辛苦,要不惜牺牲自己的各种私利,真正做到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2)临危不惧,见义勇为。在灾害、事故和危险面前。人民警察要做到勇往直前、扶危解困;不论何时何地,人民警察遇到不法行为,敢于挺身而出,奋勇斗争。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辜负人民卫士的光荣称号。

(3)为人民利益,舍生忘死。这是不怕牺牲的最高要求和体现。人民警察处在同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的第一线,随时都有流血牺牲的可能,对人民警察来说,打击犯罪,保持人民是自己的神圣使命。为了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人民警察应不怕流血牺牲,随时准备用自己的热血和生命来捍卫人民的利益。

综上所述,人民警察勇于献身的职业道德规范,以忠于职守为起点,以不怕牺牲为最高境界,对人民警察提出了出了崇高而具体的要求。

三、严守纪律

1、服从领导

服从领导就是要自觉听从各级领导的指挥,达到步调一致,行动统一。这是严守纪律首要的和基本的要求,是警察机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

服从领导具体体现在:一是个人服从组织的领导。它要求人民警察认真贯彻招待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组织的各项决定,不得各自为政,各行其是。每个人民警察都必须在其所在单位党政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决不允许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当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个人要求与组织决定发生矛盾时,必须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二是下级服从上级的领导。在警察队伍内,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对上级下达的命令、指示,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但在上级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下级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已经下达的命令和指示。人民警察实行警衔等级和职务等级相结合的等级服从体制,即警衔高的人民警察相对警衔低的人民警察而应该说,警衔高的为上级。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在业务上隶属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时,职务高的为上级。人民警察和各级警察机关,都必须遵守下级服从上级的基本原则。

2、听从命令

命令是上级对下级发布的带强制性的指示。对人民警察来说,听从命令就是坚决执行上级的决定和指示,无条件地服从上级的指挥。这是严守纪律在警务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和重要内容。

服从命令要求广大的民警要一切行动听指挥,因为这是人民警察职业生活的一个根本特点,也是实现警察机关特殊使命的必然要求。警察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一个战斗的集体,担负着党和国家赋予的特殊历史使命。为了充分发挥警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人民警察队伍必须强调集中统一指挥,以保证政令畅通。遇到危急情况更要令行禁止,步调一致,以保证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这就要求每一个人民警察,必须养成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优良品质,对上级的指示,必须坚决执行,决不能断章取义,自行其是。坚决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一切行动听指挥,不允许任何无组织无纪律的现象存在,以保证队伍的高度集中统一。

3、遵守制度 制度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所制定的,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工作规程或行动准则。遵守制度就是必须按照上级制定的规程、准则去做。这是严守纪律的重要体现和基本要求。

人民警察遵守制度表现在:一要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各级警察机关,根据不同警种、不同岗位的业务内容,依法制定了严格的工作规程和具体要求。随着实践的发展,这些工作制度日超健全、完善,成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广大的人民警察,只有严格遵守警务工作制度,才能保证工作的有效性、法制的严肃性,才能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遵守各项内务制度和保密制度。人民警察作为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按照革命化、正规化的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内务制度和保密制度。这也是人民警察严守纪律的一项最基本的要求。

4、保守机密

机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因此,保守机密,是人民警察严守纪律这一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

保守机密首先要求人民警察要树立高度的保密意识。警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的要害部门,由于工作的需要,人民警察接触和掌握国家和党的要害部门,由于工作的需要,人民警察接触和掌握国家机密的机会较多。正因为如此,特别要求人民警察树立高度的保密意识。当前,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组织和犯罪分子的窃密活动十分猖獗,他们利用公开和秘密、合法和非法、人工和技术等多种手段,窃取党和国家重要机密。因此,人民警察必须提高警惕,克服和平麻痹思想,特别要克服和平时期“无密可保”、“有密难保”的错误认识,切实做到对国家和警务工作的机密守口如瓶。项链次,保守机密还要求人民警察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党和国家的各项保密制度是我们长期以来反窃密斗争经验的总结,是保证党和国家机密安全的重要措施,人民警察要严格遵守执行这些制度。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庭、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四、文明执勤

