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_澳门第四届艺术博览会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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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第十五届(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

一、总则

为展示中外艺术作品,增进国际文化交流,搭建高端艺术交流平台,2012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制定、实施本细则,并拥有修改、解释本细则的最高权利。本细则对组委会与全体参展商(以下简称展商)均具有约束力。

二、举办时间及地点

展览地点:北京 •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一层展厅)

展览地址: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

举办时期:2012年8月16日(周四)至20日(周一)

展厅面积:10000平方米

三、参展对象及范围

1.参展对象:画廊、画院、艺术公司、艺术院校等艺术机构。

2.艺术范围:中西绘画、雕塑、装置、多媒体等。

四、重要日期

日期程序说明

2012年5月15日前报名截止凡系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获奖者享受展

位费7折优惠(获奖者须于2012年2

月15日之前申请报名并支付全额

展位费,若逾期组委会不办理此项申

请)。

2012年5月31日前提交图录数据提交图录登记表、高解析图片或反转片。2012年6月30日前确认展位设计提交展位施工设计图及额外展具申请

表。

2012年7月15日前参展人员及作品登记提交参展人员登记表及展出作品计划表

(每18平米展出作品不得超过12

幅)。

2012年7月25日前确定其他需求如需预定酒店及聘请临时服务人员,请

提交相应表格至组委会。

五、评奖及颁奖

本届艺博会将评选揭晓《最具影响力艺术奖》,分别授予5位中外艺术家及最具创意和最佳市场定位优秀画廊。组委会将组织艺术委员会专家和评委对本次入选展品统一评奖。届时,组委会将在展会期间举行隆重的颁奖典礼,并由新闻媒体重点发布此次颁奖实况。

六、参展资格确认

1.申请:即日起至2012年5月15日。申请参展须提交附件中的参展申请表,填写完整并由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2.参展作品审核:博览会艺术委员会负责所有参展申请的审核,是所有参展申请的最终审核机构,拥有充分的权利,独立决定接受或拒绝任何申请。参展申请机构应确保所递交资料的准确性与真实性。所有参展作品必须符合中国国情,尊重我国的民族审美习惯,组委会保留最终评审权。

3.参展确认:组委会将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向申请者发送《参展确认函》以确认参展资格。

4.展位安排:申请者在递交参展申请的同时向组委会预订展位。组委会按照展品类别、参展机构缴纳展位费的时间先后顺序,参照展商的选择及展览的整体布局统一安排展位。组委会拥有展位的最终决定权。

5.展位使用:未经组委会同意,展商不得将展位部分或者全部转租他人。参展机构在展览期间若展示与所递交的申请资料不相符的展品,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展商参展资格,所缴纳的展位费将不予退还。

每18平米至多可展示12幅作品。

组委会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任意一件展品的详细完整的信息,并有权禁止展出任何不符合博览会要求的物品。

七、展位价格及设施

1.展位价格:

序厅A(人民币)25800元/18平方米(1430元/平方米)

序厅B(人民币)17800元/12平方米(1500元/平方米)

一号展厅(人民币)25800元/18平方米(1430元/平方米)

二号展厅(人民币)23800元/18平方米(1320元/平方米)

雕塑展位(人民币)1800元/平方米

展线(人民币)2100元/米

2.展位设施(每18平方米展位内含):

白色木质展板(3米高×1米宽×5厘米厚)

2张参展工作证

8盏长臂射灯

1本展览会刊,可刊登1页图录(可放1-2张图片)

地毯

1张咨询桌及2把折叠椅

楣板

八、展位费缴纳

1.参展者须在2012年5月15日之前缴纳全部展位费。

2.凡申请报名前10位参展商可享受展位费10%的优惠。

3.展位费支付:展位一经确认,组委会将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将《参展确认函》提供给参展商。参展商收到《参展确认函》后,须在规定日期内全额支付展位费至以下账户,即 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组织委员会指定人民币银行账户:

银行汇款:(请附加传真汇款证明书)

收款单位:北京艺博嫦娥国际会展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北京市西单支行

帐号:319456006564

邮局汇款

收款单位: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组织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厦1671室

邮编:1000

31九、艺博会图录

1.组委会将出版16K(210mm×285mm)彩色精印图录,收录参展机构数据及参展作品。

2.展位面积每达到18平方米可免费刊登图录1页、刊登作品图片1-2幅、获赠图录1册。如需增加图录版面,另收取制作费800元/页。作品图片请以电子文件(JPG或TIF)形式提交(并附打印小稿),图片文件尺寸必须大于5-7寸,且分辨率在300dpi以上;也可提供120彩色反转片或高清晰度照片(请标明反转片的正、反、上、下)。作品图片请同时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材质、创作年代等信息。

3.图录数据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5月31日。

4.若展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刊登图录所需数据交至组委会,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刊登图录。

十、布展和撤展

1.展商布展时间:8月15日9:00-15:00;8月15日15:30-17:00组委会进行安全检查。

2.时间:8月20日14:00-17:00

3.各参展单位不得提前撤展。

十一、展品运输

有关展品运输、海关申报、展品进馆、装卸、包装物保存、展品回运及支付费用等问题,请咨询艺博会展品运输部。

联系我们—上海东琦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2012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大会秘书处

地址:上海市秀沿路1028弄2支弄36号。(邮编:201315)

联系人:程磊 ***

电话:021-51538487

传真:021-60853106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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