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评选方案_十佳活动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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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某某学院“校园十佳”评选发案
㈠、十佳志愿者
尊敬师长,孝敬父母,不计个人得失,尽己所能付出爱心,积极参与组织各种志愿活动,表现突出的学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过大型活动的志愿服务;
2、志愿服务到达较多;
3、在青志中获得优秀干事或优秀干部称号。
㈡、十佳自强之星
以阳光心态面对困境,以坚强意志独立自主。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能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生活、工作。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积极参加各种勤工俭学、校园兼职,能在很大程度上自立,如自己承担学费等;
2、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均及格及以上。
㈢、十佳学生会干部
⑴、评选范围和对象
1、学生会通过正式组织程序聘用的干部均可参与“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
2、各班班委作为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各班干部(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均可参与“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
⑵、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成绩良好。专业基础扎实,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无重修记录(2006-2007学年度第一学期);
3.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和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园文明行为规范,无通报批评及其它处分记录;
4.甘于奉献。有服务意识,团队精神,工作责任心较强,团结友爱,乐于助人。
㈣、十佳大学生
评选条件
⑴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道德品质优良,行为文明,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3、学习刻苦,勤于钻研,成绩优良。(原则上要求成绩在班级综合前30%)
4、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⑶、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1、全国和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2、在全国和省级大学生科技学术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或在国内外各类文化、艺术、体育等重大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3、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4、社会实践和社会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国家或省级表彰者。
5、事迹特别突出,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可破格参评。
㈤、十佳大学生党员
参选人员选范围及基本条件
⑴大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
⑵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能做到坚定政治信念,正确处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在学校各项活动中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⑶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重视政治理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等方面的学习,注重用先进文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是我院入党积极分子以及普通大学生学习的榜样。
⑷学习成绩优秀,表现突出,其所有学科的补考门次不得超过一门,不得有重修。⑸积极参加和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同时具备现代青年的先进思想观念,勇于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是广大大学生党员的光辉典范。
⑹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在党务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2、在大党员论坛和学生党员工作站中担任职务者,在大党员论坛和学生党员工作站中获得表彰者。
3、一年内曾获奖学金、院级党内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并获得过全国或省级科技竞赛奖,尤其是在全国、全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奖者;积极参加文化、艺术、社团或体育等活动并获得过全国或省、校级奖励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并获得院级以上荣誉者。
4、学术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在学术期刊或报刊上发表过文章者;
5、有其他特别先进典型事迹者;积极参加公益组织、公益活动在党内外产生较大影响者。
㈥、十佳班干部
评选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集体荣誉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明礼诚信,热爱学院,友爱同学,以身作则,能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二)热爱学生工作,敢于负责和管理,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服从组织分工,能胜任所承担的工作,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决策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工作主动积极,有创新精神,踏实肯干,成绩显著。
(三)作风民主、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任劳任怨,吃苦耐劳,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四)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能较好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㈦、校园十佳主持人
评选条件: 自信 口才 幽默
(1)主持人应具备优秀的语言表达能力 语言要通顺流畅;
(2)要具备严密清晰的逻辑思维;
(3)在语言表达上,要有自己的特色,要富有感染力;
(4)在语言表达的技能的把握上,尤要注意两点:即语言表达的分寸和节奏,和观众像朋友一样平等交流;