1、谦虚谨慎

谦虚谨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其基本含义是指为人处世要谦逊礼让,严谨慎重。通俗地讲,就是在工作和生活中,要虚心,不狂妄自大、目中无,处理问题或说话办事时要小心谨慎,不随心所欲、粗心大意。

人民警察在工作中的谦虚谨慎体现在:一方面要放下架子,虚心向他人学习,这就要求人民警察首先要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要尊重群众,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虚心向群众学习。其次,要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和错误,积极开展批语与自我批评。要虚心向周围的同志学习,同志之间要互相尊重,都力戒狂妄自大,目中无人,居功自傲。另一方面,要谨言慎行。即人民警察对待工作要认真仔细,细心谨慎,要认真到自己的工作中一丝一毫的疏忽大意,都有可能给工作带来严重的危害。此外,人民警察说话办事时,要时刻注意影响,考虑自己言行的后果。决不说有损于同志关系、有损于警民关系的话,更不做有损于同志关系、警民关系的事。要坚决反对盛气凌人、飞扬跋扈、蛮横霸道的坏作风。

2、不耍特权

不耍特权是指人民警察不得滥用国家和人民赋予的职权搞特殊化,不得以权谋私,不得凭借职权侵犯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是人民警察服务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警察文明执勤的重要内容。

不耍特权意味着,人民警察要充分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通过国家法律赋予的,其最终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因此,人民警察决不能以管人者自居,而应该甘当人民的公仆,要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来维护群众的利益,决不能用它欺压群众、谋取私利。在职业活动中,不利用职权贪占群众的便宜,不搞“吃、拿、卡、要”,不以势压人,蛮横无理。

3、礼貌待人

礼貌待人是指人民警察在执勤过程中,对待群众及当事人,要讲究文明礼貌,切忌语言生硬、举止粗野。礼貌待人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警务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礼貌待人对于人民警察来讲,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结合警务工作和人民警察职业的特殊性,礼貌待人主要体现为三个文明:一是语言文明。礼貌待人首先表现在语言文明上。它要求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要说话和气,以理服人,不强词夺理,恶语伤人,要说话文雅,不说粗话、脏话。说话谦逊,尊重对方,不盛气凌人,不说大话、空话。二是态度文明。要求人民警察对待群众要态度和蔼,主动热情,不端架子,不耍威风,不为难,不搪塞。坚决克服“冷、硬、横”的“职业病”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三是行为文明。要求人民警察行为举止要讲究文明。在执勤过程中,要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尊重群众的风俗习惯。审讯人犯也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决不搞刑讯逼供。招待公务要严格按规定使用武器和警械,绝不滥用武器警械,纠正违章要先敬礼等等。

4、警容严整

警容严整是指人民警察的精神风貌、着装礼仪、行为举止等要保持端庄严整。它是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光荣传统,也是警察机关特有的职业道德要求。警容严整主要体现在:

一是着装规范。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必须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戴警帽。因执行不着警服的任务时,经领导批准,可着便服。炎热季节,除执勤外,在机关或办公区内可以不戴帽,不穿警上衣裳,但不得赤背或只穿背心。参加隆重集会或外事活动时,应着较新的制式警服,衣服颜色要一致,鞋袜要整洁。警便装不能混穿,休假或不执行任务时,可着便装。

二是仪表整洁。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要注意维护仪表的整洁威严。不准披衣裳、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和赤足。不准在警服外罩便服、戴围巾。男民警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大鬓角或戴首饰;女民警不准留披肩发、浓妆艳抹、佩带首饰。要搞好个人卫生,保持外表干净、整齐、利落。

三是举止端庄。人民警察在行为举止方面要严格遵守有关警容风纪的规定。在公共场所,着装的人民警察不准边走边吸烟、吃零食,不准背手、袖手、挽臂和嬉笑打闹、席地而卧。同时也要遵守社会公德,体现出守纪律、讲文明、举止得体、训练有素的良好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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