(5)主持人能在尽量短的时间内表达更多的意思,传递给观众更多的信息;(6)能尽量的表现自己,同时相信自己,把握机会,多做主持,哪怕只是小小的活动,如一个讲座,一次比赛等等。
评选标准:参评学生必须积极要求进步,政治素质过硬,思想品德高尚,学习成绩优良,不及格科目,模范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
㈧、十佳青年
十佳青年可分十个类别,各类别具体条件如下:
1.年度品学青年:学习态度端正,品学兼优,有正确的学习观,勤奋努力,具有比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在校期间所有课程均无重修,学年成绩在本专业名列前茅,获得过国家级、校级各类奖学金,且遵守校纪校规,并积极帮助带动周围同学共同进步事迹突
出者。
2.年度实践青年:发挥专业所长,利用假期进行一些有实际意义的课题调查,并且能深入到工厂、农村、以及老少边穷地区,广泛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拥有一定社会实践成果;在实践或实习过程中撰写出具有一定深度和价值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或实习报告,并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实践模范。
3.年度创业青年:积极参加各类创业计划竞赛(如“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并获得较好名次,项目突出,创业项目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能应用于实践领域;或积极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大学生创业活动并已创造出良好品牌,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能对在校大学生的创业实践起到指导、榜样作用的同学。
4.年度自强(励志)青年: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但努力在逆境中顽强拼搏,在经济上追求自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或身残志坚;或在困难和挫折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拼搏精神,努力学习,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
5.年度文体青年:在院校经常性参加文艺比赛、演出,获得优秀文艺工作者称号的;或在校以上比赛获得过荣誉;并且在自己领域内有所成绩的优秀文艺工作者;积极组织或参加学院体育竞技活动,成绩突出;代表学校或学院在各级体育竞技比赛中顽强拼搏,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或学院争得荣誉,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体现“更高、更快、更强”的奥运精神。
6.年度责任青年: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先进,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优先;任学生干部认真负责、恪尽职守,能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在同学当中具有很高的威信和感召力;作为学校各类学生组织的主要学生骨干,有较强的团队凝聚力,创建了卓越的团队形象,营造了良好的团队文化,为学校、师生服务做出突出事迹者;曾获优秀学生干部、模范团员干部称号者。
7.年度雷锋(阳光)青年:积极上进,见义勇为,敢与不良现象作斗争,曾获院校级以上表彰;个性阳光、率真,爱好广泛,有一定特长,积极参加各项学生活动,并获得优异成绩,具备当代大学生应有的良好精神风貌;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积极主动帮助在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需要帮助的同学。能够不计个人所得,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者。
8.年度进步青年:“我不是最强的,但我是进步最快的,而且我的脚步从未停止!”在学习、文体、生活等各方面能力即便不高,但能够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不断进步,曾获得学习进步奖等奖项,为其他同学树立榜样,影响并带动周围群体齐头并进、奋发向上。
9.年度学术青年: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有较强的科研学术能力,积极参加大学生课内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学术科研资助金项目、数学建模比赛、电子设计竞赛等大学生学术科研活动,并取得较好名次,能够用知识创造成果,用挑战的精神充分展现大学生魅力,事迹典型,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
10.年度志愿青年:热心公益活动,长期坚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爱心捐款等爱心公益活动,积极参与校内外志愿者招募活动,展现我院学子风采,事迹突出,在帮助同学、义务奉献等方面做出表率,曾获得校优秀志愿者等志愿服务活动方面奖项。
㈨、十佳学子
评选条件: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思想上积极上进,其
事迹具有时代性和感染力,能折射出“砺学砺行,维实维新”的精神,能与我校提升人文品位和建设和谐校园进程相吻合,能在广大青年学生中产生广泛积极的教育效果和良好的舆论导向,并在下列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1)学习成绩优异,获得两次以上校一等奖学金或一次特等奖学金;(2)科研发明方面表现突出,在“挑战杯”竞赛、学科竞赛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3)学以致用,勇于开拓进取,在就业创业过程中具有示范作用;(4)主持正义、见义勇为,在建设和谐校园方面表现突出;(5)在省级以上重大文体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6)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7)甘于奉献、能力突出、素质过硬、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典范;(8)在其它方面对学校有突出贡献
㈩、十佳团员
评选要求:
(1)参加评选的团员青年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高的政治理论觉悟,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思想进步,积极上进;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勤奋劳动。
(2)参加评选的团员青年必须是团员青年中的典型代表,必须具有突出的闪光点,并且让人信服。如:在各条战线上努力为学校、为同学服务的团员青年;学习积极认真,勇于克服困难,取得明显进步的团员青年;因家庭等原因,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团员青年;为人勤俭节约,从不铺张浪费的团员青年;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团员青年等等。
(3)凡具有以下情况者取消评选资格:学期期末操行不合格; 违反校纪校规,受过院系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的团员;在校期间有过补考或重修科目的团员。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办公室二零一一年零伍月
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